曼巴最早出现在我的认知里,是作为家兄的宠物。兄长北漂,一年之后,深切感受到独自一人在帝都打拼的孤独寂寞冷,遂咬牙购得美短一只,求得心灵之安慰,起名曼巴。但是,骚年啊,显然是没有做猫奴的觉悟,铲屎官是那么好当的吗?从足月开始,像照顾婴儿般喂奶按摩,只为能够奢华地云吸猫。等到曼巴渐渐长大,喂猫粮,铲屎又成为了日常工作,虽说也曼巴在此期间也曾担任过家人互联互通的谈资笑料,也荣获最佳僚机(帮兄长快速增进与准嫂子之间的感情)等荣誉称号,可光鲜亮丽背后的故事也许只有那个喂粮铲屎陪猫看病的骚年知道。
再到后来,曼巴进入发情期,本来就很促狭的空间实在禁不起它的折腾,骚年狠心帮曼巴做了节育手术,虽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也是莫名打了个冷战,尤其是在从医院出来后曼巴每天躺在床上盯着自己两腿之间流露出来的迷茫表情更让骚年心有愧疚,于是好生服侍了一段时间,喂粮,洗澡,按摩,护发,马杀鸡……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人和猫都开始选择性遗忘了那件事,及至曼巴心宽体胖,长至十斤的时候,骚年开始郑重考虑是否要扔掉铲屎官这顶帽子,毕竟加班的压力太大,而且节假日总是没时间照顾,最后下定决心把曼巴送回老家,给更显孤独的父母作伴儿,于是,在经过了900多公里后,曼巴带着宛如宿醉般的晕车感及窒息感摇摇晃晃走进了农家小院。
像多数到了陌生地方的人一样,曼巴上下打量这烟火气甚是夸张的小院,谨小慎微。夹着尾巴老实做猫。尤其是邻里街坊一双双好奇的眼睛盯着它的时候,就显得尤为羞涩。时间久了,熟悉了这个地方,曼巴的本性也就慢慢显露出来了,开始迈出大门搞事情了!本来我家附近有许多土狗,经常喧闹,互相咬架,但从曼巴出门一月后,附近的狗基本就不见影儿了,依稀几个也畏畏缩缩,实在跑不掉,看到曼巴大摇大摆走出来,立马就躲回家去了。我亲眼所见的是,我妈去邻居家找人,其家有恶犬,邻居提醒“那家里有狗”,我妈说“没事,我有曼巴”,然后看了看曼巴“曼巴,跟我走”,曼巴似乎听懂了,刚才还在玩蝴蝶,闻听此言,从草丛中跳了出来,走在我妈右脚边,一副雄赳赳的保镖样子。自此,我就觉得猫科动物简直秒杀同体型的犬科动物十八条街不止啊。
最后,怎么说,猫在江湖漂,怎能不挨刀,在我年关一次回家时,曼巴从屋里出来时,一瘸一拐,左前腿一副骨折状,不能着地,问及父亲,语不详,或是与恶犬相争被伤,或是被恶人棍伤,或是汽车碾伤。但曼巴确实一副淡然处之,无悲无喜,只在舔舐左前腿时眼眸深处闪过一丝英雄迟暮的落寞,虽然不知具体发生的事,但曼巴目前的猫生已是足够精彩,它证明了自己的存在。猫犹如此,人何以堪?
正如凯撒大帝所说,
我来,我看,我征服!
此语形容曼巴,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