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证结婚和生孩子的先后顺序上:一个未婚女青年的选择

文/刘晓默

结婚亦作“结昏”,缔结婚姻关系,指男女皆为合法夫妻。平常总说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确切的说应该是女人另一端人生的开始,告别自己的少女时代成为别人的媳妇,从为人女到为人妻为人母。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事。尤其在中国。现在出现男多女少的现状,在2016年的时候,我国男性超过女性人口30%以上,总光棍人数由2012年的1000万上升到2017年3000多万。所以会出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状态,尤其在农村。

如果自己的儿子领回来个媳妇儿,街坊邻居都跟着说好,没放开二胎政策前,最好抱上孙子,再去登记结婚,这是自家儿子有本事。如果自己的女儿不吱一声的跟着男方过日子,爹妈就会特别生气,邻里街坊们又会背地里说着那家闺女不大检点,自己脸上无光颜面扫地。完全忘了自己儿媳可能也是这么过来的。

我是农村人,自小在农村长大直到上了高中、大学之后才去了人人向往的城市,城里人对自己女儿的婚姻观应该比农村里更为宽容,一则观念上开放些,二则城里人的邻里关系不像农村粘合度那么高,有的住上几年也不过是跟对门儿那家人是个点头之交罢了。

小蒙和芳芳同是我们村子里的姑娘,都在初中辍学外出打工,关于先结婚再生娃儿还是先生娃儿在结婚,她们对此做了不同的选择,村子里的乡亲从言辞和态度上也给了不同的看法。

小蒙:先生孩子再领证儿结婚

小蒙从22岁就从外地回了家,一心一意的在家相亲结婚,相了几个也没个喜欢的。直到后来遇到了现在的老公,家境一般,长的挺帅,爱上了就是爱上了,不管不顾的一股脑儿跟着人家过起了日子,都说女孩儿矜持,她倒是把喜欢就去追,爱了就要睡的洒脱劲儿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后,造出个孩子,结婚这事儿俩家商量的时候,男方家里也是不怎么热情,大有生米煮成熟饭,反正也跑不了的架势,相应推后,等着娃娃宴与婚礼一起办,估计是年底。

男方家在山里,先不说怕小蒙以后会不会过苦日子,她这不管不顾随了自己的心,让自己爹妈在家可是先受了罪,邻里街坊的问起,你家姑娘大着肚子,没听说结婚啊。潜台词:跟人跑了啊。心里不是滋味儿,小蒙的叔伯兄弟姊妹里都是哥哥弟弟,就她一个女儿,女儿是宝贝啊,家里人总想着风风光光的把孩子嫁出去,没想到灰头土脸的都不好意思跟街坊邻居谈自家儿女嫁娶之事。

通常邻里乡亲们会把这些事当成反面教材左传右传说给自己女儿听,以后不要学那家的闺女,做了伤风败俗的事儿,家里人的老脸可是丢不起啊。

芳芳:领证儿结婚再生孩子

芳芳外地打工谈了个男朋友,因为是外地的,加之当时父母不同意,虽然一时心里有些不痛快之后也就想开了。后来父亲过世了,成了单亲家庭。邻居介绍了本地的小伙子,聪明能干,确定恋爱关系后,男孩儿想来家里坐坐,芳芳一开始没同意,相处一阵子后才答应他的请求。来的时候一箱箱的牛奶和酒放在屋子的一角,农村兴这个,有钱的就多拿点没钱的就少拎点。串门的街坊四邻看了都夸赞,口气里都是羡慕,芳芳找了好人家,母亲也是笑得合不拢嘴。芳芳的侄儿生病了,男孩赶忙过来照看,跟一家人一样,送芳芳学开车,啥事儿都惦记着,但芳芳结婚前从不在男孩家过夜。

俩家商量婚事的时候,也是和和气气,尊重芳芳和妈妈的意见。下聘礼订婚期,明媒正娶,高高兴兴儿的出闺阁。

芳芳就是村子里嫁人的正面教材,说的人高兴儿,听的人也高兴儿,农村人不会用什么文邹邹的词儿,只会打心眼儿的替人家高兴,说上一句孩子命好,想起来什么还得补上一句比那谁谁家的闺女好,给她爹妈长脸了。

改革开放之后,人们的思想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对于婚姻也不再似从前一样充满敬畏,与如今相比它是古板的,刻薄的。父母亲那个年代,中规中矩,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条条杠杠,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偏颇。

如今不同了,关于结婚的正确行程,就像从前探讨的一个问题,是婚前同居好还是婚后生活好,其实很难定论。对于每个人来讲都是不同的,但究其结果又是相同的,自己幸福就好。

作为一个未婚女青年,个人更愿意遵守父母祖辈的方式秉承中国最传统的习俗:彼此相爱,选一个晴朗的日子去一次民政局,在法律上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举办一场不用盛大足够温馨的婚礼,叫上所有亲朋好友,用最美的样子与自己的少女时代告别,让我的父亲将自己珍藏一辈子的宝贝女儿交给女婿的时候,能在一个正式的令他骄傲的场合。步入另一段人生,前半生有父母,后半生有爱人和孩子。

先为人妻后为人母,早一步不行,迟一步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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