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的花儿……我对她负有责任!她是那么柔弱!她是那么天真。她只有四根微不足道的刺,用来抵御整个世界……”
——《小王子》(圣埃克絮佩里著,周克希译)
简单纯净的故事,明白如话的语言。
这个译本后面附了两版译者序,记录了译者周克希如何为一个词纠结不已。这个词就是小狐狸提出的、并且反复出现的apprivoiser,直接对应的英文解释是tame。按照周先生的记述,他先是选择了“驯养”,后来朋友给初稿提意见,改成了“跟……处熟”,到第二版的时候心里这个结还在,他就改成了“跟……要好”,不过到最后还是回到了“驯养”。周先生从语言本身出发,请教了一个法国朋友,证实这个词的确不是孩子的日常用语,本就有些跳脱。另外就故事本身而言,周先生认为小狐狸以智者形象出现,此处的选词要是过于口语就会流于平庸,缺乏作者要在这里借小狐狸之口欲呈现的哲理和力度。再把读者感受考虑进来,一个大人读者劝他做个取舍,取作者的意图,舍读者的方便,而一个和小王子同龄的孩子则干脆告诉他,别看他年纪小,“驯养”的意思他能懂。综合这些理由,周先生最后敲定了“驯养”,不过似乎仍不甘心。
两版译序,寥寥数笔记录下译者拳拳之心。落笔如同落锤,这钉子是牢牢地扎进去了?这文字是通透地讲明白了?译者若是愿意被这门技艺“驯养”,他心里应该有数。
正如周先生在译序中所言,这个词的译法仍然是个open question。于我而言,或者是之前读《译边草》时读过第二版译序,知道这里有道坎,于是不自觉跳出了故事线,也因为这个词纠结起来,结果它得到了过多关注,反倒真的越看越突兀。谷歌了一下,果然这个词引发不少纠结,现节录于下:
首先是《小王子》(二魚文化2015年版本)譯者繆詠華針對apprivoiser一詞的說明
在小王子和狐狸的context下,我認為不宜翻譯成「馴養」,而應該翻譯成「馴服」,茲大致歸納原因如下:
1.因為小王子和狐狸是朋友,並沒有尊卑的味道(「養」就有了),而且「養」較為形而下(有實際作為,「飼養」「豢養」),「服」較為形而上(有可能僅止於心靈方面)。
2.但同時,我們在跟新朋友或男女之間交往,又不免會有「陰」「陽」之別。我所指的陰陽並不是性別中的陰陽,而是指主導與被引導(「主導/被主導」跟「尊卑」有差別)之分。比方說:小王子之於狐狸,小王子是陽,狐狸是陰;小王子之於玫瑰,小王子是陰,玫瑰是陽。
3.事實上法國人挺喜歡用apprivoiser來作為人與人之間從「生到熟」關係的一種表現,比方說歌劇《卡門》裡面最有名的一句話,就是很好的例子:
L'amour est unoiseau rebelle. Que nul ne peut apprivoiser.
愛情像隻野鳥,沒人馴服得了。
愛情是隻不羈的小鳥,沒人能馴服得了。
也就是說甲方將乙方的野性(此地的「野性」是廣義的野性,重點在於「生疏」)給馴服了,兩人之間從生份到熟悉。
另外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周保松先生写了一本《小王子的领悟》,其中谈到这个词在翻译上的选择:
周先生在〈馴服的,就是政治的〉一文中,談到《小王子》一書關鍵概念apprivoiser的翻譯問題:
//「馴服」是《小王子》全書最為關鍵的一個概念。這個字,法文是apprivoiser,英文譯為tame,中文一般將其譯為「馴服」或「馴養」。我曾為該用哪個中文譯名苦惱了很久,後來去信台北向《小王子》的譯者繆詠華女士請教,她認為「馴服」比較好,因為小王子和狐狸是朋友,關係平等,這個譯法比較沒有尊卑的味道。我認為有道理,所以採納了她的意見。
Apprivoiser在法文中通常用來指涉人與人之間從陌生到熟悉的關係,聖修伯里借狐狸的口,在書中第二十一章給出一個簡約明確的定義:「『馴服』的意思,就是建立關聯」(establish ties)。」也就是說,兩個人本來是不認識的,經過雙方努力,慢慢變得熟絡,以至培養出深厚的感情,最後彼此緊密相聯。狐狸又告訴我們,要達到這種狀態,需要儀式,需要時間,需要對你馴服過的人負責,也需要承受因此而來的眼淚和傷害。
從上述說明,我們見到,馴服不是征服,不是一個人用權力去壓倒另一個人,也不是一個人想盡方法令另一個人屈從。恰恰相反,因為雙方是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聯繫,所以必須體現一種相互性和對等性。一段真正美好的關係,不論是友情還是愛情,都應是互相馴服和彼此尊重。//
“驯服”也未必就令人满意了,自由译者部落格
(http://victranslates.blogspot.com/2016/06/blog-post_77.html)的评论是:
周先生撰寫小王子系列文章時,起初是用「馴養」的說法,例如在這篇〈馴養與幸福〉中,他原本是這麼寫的:
//「馴養」是狐狸對小王子最重要的教導。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在這樣的關係裡,人們彼此信任扶持,共渡各種困難,並願意承擔起關顧對方的責任。狐狸也告訴我們,建立一段馴養的關係,需要時間,需要投入,需要理解,需要犧牲,甚至需要承受隨之而來的種種傷害。//
我一直覺得「馴養」這麼用相當怪。一般人看到「馴養」,幾乎一定會想到養動物(大概還有不少人會想到男人養情婦),然後看到「所謂馴養,就是用心去關懷和愛護你在乎的人,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聯繫」,難免會覺得非常怪異。「養」這個字,用來講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會令人產生其他聯想,與《小王子》要表達的意思迥然不同。
如今周先生棄「馴養」用「馴服」,當然可以避開「養」這個字造成的不當聯想,但在我看來,也只是解決了部分問題。雖然周先生說「馴服不是征服,不是一個人用權力去壓倒另一個人,也不是一個人想盡方法令另一個人屈從」,但只要你用「馴服」一詞,讀者一定會有自己的聯想,而很不幸的,「馴服」在中文裡擺脫不了「征服」的意味,因為去「馴服」一個人,正是有令對方服從、順從的意思。讀者的這種聯想,不是靠另外解釋可以解決的,因為你翻譯時選擇了特定的詞,該詞往往有它相當固定的意思(有些字詞比較有彈性),不是譯者認為「我沒有要表達那個意思」就可以的。
由此可见,翻译都是zhou(二声)人,一群翻译聚在一起,就凑成了zhou人俱乐部,而zhou人俱乐部里的交流,应该叫互怼才算贴切:)
这个词究竟怎么译好,我也没什么好建议,不过无论怎么译,原文中小狐狸在后面自己做了解释,或者中文为此新发明创造一个词也未尝不可。初读过,我感觉apprivoiser这个词是小狐狸在告诉和玫瑰闹了别扭的小王子究竟什么是爱,和《哥林多前书》13章爱的讲论类似(“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玫瑰骄傲多疑,心里只有自己,只想得到别人的赞赏和关注,而小狐狸说“请驯养我”,是在说“我想为你舍己”,“我想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