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否每个人记忆中都有一个《红楼梦》般姊姊妹妹在一起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昨晚取回两大捧玫瑰,高水养了一夜,早晨开得格外绚烂。美好的事物往往牵引和呼唤同类。今早锻炼的时候,小时候的事情忽然潮水般掠过心头。
父亲病重的那一段,守在病床边,我脑海中一直浮现的是我们小时候家里的那个小书房。小书房前有一棵比我年纪大很多的杏树,父亲曾经在上面拴过一个秋千给我们。春天,院子里先开杏花。打开窗户,春风吹进来,放学回来,会看到小床上、窗台上都是飘落的花瓣。书房里有一个简陋的书架,简陋是指做工,是父亲让木匠打的。可是装饰并不简陋,有一个简单的白色帘子,现在我还是能清楚记得帘子的样子。左边是父亲的手书,大姐手巧,直接绣在上面:“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右边大姐绣上了简单的白云绿柳,此外留白。有这个帘子的那年,我九岁。后来老屋易主,我们有一年回去看,居然新主人没有动那个书架,连帘子都没动。哥哥去跟人家说,新主人很理解,把那个帘子送给了我们。现在帘子应该是在大姐那里吧。
那个书架是神奇的书架,里面有很多书,不分类,也不限制任何小孩子去找书读。我第一次看《聊斋志异》、看三言二拍、看《仲夏夜之梦》都是在这个书架上。还有各种教材,由于大家年龄差比较大,所以从小学到大学的某些教材都有。记得有一个夏天,实在觉得无书可读,就把二姐在大学的心理学教材拿出来翻了又翻。
那个书房也是神奇的书房。记得三姐考重点高中那年,书房就是三姐的地盘。三姐读书很认真,夜里很晚还亮着灯。那时父亲正告我,不要吵到三姐读书。所以每次晚上从书房门口经过,总要脚步放轻。那时根本不懂三姐在干什么,只是觉得好神圣。一个人在那里读书,就在自己和周遭世界之间划了泾渭分明的一道线,那边是圣贤之地,这边就是凡俗人间。后来三姐如愿以偿到重点高中住校了,书房又成为大姐的闺房,因为那里一直放着一张小床。大姐善唱歌,妈说歌星也没她大闺女唱得好。我倒确实听过大姐唱很多歌,星期天休息的时候,我俩有时就在书房,大姐会唱歌给我听。记得有一次听得心猿意马,一边听一边瞄着在外面干活的父亲。从九岁起父亲就要求我洗自己全部的衣服,我心里总是冀望着哪天父亲不注意,我可以把衣服交给姐姐们洗。最后大姐直接说:“咱爸不会让我给你洗衣服的。”大姐出嫁前一直住在那个小书房,她有一个大的衣箱,那里面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衣服的总和。后来大姐出嫁时,把那个箱子和好多衣服留给我。可是她不在了,我觉得那些衣服也没那么好了。
家里好多东西后来都属于我了,那些小时候渴望不可及的,全部都是我的了,因为哥哥姐姐结婚的结婚,住校的住校,偌大一个家,我成了唯一留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我继承的第一件宝贝是好多套全本小人书。这个继承得早些,是哥哥上初中就送给我了。那时家里有一件奢侈品家具,应该叫炕琴或者地琴,但不是琴,其实是极大的柜子,有四个抽屉,那时家里五个孩子,我可能太小,或者在那样物质匮乏的年代,也不可能有一抽屉私有财产,所以我就是无产阶级,当然也不必要有抽屉了。那个大柜子奢侈的地方在于有木匠把花鸟虫鱼画在上面,想想齐白石原来也就是干这个的,所以这个大柜子应该算是家里最具文艺范儿的东西。哥哥的抽屉里是满满的小人书,此外无他。哥哥具有理科生的潜质吧,小人书竖着放,整整齐齐,连顺序都不曾错过。我那时常常盼着哥哥快点儿去上学,只要他一走,我就开始我的冒险计划。拿出一本,一定要记得顺序,不可搞错,读完原样放好。对于不怎么认字的小孩儿来讲,还是有些难度的。这一抽屉小人书我看了几年,陪伴我从不识字到能阅读的生涯。那时家里很穷,但是父亲每次出差都带回很多书,我看的全套的《东周列国志》、《三国演义》、《岳飞传》还有《西汉》,现在想来还是很奢侈。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画古装的美女,姐姐们称作“画小人儿”,但是谁也不知道,我的画画启蒙书是那些小人书。哥哥后来很郑重地送给我,我再也忍不住,告诉他我早就读得烂熟,他说了好多话,大概“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意思。
若说盼着哥哥上学,另一个盼望是盼着三姐放学。有时快放学的时间,就坐在后门口,看着三姐放学回来的方向。三姐那时有一件大花衣服,有两个大大的口袋。春天的时候,三姐从来不会空手回来,那两个大口袋里都是田野里采来的好吃的。这次回美国收房,院子里有两株大大的“tiantian秧”,这个只能音译,因为真不知道怎么写。我看了很兴奋,开始吃那些小果子,这就是小时候吃过的小野果啊。最后Vicky 实在看不过,说:“小姐,你别再吃了。”她不知道,我是没尝过百草,不过小时候,三姐给过我太多田野里可吃的东西了。三姐也很擅长去河里摸鱼,有次带我去,让我给她看鱼盆。好神奇啊,她顺手一摸,你只要看到她脸上神情很凝重,“哗”一条鱼就被她抓在手里了。她在前面,我在后面,以免惊动鱼。结果河里有个较深的地方,她轻松过去,我个子太小,直接没顶。一顿挣扎,好不容易才出来。结果鱼盆来回摇晃,有不少鱼直接逃脱。三姐很快重新投入战斗。这就是热爱啊,鱼跑了没啥,妹妹被淹了也没啥,什么也挡不住摸鱼的脚步。三姐最神奇的一次是,早晨去水边散步(现在想来是想一早去看看鱼们的活动),看到一条很大的黑鱼在水里游,现在也想不出那时她也不过十几岁,是怎样赤手空拳把鱼抓回来的。那时妈做手术,父亲去医院陪护,家里就是大姐带着我们几个人。大姐把那条鱼炖得特别好,把头和尾给我们吃了,中间的鱼段装在那种旧式饭盒里,送到医院给爸妈了。一直觉得三姐身上有那种特别传奇的力量,我没读琼瑶小说之先,是三姐讲给我听的。那个讲故事水平,根本就是专业级的。后来三姐在上海读书,是她教我唱第一首英文歌:《The End of The World》;是她带给我《简.爱》、《红与黑》;是她在我想学画的时候买给我特别贵的画册,那时她在大学里勤工俭学,甚至还卖过血。我初三的那个冬天,她穿了一件红色的皮夹克回来,我只说了一句“好看”,她就一定留给我。她也许不知道,在我的青少年时期,她就是我“外边的世界”,我对一切远方的向往和追求,都是透过她完成的。世事和红尘可以淹没多少人闪光的样子,可是在爱他(她)的人心中,永远是当年,永远是少年。
在我的记忆中,二姐在家的时间最短。我很小,二姐就考上重点高中住校了。那时考上重点高中几乎就是中举吧,所以二姐一直是父亲很引以为傲的。父亲有次去学校看二姐,回来跟我说,门房大爷一开始不知道他找谁,态度不太好,一听说父亲是来看二姐,马上就热情起来。二姐那时在学校就是这样有好口碑。我们后来陆续也上了那所重点中学,尽管学习也算不错,但是估计没有人在学校里有二姐曾经有过的影响力。二姐在家里是那种特别懂事儿的孩子,假期总是帮妈干很多活儿,对我们也特别友爱。现在还记得冬天的早晨,我睡眼惺忪从被窝里爬起,二姐过来给我穿棉袄棉裤。有一次特别有趣,二姐上大学的一个假期回来,早晨我们姐妹一起,一边干活儿,她一边教我们唱《在希望的田野上》和《蜗牛与黄鹂鸟》,等我们学完,一向睡懒觉的哥哥才起来,问我们在干什么,我很得意告诉他:我们刚学完唱歌了。意思是你没赶上,人家也不教了二姐是特别一丝不苟、特别认真的人,人生际遇真的是魔鬼,它永远不告诉你,如果在那个岔路口,你选择了另一条路会怎样。我有时想起姐姐们,常常会去设想如果当年做了别的选择会怎样?可是没有人可以假设,没有人可以回头。也许正是这些不能假设的际遇,让我学会了止步和停留。我总是记得二姐那年轻的脸上的光彩,记得她新婚那年冬天做的那个新发型。如果时光倒流,我多希望在姐姐们的豆蔻年华,我不是那个整天一无所知的小孩儿。
大姐最巧手,我小时候穿过的时尚的衣服,都是大姐手作。大姐曾经用各色旧毛线给我织过一件毛衣,那件毛衣有好看的用钩针钩出来的领子,很多人怀疑那个领子是假领,因为他们觉得那没可能织在毛衣上。大姐手巧如此。大姐不只会做穿的,还会做好多好吃的。现在想来我小时可能有焦虑倾向,家里做老师的父亲还没出门,我就认为自己上学晚了。二年级有一次期末考是在下午,我坚信一定来不及了,没吃饭就冲到学校。可是考到中间,卷子答完了,我也饿扁了。正在饥肠辘辘的时候,忽然看见大姐在我座位挨着的窗户外边,手里拿着饭盒,正对我笑着。那时考试也不严格,大姐把饭盒递过来,打开来是特别大个的韭菜盒子。她小声儿告诉我:“快吃吧。”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韭菜盒子。后来发现,如果家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和大姐在家,她就常常开小灶儿给我,还有一次吃过木须肉,特别难忘。
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受教育过程,觉得基本上受的是男孩子的教育。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哥哥。哥哥好像是那种很喜欢讲大道理的小孩儿吧。我一年级时特别喜欢香橡皮,于是省吃俭用,自己平时就用一个小小点儿的破橡皮,最后我攒了好些块儿香橡皮,有的还很大块儿。好得意啊,就揣在兜里,觉得自己是个大财主。可有一天飞跑,结果全丢了,一块儿也没剩。我记得自己没哭,尽管小时候一直以爱哭著称。这种悲痛欲绝连哭也不足以表达。后来哥哥知道了,他跟我说的,我一直铭刻于心。从此后我没干过这样的傻事儿,很多我错过了,我丢失了,可是我在其中,从不希望未来,要的就是当下尽力尽兴,我没有再攒过香橡皮。我可以很失败,可是我不后悔。记得哥哥替我争取过一个理财的权利,第一次理财金额:11分。可是哥哥是郑重其事跟父亲谈了的,认为我应该有理财能力。这样的事情很多。长大后我一直很反抗哥哥,这种反抗其实有点类似于小孩子对父母的逆反。我一直觉得,他这个也错了,那个也错了,可是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他一直站得离我最近。我会背的第一首诗《过零丁洋》是他教的;他上高中后假期总给我从图书馆带书回来,他是我看法国小说的起始;我上高中时有一个超级先进的录音机,英语没学好,可是他随录音机一起送给我的卡带里的歌,我却是耳熟能详;他陪我参加中考;他和三姐一起陪我参加高考;他没有钱时买给我的第一条项链,还有一件25块钱的白毛衣;我大学毕业时他送我的假期游;读大学时他那么多次去看我。我现在还能记得刚上大学时,他打电话给我,问我学校怎么样,我在电话里跟他哭,说一点儿也不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在颐和园喝茶,那是我开始自己做公司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关于工作,也关于爱情。可人生是难解的谜。
初三时喜欢画着玩儿,最喜欢用钢笔直接描线,后来才知道其实工笔画也是如此,不过是用勾线笔,要笔锋。那时通信还是真的通信,手写,然后装信封儿,贴邮票,寄出去。我曾经给三姐画过一幅这样的钢笔画,还题了字:“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载。”我们一起相依相伴的岁月。我们在一个家里长大,从那间小书房走出,奔赴我们各自不同的命运。可我们心里,永远有那样一个仙境,不回头,也看得见。
图片摄自北京斯多格书乡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