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那天,单位加班。中午在食堂吃饭,远远的,看到一名中年男子特意过来招呼我。看到那招牌的灿烂笑脸,我惊呼:潘叔叔哎!你怎么会在我们食堂吃饭?
不等人家回答,我自动解释说:对哦,今天各单位的分管领导都要到我们单位值班。你现在是大领导啦!
潘叔叔笑说:屁个领导!倒是你,怎么常见你上电视,报纸上也常见你的文章,你现在是名人作家啦!
我学潘叔叔说:屁个名人!小时候我妈叫你给我补课,我总是学不进去。我当年要是好好学习考上大学,现在说不定也像你一样当领导了。我还写什么狗屁文章,我一个字都不用写,出去讲话都有秘书给我写讲话稿。
潘叔叔早已笑得龇牙咧嘴。说,不上大学好,要是上了大学,现在哪里还做得成作家?
我说,潘叔叔怎么一点也不见老?我都成金阿姨了,你今年大概也有五十了吧?
潘叔叔说,52啦!老了!你还是小姑娘!
奇怪,要么真的心里的人是永远也不会老的?潘叔叔看我还是小姑娘,我看他,也还是初见那时二十多岁的帅小伙!
潘叔叔是我妈的同事,那时候刚参加工作,是新分配来的大学生。 三十多年前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按照那个年代最时髦最新潮的打扮,潘叔叔留齐耳长发,穿尖角领花衬衫和包屁股喇叭裤,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用现在的话来说,妥妥滴小鲜肉一枚。
暑假里我妈把我带去单位小住,请潘叔叔给我补课。
老妈对我说:潘叔叔是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你好好跟他学习把功课补一补。
每天吃过晚饭至睡觉前的一段时间,潘叔叔都很认真地给我补课,无奈我落下的功课实在太多,潘叔叔完全无从下手。补数学鸡同鸭讲,补英语对牛弹琴,唯有语文不用补,却成了师生最有共同语言的一门课题。
那个年代的青年,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无一例外都是文学青年。潘叔叔的宿舍里有一个书架,满满一架子都是书,他在每本书上都签了名,潘叔的字龙飞凤舞,他的字和他的书都让我心生羡慕。
我指着那本《观人术》要借回去看,潘叔叔歪着头问我:哈达鸡(某镇方言,意为瞎搞)你看得懂么!我说,我看了不就懂了么!潘叔点点头说,倒也是,早点懂了有好处!这本书送你了!
我说还要借那本《 徐志摩抒情诗》。潘叔叔说,十分钟后你背得出三首,这本书也送你。我挑了最短的三首,在十分钟后果然背了出来。潘叔叔爽快地把书往我手里一塞:送你了!
一个暑假补下来,我的功课没有长进多少,潘叔叔书架上的书却少了不少。我最终连高中都没有考上,自然没脸去看他。一晃,我与潘叔叔有近三十年再无交集。
今日重逢,我认真地告诉潘叔叔,你当年的课没有白补,我日后走上文学青年的道路,并最终以此为业,很大一部分是受了你当年的影响。你送我的那些书,我搬了几次家,一本也没有丢!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但是影响一生的,却只有那么关键的几个人,几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