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红》

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了,其实,也根本没法计数。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就是,她怎么总是这样——阴晴不定。


她说过许多次,关于她童年的遭遇,中学时突如其来的病魔,周围人,包括家里的亲人对她的漠不关心。的确,我们深表同情,可是···那也不是你总对每一个对你示好的人百般猜忌,任意伤害的理由啊。


“简,她之前上高中时罹患过一段时间的抑郁症。”她的朋友和家人向我解释。

“我知道!”我的回答开始变得不耐烦。起初第一次知道尹悦,也就是他们口中的——简,居然有过抑郁的经历,我表示无法相信。至少在我看来,她是那样的充满文艺气息,充满乐天文艺派的气息。


与她相遇,是在一个乡间的朋友家中。朋友开了新的工作室,在苏北一座小城的城郊乡间,一幢二层的红顶简欧式的房子。我是去帮朋友处理一些网络营销的事务,大概待了半年的光景,而尹悦是她妈妈送来在这里暂居的,论辈分,她要叫我朋友表叔。


当然,我不止一次用这件事调侃她。“小悦悦~乖,叫叔叔~”换来的只是一个白眼和一声冷哼。我换了个称谓:“小简简~,你要是不叫叔叔,那我以后就不叫你师傅了呀~”


她做意拿起手边的颜料盘,抬手要砸我。“他们可以叫我——简,就你不行!”

“为啥?”

她放下盘子,扭过头去继续看她画到一半鹿,嘴里轻吐道:“你才是小贱贱。”

“哈哈哈。”我只能尬笑收场。她太聪明了,确切的说是睿智,一个不属于花季女孩可以拥有的大度、善解人意和深谙为人处世之道的睿智。后来,我才对她做了一个更贴切的评价——虚与委蛇。这对她而讲并非是一个贬义词,更妥当的说,是对她表示同情。对一个,不知道从什么阶段,从哪一分哪一秒,从她短暂人生的哪一刻开始,就不再对周遭的一切,产生丝毫兴趣。没有情感,没有喜好,没有希望。只有十九岁的年纪,却让我感觉她的灵魂已为老朽。


我凑过身去,站在她背后,做样看她的画。

线稿已经打完,能看出来她很用心,还没有被颜料覆盖的左半边线稿,能明显看出反复修改的橡皮擦擦痕。我偏爱黑色和大块的浅色风格,但她不,每一幅画总是鲜艳的要命。各种看似违和的亮色颜料,总是能被她恰到好处安置的让人赏心悦目。

后来的某一天,我才反应过来,这画板上艳丽的色彩,其实是她内心极度灰暗,毫无安全感,毫无生气的反向表现。色块越明亮,她的心那时就有多悲伤。

每每想到这,我都满心感伤。

——她是爱这个世界的啊,她也是多么希望这个世界可以爱她啊。


人世间的道理就是这么的该死,该死的让人憋屈。为什么总是越懂事的孩子,人生经历越是不堪回首,痛心疾首。而那些天生投胎好的,人生还更欣欣向荣,他们越随心所欲,越不懂事,反而得到的关心和偏待却更多。

我很直白的问她,“尹悦,你为什么给自己起名字叫——简?”

她抬头看我,在确认我没有打趣的意图之后,问我:“你可否看过安妮·海瑟薇主演的爱尔兰传记电影《Becoming Jane》”。

我摇头,本来我就不怎么喜欢看电影,更别说外国片了,就我这英文水平,从一数到十都费劲。

她接着说到:“译成中文,可以理解成《成为简》。简的人生之路与我一般坎坷,但我羡慕她,羡慕她终究还是战胜了一切,跨过阻拦,获得完美的结局。”


尹悦的头发蓄得很长,明明身子很弱,但每一根发丝都那么结实。简单绑了一个低马尾,可以盈握满手,着实很让其他女孩羡慕。我在她身后扒拉了一下她的头发,问“你为啥把鹿画成大红色,不是很奇怪吗?”“是曙红!”她强调。

切~就像口红,在我们直男看来都没啥区别。


她嫌弃我总是没有原则,啥时候都是嘻嘻哈哈。我也跟她讲不明白,很多次为此冷落我许久。我们从认识到发生那件事之间,只有过一次争执,只一次,之后便从此天涯相忘,互为路人。


许久之后,在她寄给我的信里,只言片语间,才解释了我所问“为何此鹿是红色,好吧,是曙红色”的问题。

——“哥...原谅我还是没办法对你这个混蛋叫叔叔。凑活叫吧!”

“那红色的是血,为什么曙红,因为是热的。你割过腕吗 ?我割过。血像红色的蚁群,从手腕处汩汩流出,像年老垂暮的蜘蛛侠,无法再喷射蛛丝。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坠落,失重。无法再奔跑,马戏团小丑一样的在城市的高楼间游荡,像个幽灵。红色蚁群聚集在了地板的凹陷处,太阳突然撕开了已经困住他一周的乌云,蓦地升腾而起,肆虐的燃烧着光辉。有一丝怜悯,透过我可怜的小窗,照在停泊的血滩上。红的,曙红。”

“那鹿,那只奔跑的可怜的鹿,已经被血染浸透了。猎人的枪响了不知道多少下,但每响一次,鹿妈妈的身躯就多了一处汩汩涌出红色蚁群的伤口。”

“还没死吗,猎人暗骂了一声,啐了口痰,爬出草丛起身眺望。唔...应该是有崽了。”

“母鹿狂奔,动物的本能告诉它,狂奔。腹中的胎儿是它拼力奋起四蹄的唯一原因。途径的干草,已被染出一条血路。但,小鹿已死。直至母鹿力竭倒地,它也不会晓得,它拼死护住的腹中生命,早已血凉。”

“就人类婴儿而言,在腹中四个月便已经开始感知世界。小鹿在母腹中,听过山风,鸟鸣,溪流,它会满心期待吧,挣扎出温暖的黑暗那一刻。但没有,醒于黑暗,眠于黑暗。”


我把随信寄来的画,装裱了一下,挂在了书房,抬头可见。

黑色的树,黑色的草,黑色的天空,黑色的干草荒原,黑色的湖。一头曙红色的鹿在狂奔,带着它腹中的死胎。




记忆中,最开心的,相处过最长时间的事情,是我陪她区苏州园林采景写生。她腿长,走得飞快,与其他人打照面的时候,她真的如语文课本上所写,飞也似的逃走。在市区还会偶尔回头看我这个短腿叔叔跟丢了没,但在拙政园、耦园,我拍一张照的时间,她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明朝年间的大家园庭,江南旧色随眼可见,间或的会有身着古装或汉唐服的小姑娘擦肩闪过身子,令人恍惚。


我穿过中堂,在一柴扉前停下,唤着“师傅师傅”,旁人投来诧异目光。

掏出手机,还未打通,转过假山,一从黄腊梅下,小侄女正在赏花。




她有无法预测的绚烂人生,我不能长陪,想着离开。

——

过完一个夏天,她寄来了画和信,期间,听友人讲述,小侄女又尝试过一次自杀,在泰山。不知道什么方式,但想着也不会太过友好。


她有次打电话骂我,骂当下的生活,骂这该骂的世界。要么爱,要么死。

我依旧打哈哈...


下午三点的天黑的一塌糊涂,感觉天要灭我京城。沉寂差不多三年之久的,她的头像,闪烁了起来。


“叔叔,是我。”

“小简简呀”我打趣道:“是快结婚了,要请叔叔喝喜酒吗?”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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