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的吸引力法则:详细定义

吸引力法则认为:相似的事情互相吸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实际上就是吸引力法则的体现。

正是你自己吸引了所有的生活经历——一切事情都是如此。没有例外。

在吸引力法则的作用下,你正在创造自己的现实世界。

强烈的思维引发内心世界的振动(或心灵感应)——而吸引力法则一定会响应这种振动。

人们在不幸的事情发生以后,他们肯定自己并没有主动创造这些不幸。你并非有意招惹不想要的结果,但只有你自己才能导致这些事情发生,除了你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够让那些不幸进入你的生活。

因为你不理解吸引力法则,换而言之,你不理解游戏规则,于是注意力的指引下,把不想要的事物请进入家门。

对于便于理解吸引力法则,你要把自己视为一个磁体,你对事物的思考和对事物本质的感受,都会使你吸引它们。

留意便是邀请

只要深入了解吸引力法则的力量,你就会更加专心致志地选择想法——因为,无论是想要的事物还是不想要的事物,只要你心里想得到最多的,最终都能够为你所有。

只要是你心中留意的事物,毫无例外,都在接受你的主动邀请,开始融入你的生活。当你思索着想要(或者不想要)的事物时,即便刚开始只是一点点苗头,在吸引力法则的作用下,这个苗头也能发展壮大,变得越来越强烈。

在你们生活的现实世界里,思考的想法并不会瞬间实现。从你开始思考知道事物开始呈现,中间隔着一段美妙的缓冲时间。那段缓冲时间让你有机会重新定位注意力的方向,让注意力越来越接近你的真实意图,更接近你真正愿意接受的事物。早在它呈现之前,通过你对它的情绪感受,你就能分辨出是否真正想要它。

你来此是为了在自己选择的周围环境中进行创造,同时也能接纳世界以其他人所认可的方式继续存在。虽然别人的选择绝不可能阻碍你的选择,但若你对别人所选择的事物产生注意力,它就会影响你的思想振动,从而影响你的吸引力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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