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The validity of the loyalty agreement between the spouses
问:有时候夫妻双方会书面约定一些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等等的内容),并且会约定,如果一方出现不忠诚情形的,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或精神损失费,这种忠诚协议有效力吗?
答:按照现行规定,实际上这种协议在法律上不受保护,没有法律强制力,只能靠夫妻间自觉履行(真发生这种事情了,基本也不可能会自觉履行)。
1、这类忠诚协议只是属于道德义务范畴,不是夫妻财产约定,不属于法律范畴(既然是属于道德范畴,为什么或者有什么必要在法律上规定);
2、法律上不保护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法院不受理或驳回无过错一方提起的关于忠诚约定的赔偿请求起诉(如果违反约定不用承担后果,那忠诚义务在法律上更没有存在的必要);
另外,离婚中忠诚协议约定内容也不会作为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