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将这部奥尼尔的代表作读完。结局是阿比和埃本手牵着手一起被警察逮捕,两人一起为所犯下的罪恶,接受惩罚。
那位在农场劳作了一生的卡伯特老先生,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感到从未有过得孤独。他一直是孤独的,从未有人理解他。
我刚读的时候,觉得里面的人物都处于疯狂的边缘。心中一个词“扭曲的人性”浮现在脑海。读完时,我又问自己:“如果他们是扭曲的人性,那什么是正常的人性?”我也回答不上来,只是这样武断的用一个不知是否恰当的词评价了剧中人,这样做似乎是不公平的。
他们不是扭曲的人性,他们只是在“物质至上”的社会环境中将“情感”置于低位。而最后,情感战胜物质,虽然是以这样一种可怖的悲剧来战胜的。
阿比是老卡伯特先生的新妻子,三十五岁左右,精力冲充沛,是个尤物。她想要有一个家,一个完全属于她的家。起初她刚来时,内心只是充满了对这个农场里的一切的“占有欲”。“这是我的农场,我的房间,我的床,我的……”她希望有一些真正是属于她的东西。那种对物质的占有欲强烈的让人感到恶心。
她看到了埃本,这个眼神中充满和她相似情感的男人。一瞬间,那种“想要”从物质转到的人身上。也许阿比起初对埃本的“爱”是和那些物质事没有区别的。
她知道如果真正想要得到农场,她必须生下一个儿子。而老卡伯特已经七十多岁,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面对这样一个老丈夫,她多少要打些别的主意了。
她利用埃本对他母亲的爱,对他父亲老卡伯特的恨,将他引到他母亲停放尸体的客厅。他起初一直在拒绝,因为他恨这个女人,来这里抢他的农场。最后他还是无法战胜“他的天性”。从此以后他们就一直背着老卡伯特幽会。
翌年春天,阿比生下一个男孩。老卡伯特请来邻居庆祝,他喝醉酒碰见了埃本,告诉他阿比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利用他,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得到这个农场。可怜的埃本听信父亲的话,失去理智,对阿比愤怒。他说出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话,阿比是真的爱埃本的。她觉得起初是以什么目的引诱他已经不重要了,可是这个目的对埃本很重要,他很爱阿比,所以他在意,他愤怒。
为了重新得到埃本的爱,陷入极度痛苦的阿比亲手杀死了那个孩子。她以为是他的出生才使得埃本不再爱她了。当她将这件事告诉埃本时,埃本更加绝望,那是他的孩子呀,他的骨血,他如今更恨阿比杀死了那个无辜的孩子,他的孩子。在极度愤怒中,埃本跑去报告了警长来抓阿比。可是在回来路上,他重新明白了阿比对他的爱,以及他自己内心也是深深爱着阿比的。于是他决定要和她一起承担罪责。
剧本中出现的几个主要人物都对这个“农场”有非常强烈的占有欲。但是最后他们都发现,当他们决定不想再要这个“农场”,不想在为了得到它而费尽心机时,他们的心灵才是自由幸福的,同时也发现了这个农场的美景。
奥尼尔的剧作初读,感觉里面的“悲剧性”与古希腊的有些接近。这也是奥尼尔在努力做的。
阿比和埃本是一种乱伦的爱情,正如古希腊悲剧《淮德拉》。继母爱上继子。埃本与阿比的爱情又是那么令人震颤,是在“肉欲”和“物欲”的双重挤压之下的产物。
对剧本的分析并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只能浅浅写一写。
自我断网三天。这是前天写的,补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