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是我喜欢的女子,不只是喜欢,是膜拜。
最初的遇见,很晚。
把自己埋在三毛的作品里的时期,记忆是清晰的,那时高中毕业了,有了更多时间与精力。
大学时候,每个月有一百元的生活费,节省着花,就可以经常逛书城了。那时,临沂书城还没有被关闭,不关闭也就没有现在的鸿儒国际文化书城。当时的书城就是一个盗版集散营,带来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让买不起正版书的人读得到自己热爱的书。
于是,一面可以买廉价的书,但资金也没有那么多,另一面边挑书,边蹭书。
所以那个时期读了大量的书但只是泛泛地读,很不过瘾,而且,走马观花,过目皆忘。就我这记性!
在这一批走马观花的书籍里独独记住了三毛,那个女子,一直特立独行着的女子,让我深深牵挂。
遇见,并且相见恨晚!
《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梦里花落知多少》《倾城》大约记得就是这些了。就那么站着读,靠着书架读, 胳膊麻腿麻浑然不觉,浸在三毛的文字里,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郁闷一起欢歌。
这还是不过瘾的,我读书的习惯是,不动笔墨不算读过的,我会在读过的书上,做各种装修,就像一所自己房子,喜欢怎样装修就怎样装修。
买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之后就不敢买了,又信奉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仔细搜罗身边同学,找到了不能装修,我就摘抄,一边摘抄一边写感受,自建小院也蛮不错。
这份痴迷,不是源于三毛,而是与三毛的共鸣。
所以爱不释手。
她也蹭书,她也寻找自己读书的安静。她跑遍书店,她跑向坟场,甚至逃学,只为读书。我的早年读书时光,更加贫乏,我最初的书籍来自父亲喝酒的下酒菜——虾皮。不是虾皮上写字,是那个时候还没有方便袋,虾皮是用报纸卷成一个锥形筒包装的,我在上面读一个又一个故事,很多时候,父亲没吃完虾皮,文字我就读完了。直到今天,我依然清晰的记得,自己剥开报纸,贪婪阅读的情形,还不可以弄撒虾皮,读完照原样包好。放牛也是我喜欢的活计,把牛找草肥的沟渠一放就可以读自己带的书了,多半是借来的。那时草地那么多,天是那么蓝,白云一直悠悠转转。
能共鸣的还有她的自由,她的流浪,她的不羁。她的生命历程不长,年仅四十八岁,可是生命的宽度深度是别人几世活的,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不是生命的长度决定的。
她在命运里颠沛流离,倔强不肯屈服。她选择走出去,让生命的成长慢慢疗伤。所幸,她遇上了荷西,一个为爱执着的男子。
爱一个人是成全,成全她所爱,让她在梦一般的理想里把生命打理得活色生香。
圆三毛的流浪梦,竭尽全力爱。他们最困顿的时候,连生活都难以维系时,荷西依然在百合上市时给三毛买来她最爱的百合;三毛归国的日子里,荷西就将一面铜盘打磨成一件艺术品,那是用小锤一锤一锤敲出来的,每一下锤击里深深熔铸对三毛的思念。
三毛是个有个性的人,不肯安定下来的人,荷西就做了那个最恰巧的疯狂的人。这样的爱与成全,再也不能遇见了吧。
所以,荷西的死是致命的打击。如果一定要解释,三毛没有跟去,那是因为爱,不是对生之留恋,是对亲人的责任;那又如何解释六年后的自杀哪,我想也是因为爱吧,一段她想要完全奉献与疯狂的爱来疗伤,不得之后的抑郁,或者荷西死后一直的抑郁,所以她是没有留下遗书的,我所认识的一位朋友选择了同样的方式自杀,同样的没有留下遗书。
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一个为灵魂奋斗一生的女子,自身就是一部传奇的传奇女子,留下最后的惊叹,给世人猜度。
你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她多优秀,是因为她身上的特质一种吸引你的力量,想让你靠近。
我喜欢的三毛,我膜拜的三毛,她具有这样的力量。
遇见,喜欢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