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安静的雨夜,过了有睡意的那个点,单曲循环着《橄榄树》,怀恋三毛。
心中有一丝惭愧,系统地去读三毛,已经是大一了,从第一次看到《不死鸟》到系统地去读她的传记,居然隔了十年。十年间,一直断断续续看她,看她和她的大胡子荷西,看别人眼中的她,我的心中是幻想,是期待。十年间,沧海桑田,我也长大了。也许,现在看,更好,在思考与经历了那么多故事之后,有的居然是经历的遇见与心灵的契合,我的心中是沉思,是安慰。一直想写一封无果的信,寄给和我隔着一个世纪却并不觉遥远的三毛。
我的处事风格里,一直有着三毛的影子。在《西风不识相》里,三毛写道,“我一再地想,为什么我凡事都要退让,因为我是中国人。为什么我要助人,因为那是美德。为什么我不抗议,因为我有修养。为什么我偏偏要做那么多事,因为我能干。为什么我不生气,因为我不是在家里。”这是三毛留学西班牙时写下的句子,当时三毛一直被周围人欺负,起初她决定退让,才发现,西风不识相,她选择了反抗。有时候,讲究的是“度”,宽容到什么程度才不算漠视,忍让到什么程度才不算懦弱。其实,一直追求的真善美本就是对度的把握。
你遇到过懂你的人吗?我承认我没有。早恋过,深爱过;决绝过,深痛过;疯狂过,心累过;现在一切归于平淡,过着不悲不喜,恰如其分的日子。三毛是感性的人,体现在方方面面。她很小就有了匪兵甲与匪兵乙的故事,后追求者颇多,她享受,但她理智。值得一提的还是初恋,那个会写文章的舒凡学长,看吧,她喜欢的还是有共同素养的人。情窦初开的年纪,令她惊艳的文采,这样的遇见,心里自然是小鹿乱撞。三毛小心翼翼地跟着他,却从未被注意,爱情的卑微,郁结的不甘,在那个年龄的少女心里泛滥着。可是,她是三毛啊,她一直坚持创作,他们因为作品结缘。她爱得热烈疯狂,爱得干净纯粹,完全是三毛风格的爱,可是,正如现在很官方的那句分手词,“也许,我们并不适合。”49年前的三毛,也许听到的就是这个意思的表达吧。也许在舒凡眼里,三毛只是以爱的名义,威胁着他,绑架着他。
初恋的失败无法治愈,于是,她选择了远行,也许,只要呆在那个地方,对爱情执着认真的她就会卑微的守在他身边。记得以前在泪眼朦胧里,给某人发消息:“换个号码吧,别告诉我,怕联系你。”亦如有人唱过:“狼狈比失去难受。”
你是怎样疗伤的呢?有人说:“当你感到悲伤痛苦时,最好去学点新的东西。”三毛在西班牙过得确实很拼,读各种书,学外语,看画展……很多时候,当你一直这样走下去,会发现一个更为走心的遇见,那里,有灵魂的栖息地,有心灵的慰藉所。如今,我会读三毛的文字来疗伤;昔日,三毛是用什么来疗伤的呢?也许还有一个个无疾而终的感情吧,于是,在遇见荷西却未牵手之前,三毛也经历了几段心累的爱情。这时候,一定要相信,在世界的一个角落,有一个刚刚好的人,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刻出现,从此便有了永远。
在那个蓝色和紫色的年纪,我们坚信着“我们不是叛逆,只是比别人更早遇到对的人”这样的措词,轻易地开始,疯狂地在那个年纪里拼凑我们所谓此生不换的回忆。可是,当那些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的句子都烟消云散时,我们还是继续着下一个明天,但等到遇到刚刚好的那个人时,才发现,我们已不是那个最好的自己,再或者,已被那些年少轻狂折磨得对感情没有多少期待了。三毛再见荷西,是未婚夫突然离开,她再度去西班牙。当她再遇到荷西时,她是否也有过这样的思考,也许有吧,可是,荷西只爱她,只因为她是Echo。
他们的婚姻是理想的,我实在不知道该用哪些词去描述他们那在我们眼里可望不可即的幸福,仿佛,那种感情只存在在三毛与荷西的世界里,对彼此的了解,能刺入骨髓的感觉,我似乎没有勇气和理由去多写,因为,在那样的感情中,语言似乎是特别苍白的存在。没遇到过,无法体味那是怎样的心灵的交汇,只是脑海里一遍遍闪过廖一梅在《柔软》中的句子,“我们这辈子,遇见爱,遇见性,谁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见了解。”撒哈拉于我们而言,只是地理概念,于他们而言,是致命的曾经,刻骨铭心的相守;如今的的大加纳丽岛上,是否还有当年他们的脚印?
他们的婚姻也是残忍的,只相伴了六年,我想也许是上帝嫉妒吧,是啊,世界可以与你既往不咎,但好像并不允许你肆无忌惮,三毛有荷西的日子,确实幸福的肆无忌惮。虽然我早就知道,看三毛的传记,就一定会有,荷西离开后,三毛悲痛欲绝的心情,之前做了十足的准备去以平静的心情看那些故事,可是,当看到那个地方时,我还是眼泪破碎,悲伤着她的悲伤,绝望着她的绝望。
还记得她在《结婚礼物》中写过,“荷西走得太匆忙,我们没来得及说再见,这样也好,我们永远不再见。”离别季的那个雨天,你问,几点的火车,我说,不知道。本来准备好的,踏上新旅程的会话框里,是“我们永远不再见”,可是,看到风风火火赶来的你,我顿时慌乱了,才明白,有些人,永远是你的心跳。
“针,刺进了手指,流出一颗圆圆的血来。三毛没觉得痛,反而觉得血滴是手指上一颗怪好看的的樱桃。”这是程悦写的《君须怜我我怜卿,最真不过三毛》中的句子。记得三年前,指尖渗出的一颗颗红,像是晶莹圆润的暗红色珍珠,没有痛,没有泪,头枕在胳膊上,静静地看着一颗颗丰满的红珍珠在重力作用下滴到日记本上,流着,晕开。暗红色太过浓厚,流过有痕,干了结痂,染红了日记,可字迹依旧清楚。
也许,三毛也曾试着去过没有荷西的日子,去过作为女儿的日子,去过作为作家的日子,去过教育工作者的日子,可是,世人哪懂她,哪知道她身心俱疲,只是一味地逼着她,总觉着,那种日子并不适合她。走了就走了,尊重你的选择,隔着时空,又不妨碍你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的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