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的路口
之前对某些专家所说的“拥堵费”不屑一顾,车都买了,收费也得上路啊。听了薛兆丰老师的解读,豁然开朗,原来这个费用应该叫“畅通费”。
说白了,收费的前提是提供一条两点之间快速路。缴费即可上路,不缴费就走普通路。这和先前理解的普遍收费,所得用来改善道路的模式完全不同。其实,对收上来的金钱可以不关心它的使用,即使把它扔到大海里依然可以起到收费的作用——保证给有需求的人提供快速到达。
有需求的人,而不是所有人或有钱人。首先,收费标准不能太低,否则大家都挤上来一样会变成普通路。应该以一个人能一年承受一两次为限,以确保最急迫的需求得到满足,如送病人去医院等。另外,这项措施并非对穷人不利,没钱人坐公交可以平摊费用,有钱人要独自承担。道路是私用品而不是共用品,因为它由独占性。这辆车通车时,它轮下的道路其他车就没法使用。区别对待,收取费用是可行的,正如演唱会会有ABCD很多区域价位相差巨大的座位。这样,拥堵费的实施在理论上可行,而且在某些国家已经实施,取得一定效果。但推行范围很有限,其中的原因更多是思想上需要转变。
如果在国内推行,需要唤醒公众的意识,通过公共决议的程序,开发监测和计价的技术,完成收费价格厘定以及收费区域的划分。
实际上,民众的意识也是任何政策实施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如五一、十一的高速免费造成拥堵。从理性上分析不值得,但大众看重的国家给予的免费福利,而不是效率。不过意识必然随发展而变,道路也会因为繁华而更加拥堵,两者交汇时,会有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