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曾给我带来自信

春天到了,天亮渐渐早了起来。天还没完全亮,我就拿着英语书来到了教室。

大学时期,英语是我最困扰的学科,我每天早早起床,只会能多背会单词和课文,争取跟上老师的进度,不至于补考。我总爱坐在学校里的紫藤花下,看着校园慢慢热闹……

突然,从黑暗处,窜出来一个人,吓得我立马从石凳上跳起来。正准备拔腿就跑,被这个人一把拉住。转脸一看,谁呀,是我们班的“情歌王子”——我的同桌老张。

大清早,他戴着耳机,两手插在裤兜,口袋处磨得锃亮,头发跟没有完全泡开的方便面无异。老张刚跟我打完招呼,就拉着我走进紫藤花藤深处……

2003年,我和老张认识,并成为了同桌。

我的“噩梦”也就意味着开始了。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孩子,整天混迹于篮球场、足球场等各种运动社团。每次,老张打完球后,浑身上下散发着汗水的汗臭,没有及时换洗的衬衫,因为汗水盐分的侵蚀,已经布满了盐斑,好像一条条不规则的白色细纹。老张引以为傲的发型,此时此刻,打着绺,头发蓬松松的,就像原子弹爆炸出来的蘑菇云。每次,在上课前三十秒,他就像泥鳅一样溜达到自己的座位。

每一次,我都要忍受老张散发的气味,给我带来的巨大味觉冲击,这滋味,令我印象深刻啊!

那时候,我一个小胖丫(其实是有些壮,比较结实),头发又剪成男孩发型,发育又特别晚。从背影看,男生总是会误把握当成他们的同伴。多少次,男生从我背后搂住我的脖子,对我说,走,哥们,一起尿尿去。然后,回头一看,发现是女生,都吓得拔腿就跑。

后来,我就特别自卑,上课的时候,我决不多讲一句话。班级里的活动,也极少能够看到我的身影。

大二的时候,周围的小伙伴们,都成双成对。只有我,成为了一只落单的小鸟。只有我明白其中的缘由,谁会去追一个那么男性化的女孩呢?

可我偏偏摊上了,一个自带“桃花”的同桌。每天,他会喋喋不休的和我说个没完,哪个女孩漂亮?哪个女孩刚传了条新裙子?真是无语,第一次见到那么八卦的男孩。据他所说,他叨叨的原因,是打算开导开导我这个不解风情、懵懂无知“男人婆”。既然,不把我当女孩,所以,我们俩相处倒也融洽,无话不说,无话不谈。

“干啥,干啥!大清早,拉我来这紫藤花下?”我边推他,边开骂。

“嘘,小点声,兄弟,帮我个忙。帮我写封情书,我字不好看,我也不懂女孩的心思。求你了,我们俩不是最好的兄弟吗?我保证,下次我再也不把打过球的臭鞋子,放在你抽屉里了。我发誓,我再也不翻你抽屉了,把你的卫生用品拿出来展示了。”老张举起用右手放在头顶,信誓旦旦地说。

我赶紧捂住他的嘴,恨得咬牙切齿:“闭嘴,闭嘴,我写,你不要再说了。”

我们俩就趴在紫藤花架的石凳上,我为他代写了第一封情意绵绵,感人至深的情书。具体的内容,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送完情书的第三天,他和那个女孩牵手从远处走来,从我身边经过,目不斜视。正当我在心里咒骂:“这个老张,卸磨杀驴。一想不对,我又不是驴,过河拆桥啊!”正骂着,突然老张从他背后,空出的另一只手,竖起了大拇指。

自此,代写情书,就成了我的另一份作业。每天,络绎不绝的“客户”,源源不断……

一向自卑的我,好像有了自信,情书写得越来越真切,越来越能打动女孩。慢慢地,我的话也多了,性格也变得柔和了,朋友也慢慢的越聚越多。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但是一直铭记于心。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契机,让我找回了自己,重拾了自信。虽然可能自己的文笔不佳,没有高水平的文章在我的笔下流出,但是我直到现在还是很享受写作的过程。随着一个字一个字在自己的脑海中酝酿,以前的各种画面在脑海中呈现,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和亲切。

最后运用博尔赫斯的一句话总结:“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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