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周六来,周五的晚饭我尽量不吃葱和蒜,躺在床上会想明天穿什么!
周六如期而来,我依旧穿着膝盖磨白的牛仔裤,穿着我那件长长的格子衬衣,迎着八九点的太阳,走在人群里,由北向南穿过铁路局那座天桥,下了桥走九十六步就到我的虫子屋。
拉起卷闸门,拉开满是小雏菊的布窗帘,一缕光线就璇在头顶,光束中飞舞着尘世,我擦桌子洗抹布,然后换盆清水洒在门口。
我知道我洒完水他会踩着潮湿的地面推门,然后、然后还是老样子,一杯咖啡一本书,看着自带的书。
我百无聊赖的忙着,周六一般比较忙,忙的千篇一律,忙着赚我的工资和房钱。
咖啡的利润足够付给我比我爸收入都高的薪水,杂志和书的折扣大大超过了一月八百的房租。虽然我知道铺面是我三叔的,但我坚持给,毛毛开始推脱,后来收习惯了也就自然了:“花,我估计你奶今天又会跟你借钱。”她数着钱说着话的时候长长的假睫毛抖动着,拖着意味深长的笑。
(不知道为什么,我习惯叫毛毛,不习惯叫她三婶)
我看着毛毛,觉得她眉眼神态和小白有点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毛毛穿衣有了品味,化妆有了厚度,脸变的白而透亮,眉毛有一阵子弯弯有一段时间尾巴翘上。
我三叔脾气变的温和多了,他每天早早回家陪他十三岁的祖宗,那个名字叫跌果长的像猴儿的儿子,三叔活的又痞又值,他成功的复制了自己,而且让毛毛成为商界名人,在家里却对他温柔服帖。
我爸不行,我完全继承了我妈的所有毛病,大脚大手大个子,又把我爸容易吃胖的基因顺手拈来。小时候我奶说我像我三叔,长大后我爸说我像我二叔,说话做事有股酸菜味,而我觉得我还是像我妈,粗心又大意。
我真的很粗心,以至于很长时间总猜测坐在门口看书喝咖啡的男人会不会、对我说点什么,会不会什么也不说,等我说。
我冒出来无数个搭讪的词,就像我奶问我爷:“毛衣好看不。”
我爷说:“黑咕隆咚看不见。”
我奶气的嘟囔:“木头,不像隔壁老王会哄王嫂。”
我爷说:“睡吧,漏针了。”
我想象他会不会像我爷,看出了奶奶织的毛衣漏针了,却说黑咕隆咚啥都看不见。
然而让我想象不到的是,下午四点我站在门外接电话,那个干噎着啃大饼的男人,提着书包出来了。他很熟练的走到隔壁要了一杯果汁,榨果汁的空间、他望着对面马路的女人笑。
女人站在桥下,长发泛着光,嘴合成喇叭样,估计在喊:“要草莓味。”我听不见,也看不到他们的手语,我只听见自己骂自己:“蠢女人,二货,呆子甚至骂自己傻b。”
我把自己惹失笑了,又把自己成功惹哭了,我觉得我自己真的是如假包换的二百五,三十岁的女人活成了笑话。
(我和朋友聊天,我总拿这件事调侃自己,调侃的次数多了,就像跳街舞,随意加进去好多话题,然而看起来还是很带节奏感)
再下周他要咖啡的时候,我说:“第二杯咖啡五折。”他说:“我只喝一杯。”我说:“你可以带给你女朋友。”
他笑了,笑的很幸福:“我喜欢你这里的氛围,我不喜欢喝咖啡,她也不喜欢咖啡,她就爱喝珍珠奶茶,我只给她买果汁。”
我以为的他喜欢咖啡,我以为他女朋友要草莓味奶茶,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我以为的我以为,其实都是南极和北极的事。
(真的像街舞,轻重缓急随情绪,节奏感里很随意,我已经学会了不着痕迹的推销)
我透过窗户绿萝稀稀拉拉的叶子,看到那个女人又站在桥下,头上的马尾甩来甩去,朝这边指指画画。
我问:“你女朋友在对面上课?”
他说:“她在哪儿当补习老师。”
我说:“你俩很搭。”
说这话的时候我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是轻描淡写找了两个字:“很搭。”
我突然想起文凯,不知道他现在成了什么样子,是不是还留着长发,背是不是被生活压弯了,人是不是还那么瘦,眼睛会不会还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