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日。甲犯盗窃罪后,刚出门便被发现并使用暴力,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关于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标准,多数说认为,以前三罪为准,前三罪既遂了,转化型抢劫罪便既遂;前三罪未遂,则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少数说认为,只有使用暴力后最终取得财物,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既遂。本题问唯一答案,应以多数说为准,也即甲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既遂。
甲的盗窃行为与暴力行为相隔1小时,相隔太久,不具有时间上的当场性,因此不转化为抢劫。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
引申:假如:大巴车暂时停靠高速公路服务区,有些乘客下车,有些乘客未下车。甲此时在车上抢劫未下车的乘客,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因为,根据司法解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针对的是“正在运营状态的公共交通工具”。大巴车虽然停靠在服务区,未处于行驶状态,但处于运营状态。
《刑诉法》第十六条是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包括“显时特告死,他坏不追责”几种情形。这几种情形有一个共同的底层逻辑,即“是坏人,但算了”。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是好人,不应罚”,对其当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刑诉法》第十六条调整。本案中,司某驾车碾压边某的事实被定性为意外事件,司某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与《刑诉法》第十六条无关。
审判阶段,被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若无法提供保证人,法院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小王接受社会观护,即由专门观护组织在诉讼期间对小王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
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中的陪审员,可以从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陪审员名单中选取,但应当“随机抽取”,不可“直接指定”。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只有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才能委托或者被法援机构指派辩护人。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委托或者被法援机构指派诉讼代理人。
基层法院即可审理强制医疗程序,某县检察院可以向某县法院申请强制医疗,无需移送某市检察院。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检察院和法院无权采取。因此,D说某县检察院可以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错误。
斡旋和调停的区别,斡旋是第三方不实质介入谈判,包括不参与谈判,不提出方案。调停是第三方实质介入谈判,包括参与谈判,或者提出方案。换句话说,斡旋中第三方只负责拉人,组局,不介入争端解决的实质问题。调停则是第三方介入到争端解决的实质问题中。B项中丙国总统的设宴行为还属于斡旋,但是提出解决方案就过界了,超越了斡旋的范畴。平时封锁作为争端解决方法,只能由安理会决定,当事国无权采取此类措施。
战争开始后的影响
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享有的民事权利,其物品,除了军事文件和军事装备外,其余自用物品一律归战俘个人所有,战俘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可以由拘留国保存,但不得没收。
战争开始,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但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不受影响。
战争开始后,外交和领事关系一般自动断绝,交战国关闭其在敌国的使领馆,但接受国有义务尊重馆舍的财产和档案安全。对于使馆的财产和档案,不得没收。注意关闭也不行啊,那也是人家的财产啊。
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这三个内涵是分层次的递进关系:
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第三,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即行政机关能用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通俗地说,能不侵害就不侵害,能少侵害就少侵害。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其实这就是比例原则的体现。
公务员的处分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但没有法律条文限制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培训,惩罚要和教育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接受培训有利于违法违纪公务员提高思想觉悟,不仅不应该被禁止,反而要被鼓励。
与对外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行政处罚不同,公务员内部更强调服从和效率,所以,处分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而非送达之日起。
《公务员法》第65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所以,记大过的处分期限为18个月,但是要解除处分还需要有前提条件“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处分种类中的警告、记过和记大过为声誉罚,不影响其现有的职务、职级、级别和工资。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原告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事项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第二,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第三,在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甲公司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若取得的许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禁止3年内申请该许可,而不是“1年”。但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就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也就是申请人“未遂”,应当禁止1年内再次申请该许可。既遂3年禁止,未遂1年禁止。
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出示、说明、听取意见,但是不质证,而依申请调取的证据,应当由当事人质证,本题为法院依职权勘验现场形成勘验笔录。
有权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行为决定机关、决定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法院和被越权机关。
行政案件中,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属于“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由中院管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针对外国人规定的处罚类型,对于中国人除了通过拘留、罚款之类的传统处罚来产生对违法行为人的威慑,还有感化和教育外,也没有更好地避免他再做违法行为的手段了,但对外国人就不同了,在惩罚后,可以直接让他远离我们的土地,避免再次破坏我们安稳美好的生活秩序。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023年修改后的复议机关确立规律是:“谁家孩子谁抱走,地方事务归政府,全国事务归部委,还有两类是例外。”在一个市的范围内,不管复议被申请人是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之类的所属部门,还是区县政府之类的下级政府,复议机关均适用“地方事务归政府”的逻辑,由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在申请资格中体现了“一松一紧”的特点,“一松”表现在取消了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应当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要求。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做例外的收费规定。
甲公司的申请复议期限的起点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而非受理申请之日。
“行政协议无效的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