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从谈恋爱到结婚,从谈恋爱开始,都想找一个好的伴侣,美的,帅的,有钱的,身体健壮或是高挑前凸后翘的。从进化论来说,我们就是想找一个好的对象,得以能繁衍出更优秀的后代。古时的宫庭或贵族不少有讲究什么血统的纯净,只能在内部嫁娶。现在看来,这个优良传统似乎并没有产生优良的基因。最后还是人类的自由地杂交“杂种”这种方式最有优势。
从演化角度来说,我们现在都承认,人类从恋爱到结婚生子,优优结合更大机率生出更优的后代。
知识呢?也一样是演化而成的。刚开始是地圆在方,再到地心说,再到日心说.....都是一代代经验转化成知识,再经各种知识混合,经验验证成新的知识。
人从所学中,再经自己现有的人生观,价值观结合重塑,形成自己的新知识。这像不像就是我们自己的知识体系是一半,所学的外在知识是另一半,两个一半知识组成伴侣,交配繁衍出来的不就是我们真正学到的知识?
而且每个人在寻找更好的伴侣这件事上一点都不糊涂。标准肯定都一样。一个女的或是男的,漂不漂亮,帅不帅,意见基本一致。
在看书学习交配繁衍这件事上,那就糊涂就太多了。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有多少人在看书上就像是追求交配的愉悦,且不论对像的黑白胖瘦,非洲或是东欧,甚至不论两只脚还是四只脚。
看看现在修仙玄幻,霸道总裁,意淫自嗨文,多少人对此乐此不彼。就算这是休闲娱乐,那是低级的娱乐,除了专门奔着学习写类似网文手法或有点点借口之外,真没点可以值得繁衍的基因。当然这也是其本身能存在的原因,就像现在的卖淫嫖娼屡禁不止一样。
有这样一个段子,一对亚洲夫妇,女的抱着一个一眼看就是非洲裔小孩,说是和男的一起生的,男的开开心心一起带回去了。
段子就是段子啊,现实生活中但凡不是傻子都知道不是亲生的。除非看不出来,不知道内情,没有人在正常情况下,会愿意把别人孩子带回来当亲生的养。
但在读书这件事上就见的多了,不但抱回来养,还拿回来当祖宗供养。学习不是照搬,但有不少照搬的搬完就认为成了自己的知识。自己的儿子首先其身上要有自己的基因吧。从书上照搬回来,都没有自己知识的基因,怎么就成了自己的儿子了。
我们从小看小说或是现在电视电影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主角掉到哪个树洞里找了一本上古绝学或是在深山老林里遇上了一个百岁高人教了一门上古传武功,最后称霸武林。好像这个世界里,上古的,过去的都是好的,现在的东西都是遗留下来的烂货。
要是按这个理论,来一个古时的山顶洞人,是不是能把泰森按地上摩擦?或是徒手抓子弹,单脚踹火车?
文化先贤留下的东西就是让后来人拿来解剖分析,批判辩论的。真知生于悖论处。不和谐之处才能产生创新的土壤。有不少人对学国学经典上似乎是供在庙堂里跪着学的,别人不能说它的不好,不能说它的不对,不能唱反调。对这一套学论掰文解字,恨不得从文章里一个标点符号里都能挖出一个古人深藏的高超寓意,以此希望能得出一个万用法则。更有建立有什么学著什么作品的协会学社,加以崇拜颂扬。
按演化论,现在的人类能进化到现在,肯定是优胜劣汰的结果。世上文化知识又何尝不是呢。在学习上,有多少人是做着把别人的孩子带回家当祖宗供着的事。在国学,孔孟之道,古文观止,四大名著,这些经典是人类的文化瑰宝不可否认。但古人留下这么宝贵的东西留下来,是让后人借用回去和自己知识融合交配,吸收其中优良的基因,取精华去糟粕,得以繁衍出更优良的知识“后代”。如果孔子或是老子知道你只是把他的东西拿回家摆进来当祖宗供着,还乐哈哈的认为就是自己的娃,他非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能从一本书能从书上学到所表述的独特的思想见识很不容易。但能对其的思想见识提出不足之处,甚至骂得一文一值,如果有自己充足的理由,更应该值得推崇。
我自己在一的一大学群里,有同学在群里询问一个刑事案件的法条适用问题,很多同学都发表自己的意见,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甚至有不少对某条宪法都提出不少质疑和批评,各种不同意见唇枪舌剑,好不激烈。有这么一个同学跳了出来,说:法律是一个很严肃、威严的话题,大家都是法律人,应该对法都要怀着崇敬之心,特别是宪法,不要像菜市场一样在这讨价还价,争争吵吵。对法律一点都不敬畏。“ 有一个群友回的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我们在这里激烈讨论,不就是因为对其敬畏吗?
对法律的敬畏不等于法条的敬畏,更不应该是对立法人编纂之人的敬畏。对知识的崇敬不是对那本书的崇敬,也不是对哪个写书之人的崇敬。
林肯说,你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欺骗所有人,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但你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对于知识学问,我也可以这样说,你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是对的,也可以永远在某个地方是对的,但你不可能永远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地方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