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的好奇,让我的童年受了几次惊。从小我就特别有好奇心,什么事都要捣鼓一番,开膛破肚看看运转机理方可罢休。这种天然的好奇心破坏过很多家里的东西,但也可能是我后来一直保持探索心理的良好习惯吧。我在想,我能够考上大学,也许和这种探索世界的喜欢不无关系。
第一个被我探索的是当时家里唯一的家电—五叔的半导体收音机。那时候我三四岁,对这件事还是模模糊糊有印象。看到五叔打工回带回来的半导体,我从来没见过会说话的盒子,很好奇,总想找出来说话的人在哪儿,为什么会说话。终于在五叔不在家的时候,拆开了半导体,可是什么也没找到,除了乱七八糟的,很扎手零件,可想而知我的失望,等大人发现时,半导体已经成了一堆碎渣了,到现在仍然有印象的便是我用脚踩透明的半导体前盖的情形。当然了,最后怎么被收拾的确实记不到了。
有一次,是我家搬到新房子以后,有个会电工的邻居帮我家接吹风机(农村灶台用的),我看着吹风机上面高低速互转的开关很有趣,就想弄清楚它是怎么工作的,在大人出去的时候便动手把可以跳来跳去的开关用手扣了下来,可是下来后怎么也安不上了,吹风机也坏了。最终,这件事以我被臭骂一顿收场。
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学了自然,里面有些物理常识。回家看着家里新买的电能表,还没安装使用,便动起了歪脑筋,看看如何运转,拆开了,研究完了,也恢复原样了。可是电工来安装的时候说是用不了,要重新校核,因为上面的密封签被我拆了。解释都不用,父亲就知道是我干的了,又重新拿到城里,花钱校核后才安装。这件事,父亲瞪了我好几眼。
上了初中,父亲怕我们上学迟到,给我们姐弟几个买了个挂钟,装电池的那种。有一天按着闹钟时间起来,结果迟到了,回去一看,闹钟哒哒哒在响,但是没走动,一直在七点,害的我们迟到了。我就研究闹钟,发现指针上面缠绕了一根毛发,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去除毛发,然后重新安装,闹钟被我修好了。可是研究一下之后,兴趣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学物理,直流电、交流电这些,对闹钟更加有兴趣了。有一次,我在想为什么不用家里随身听上面用的稳压器替换电池来工作,还省了换电池的钱。说干就干,调到和电池一样电压,然后接到闹钟上,不动了,换上电池,还是不动,闹钟就这样被烧坏了。不过,这件事我假装不知道,父亲以为闹钟自己坏的,不了了之。
舅舅在外打工,当过通讯兵,对电器还是有所了解,收音机、录音机什么的小固障自己可以维修。舅舅用旧了或者不想用的电器一般会送给我,但这些电器结局最后都很惨,基本都冤死在我的螺丝刀下面了。有便携收音机,有卡带的随身听。
初二时,看到老师带着很小的随身听,便以学英语为借口,闹着父亲买个随身听。闹了一周之后,父亲经不住我的死打烂缠,挑到城里卖了两挑土豆,给我买了一部随身听。刚开始天天听英语,后来听歌兼听英语,再后来,听歌要多些。那时候电器质量比较差,随身听总是小毛病不断,每次都是自己动手修理,时间长了我都全部搞清楚了那台随身听的工作原理了。好景不长,一年多后,随身听干脆坏了,任我再也修不好它了,便丢在一边了。但不管怎样,我的英语确实进步不少,考高中,我还考了个全班第一,当然也是全校第一,因为只有我们一个班。
罄竹难书啊,小时候玩坏的东西可远不止这些,这几件事算是有代表的吧。
虽说好奇害死猫,但还是学会了些东西。一般家里的电线线路,保险、闸刀之类的基本在小学五年级时候就弄明白了。家里接个灯,换个开关什么的我就干了,其他倒没什么,奶奶总是夸奖我,让我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