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那末结婚的意义?

我原以为:

既然结婚了,女方不愿意男方强上属于家暴。

没有婚姻关系,女方不愿意而男方强上才是强奸。

婚内强奸?竟然也可以成立,那结婚的意义?

……

看到一个新闻,说内蒙一男子怀疑妻子出轨,殴打后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次日妻子报警称遭到强奸,男子被拘……

原来这样也可以?

结婚了,也可以是强奸……

且不说这个男的的行为有多么「碑壁五尺」,因为都是各方说辞嘛。一件事在不同角度的人来看待,结果完全不同。

男:我是冲动了,但我是那么爱你,你为啥背着我……

女:我不愿意,你非要硬来就是你的不对,赔钱……

以上为剧情演绎,并非案件实际情况

我也做不到完全客观。

那就,想到什么说什么。如果有不正确,那就不正确吧。

一、哇,真的有婚内强奸耶。

强奸罪的非官方定义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定义来源刑法以及司法解释及指导案例)

该定义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主体之外。因此从法律上讲,婚内强奸可以构成强奸罪。

但实际司法实践取证较难。

即,可能没法有效证明出现上述被暴力、被胁迫、违背妇女意志等行为,处理起来要比婚外强奸要困难很多。

而且通常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存续期」。

比如分居状态、离婚诉讼期、法院已判决离婚但尚未生效等。

②存在明确的暴力、胁迫行为。

并能证明性行为违背女方意愿(如殴打后强行发生关系)。

二、为什么婚内强奸有争议?

传统观念认为婚姻包含「性义务」。

比如很多人有处女情节,即结婚前不发生性关系,甚至结婚后也不发生性关系。

B:你这个是柏拉图式爱情的同居版,过分了啊!

我发现,柏拉图式的爱情指的是成年男子与美少年之间的爱情,还不是我们以前理解的只谈精神恋爱。

这个暂且不说。

意思就是,传统观念(包括我)认为只有在婚后,性关系就合理了,似乎并不过多考虑是否有违背妇女意愿。

「她们应该是愿意的吧!」

既然结婚了,女方不愿意而男方强上,多少会动用一点暴力行为吧。

所以我才认为是家暴。

如果女方不挣扎不反抗,男方还在用暴力就显得「碑壁五尺」。但话说回来如果女方毫无反抗,又怎么说明她不愿意呢?

你说你非常讨厌臭豆腐,可你就是要吃,拦都拦不住,那旁人只能理解你很喜欢臭豆腐。

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古代的包办婚姻比现代社会要多(不然也不会在思想解放的时候提出自由恋爱的观念了),可是那时的女性似乎没有什么权力,发生性关系大多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

对吧。

连面都没见过就洞房花烛了,你就能保证是顺了妇女的意志?

反观,现代社会大部分都是自由恋爱,男女走到一起大概率是感情合适,至少差不多合适,自愿结婚。

既然都自愿了,由于爱情走到了婚姻的殿堂,咋妻子就有权拒绝了?

「我和你结婚,但我不想和你发生关系!」

我说的是极端情况吧。

这其实也没啥,只是对比落差有点大。

这样,婚姻听起来脆弱得和三公主一样。

站在男性视角,既然结婚了,就不允许出去浪。

「我一生一世就只能爱婚姻里的女主角,只能和她发生性关系。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女生应该是这么认为的吧!

美其名曰——对爱情的忠诚。虽然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

人性嘛!

可,可,可她居然不想和我……

我该怎么办?

B:自己解决,或者看胖总的公众号释放欲望。

图片

悲催啊。

男性群体,虽然身强力壮,整个社会也是男性为主导。

虽然法律一直在保护女性?

你看,强奸罪的客体,永远只是女性。

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一个女的想要和一个男的强制发生性关系,但这个男的不原意。不能叫强奸,充其量只能是猥亵。

以前我们常说「女的强奸男的」,实际上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因为强奸罪的行为实施对象只能是「妇女」。

你一男的被女的强行发生那个那个?你都没资格叫被强奸。

男的是不受强奸罪保护的。

不过,女的如果强奸女的,应该可以算是强奸罪吧。

刚才说了,丈夫没有排除在主体外,女性也一样没有排除啊。

这个也不说,太复杂了。

还是说回法律保护女性的话题——虽然法律一直在保护女性,

但,但但是,男性里的弱势群体,万一被家里的女性拒绝(她不想做爱,如果做了就是违背女性意志),这男的就没有任何保障。

结束婚姻?

可,这男的明明那么爱那个女的。

怎么说?

没法说。

①维持婚姻,但过着如同单身的生活。

②结束婚姻,心有不甘,感情上明明深爱女方。

③强制硬上,强奸罪!

怎么做都不对。看来只能默默忍受①和②的结果啦。

这样至少没犯法。

还有,婚内强奸的争议在于如何证明「违背女性意愿」。

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往往比如录音中女性没有拒绝就不能认定强奸。

即便录音里女性明显拒绝了,但因为私人录音可能会因侵犯隐私被排除,影响判定。

所以,婚内强奸可能会被判刑,但是婚内强奸被判刑几乎不大可能。

我发现常熟阿诺的逻辑放在这里怎么这么巴适啊!

太成立了。

所以上面那个弱势男性,①②或许很痛苦,但③,还有有机会的,毕竟她可能找不到证据。

然后磨合磨合,不愿意就变成愿意了。

也不是没可能。

感情这个事情本身就很微妙。

当然,③比较没道德,比较「渣」。

可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社会上,渣男反而更受女性欢迎。

用杨笠体就变成:「这男的明明那么渣,可他为什么让我心动不已,茶不思饭不想的,不能自已呢?」

扯远了。

但仔细想想,有时候做「违法」的勾当,做着做着合理了。

真奇妙。

三、所以,婚姻的意义?

既然婚姻不能保证合理的性关系(取决于女性单方面的意愿),也不能保证生育的合法性。那么婚姻就和三公主一样脆弱。

过去,婚姻的核心功能包括:

①经济共同体:共同抵御生存风险。

②生育合法性:社会认可的抚养后代方式。

③情感归属:稳定的亲密关系。

④社会身份:被认可的家庭单位。

但如今,这些功能正在被削弱:

①经济独立:女性不再依赖婚姻生存,独立女性崛起。

②生育观念变化:非婚生子、冻卵、丁克等选择增多,也合法。

③情感替代:恋爱、开放式关系、独身主义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婚姻不再稳定。

④社会包容性增强:单身不再被视为「loser」,婚姻不再是人生必选项。因为上面说了,人类传宗接代,并不一定需要婚姻。

四、这样,婚姻还剩什么?

财产与债务划分?

我不结婚,根本没有这个问题。

人身安全底线?

不结婚更安全。

你看,婚内强奸取证难,婚外强奸更加容易。

说明法律似乎更容易保障婚外女性的安全。

结婚了?对不起,我们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是不是这个道理?

子女抚养义务?

我不结婚,也不生孩子。不是我不生,而是没条件。

既然没有孩子,何来抚养义务?

或许,哪天婚姻也会变成历史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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