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一本新书,欲望会驱使你快速读完它,享受其带来的满足感。这种满足类似饥饿需果腹,享受是精神上的。本期推荐《刀锋》,作者毛姆。
毛姆其人,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其名中文音译版本有几许多,毛姆两字最广;英国人。有人评价他比肩莎士比亚,只是他的文章粗鄙通俗了些。没看到英文原本,无法作出对比判别,主要还是没有这么大的能耐,姑且当作是毛姆的标签吧。人的价值都是别人定的,标签也是别人贴上去的,而作品是唯一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刀锋》很多资料随便都能简单搜到,包括作者本人的信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看收获不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看,收获也会不同。好的作品值得反复研读,经典作品更是如此,《刀锋》即是这种类型。
通篇出场人物不多,减轻了读者记名字的苦恼;几个家族、两代人的经历贯穿整个故事。
情节中老绅士们的做派,在毛姆笔下属于华而不实的、庸俗不堪的。老绅士埃略特在弥留之际仍不忘上层人士的社交礼仪,圈中人早已弃他不给发任何邀约;在内裤上绣自己名字的首字母还要带上爵位象征的图案,还让朋友评鉴,以便有机会提及官方给他恢复了祖上的爵位等荣耀。对“名”追求过极,墓碑上最终也只会留下姓氏名谁,生卒年而已。
毛姆略带自评的语气写了本书的开头,故事情节多数属于纪实,时代感和历史感可以给予读者许多很确定的信息。门当户对真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它普遍存在世界各个角落、不同民族间。女主角伊莎贝尔在爱情和生活两者间选择了向生活妥协,多年后念念不忘男主角莱雷,甚至强加自己女人的直觉,只是刀锋太过锋利,自惭永远失去了某些最重要的东西。毛姆的艺术手法让书中没有“流血”的画面,只有无法愈合的伤口。
稍作缓和,不喜深沉。
毛姆的写法,简单概括不完。他是位高产作家,耳熟能详的著作有《月亮与六便士》等。喜欢他的字里行间对细节的叙述,有的人写字惯于强加辞藻堆砌,致内容华而不实,会破坏整体的阅读性。毛姆还有许多类似作家笔下,他们的文字丰富却不嫌多余,留下更多细给予读者遐想,如临其境。文字的美,在没有看到原作的前提下,我们还能看到优美的句子,是一大幸事。
“……她对乡间的鸟语花香有感觉,喜欢空气里第一丝柔和的春意,喜欢雨后热土散发的芬芳。”
若译者才华不济,怎能准确翻译出如此优美的文字。(《刀锋》本期版本为友谊出版社2016年王纪卿翻译)
每个时代的特色与不同之处,是经文学沉淀的吗?或者说不同时代都有它标志性的总结。上个世纪我们习惯了在书本上看到有关各种“流派”的说法,上代、上上代著作者们恰巧经历了给前人加封“流派”和“某种主义”的流行写法。姑且大胆做个总结性的陈词吧。
回到《刀锋》。
女人最好的职业是婚姻。书中原文没有这么直白,读后便理解了。女主伊莎贝尔的选择并没有妨碍幸福生活的到来,女人在婚姻幸福上选择自己爱的,还是爱自己的?有良好的物质基础条件,还能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无疑是最令人满意的答案。它既满足了长辈们对门当户对的期望,也符合了谋求未来稳定生活的保障。生活需要物质现实,而不是理想化。毕竟,理想它不扛饿。
男主人公莱雷一生都在追寻深度的自我,类似一种虚幻的自由。无心追逐名利,源于他自身不会挨饿受冻,精神层面的东西在他看来才是正经的人生意义。他的幸运,是他可以不用为吃不上饭而发愁,有上一代人留下的资产作为长期饭票——每年可以领取到几千美金的用度。
几次重逢碰面,莱雷都没有所谓体面出场,作为读者也许会庆幸美丽优雅的伊莎贝尔没有嫁给莱雷而欣慰。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接受不了美好的事物快速凋零、破败,那会致人伤感忧郁。而伊莎贝尔嫁给了富商的儿子格雷后,延长了这种美好与美丽;无疑是女人最幸运的际遇。
整书因为女主角而精彩,并不是男主。毛姆以上帝视角偏心的描写了中年伊莎贝尔如何优雅,更具魅力。而男主虽然用了更多的章节来叙述,并没有因为莱雷丰富的人生经历而变得更有重量。有的故事,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懂,只有那极少数人做到了自己,也只有极少人能看懂,会欣赏。
《刀锋》其书,毛姆写出了大多数人的美丽,也让人看到的了少数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