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是中国第一批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于伦敦政经学院进修期间,他师从功能主义学派的奠基人马林诺夫斯基,将“社区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等先进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带回中国。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费孝通与一批处在学术前沿的中国学者前往云南逃避战乱,于云南大学及西南联大教授社会学课程。1938年,费孝通在昆明附近的呈贡设立了研究中心魁星阁。在魁阁的8年期间,费孝通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于论文写作,为《乡土中国》及《江村经济》两部人类学著作的出版打下了基础。
在《乡土中国》中, 费孝通总结了自己多年的田野经验,尝试解释中国乡村生活的底层逻辑,为解释”中国是什么“这一庞大的研究课题做出了里程碑式的贡献。
什么是乡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喜欢用”土气“这一形容词来表达我们对于农村生活方式的蔑视。但这一形容词却非常准确地抓到了乡土社会的本质。中国是农耕社会,因此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源之一,是乡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土地并不具备地域流动性,所以中国人选择种植庄稼这一生产方式也就意味着人们自身的流动性受到了限制。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也就是农民们半身都埋进土里,移不动了, 而“土气”的说法也因此诞生。一代代人在同一片土地上过着丰饶的生活,没有流动的必要,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生产过程中,农民们聚集为一个个群体,过着空间排列上孤立与隔离的生活。其实耕种这一生产规程并不涉及到深层次的分工,如美国人就因为地广人稀的原因而形成了独来独往的精神。但中国人聚村而居主要有四个原因:1、方便就近耕作。2、方便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合作。3、保卫安全。 4、方便财产累积及继承。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村的农民之间也必然熟络起来,成为一个“熟人的”社会。
我们通常分出两种不同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目标,只是因为 人们在同一区域生长而形成的社会。另一种则是由于同一任务而聚集在一起的社会。前者是“有机的团结”,是“熟人”的社会,而后者是“机械的团结”,是“陌生人”的社会。维持前者的是礼俗,因为熟人之间的人情世故不可避免,人们在许多行事和生活规矩上也就达成了共识,形成一种无需根据的信任。后者则由法理维持。在这样的社会中,大家都是陌生人,之间并无纠葛,所以大家在行事都时候都偏向当面清算,讲权利和义务,签字画押。
乡土社会作为礼俗社会,人们之间常常称兄道弟,用“馈赠”取代“交易”。在西方国家,人们在达成协定之前需要辩论磋商,签订合同,而在中国人们大多用自己的信用来维持契约。“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讲信用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行为规矩,以至于一些农民在践行的时候已经到了不假思索的地步。有人开玩笑说:在乡土社会给别人借钱都不好意思开借条,否则收钱的人都有可能在背后说你坏话。对于居民来说,签字画押是不信任的一种表现,是对于双方关系的一种否定(这不就见外了吗?),甚至是一种人格侮辱。
乡土社会中,下一代通过论语中的“学”和“习”来继承习俗与规矩。用费孝通的话来说:”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而”习“是不断的陶炼。居民们在学习之后体验到熟悉所带来的亲密感与愉悦感。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根据已经刻进自己脑海中的社会习俗行事,过着幸福而稳定的生活,享受着不逾矩却不乏自由的生活,也因此达到”不亦说乎“的境界
”熟悉“毫无疑问是乡土社会人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主宰着居民在处理不同关系时相应的态度。“孝”在中国是不可或缺的品质。然后孝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到底意味着什么?孔子做出了解释:孝就是在生活中不断熟悉父母的习惯,性格,态度,并在交往中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道德上的“心安”。
乡土社会是一种有机的团结。但新中国以来,一系列巨大革新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结构。如北京的部队大院,新疆的建设兵团,上山下乡的浪潮,在某种程度上把中国转变成了一个个以相同任务为核心的小社会。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使居民在中国的土地上流动起来,农民工开始涌入城市。中国渐渐变成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和规定变得越来越重要,乡土社会的习俗在现代社会中就显得无用了,“土气”也因此成了个贬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