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旧文,也不想再做修改,且令人咥之!
这回另辟蹊径的开了种新的文章标题,吾人曰之,此乃无厘头文风矣。反正就是没人能看得懂,文章内容就可以信口开河,任意怎么发挥都成。哪怕话题跑出了银河系,在太阳星系中再也找不到一点痕迹后,那么,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大师,我也开悟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众小妖在苦练道行若干年后,始终不得其中要领,多次在循环往复中耗尽了他们最后的一丝真气。若如此这般地发展下去,别说修成正果,练得真身,最终可能连自己的姓名都因此进而丢失。
时间如梭,日月瞬逝,就这样日子又过了很久很久,人世间的朝代是换了一茬又一茬,可山中数十日,人间已是千遍年。据爱因斯坦相对论来说,再根据量子力学近神论指出——物理学家都是不畏惧死亡的,因为他们中的智者已经理解, 这一切都是虚无的空间造成的,人类只是基本粒子(空间自动产生)构建的生物组织,人生社会则是生物组织构建的滑稽闹剧,物理学家甚至不害怕人类灭亡,用他们的话来说,闹剧总有谢幕的时候,这就是万物皆空(以上破折号后的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无论神界还是人间,他们都无意例外都包含在物理世界之中,有悖物理现象的产生都是那些妖精们的一厢情愿。就比如说,人人(不对应该是妖妖)们都流着馋涎想要吃的唐僧肉,从始至终有吃到过的么?没有。这时我想说,或许说有那么一个,就是女儿国的女王陛下(已是差一点),当然,破了唐僧真身,她的修行之路就断绝了。那是唐三藏唯一动心的地方,两情相悦,厮守终生。唉!这都说到那就去了。
这篇是没有文法,也没有禁锢的文章。现在回到文题,传说的传说,依照数学公式来说,就是就传说的平方,表述出来的形式就是传传说说。再按照语文的词义来理解,那就是动宾结构。如果把语文和数学公式相结合一下,你会神奇的发现这就是一篇地地道道的水文。而且还是让人看了后,想要跳脚打人的那种。
一百万为何被定义为传说呢?这里还是就着前面的故事来说,小妖和老妖们在郁郁不得志之后,整天无所事事,他们也会随手抓一些童男童女来作为道行的助益。也算是打打牙祭。例如白骨精的那段,始终令人不得解,一家老小都给妖怪吃了,难道妖怪就不怕因此生态失衡,从此后再也没有了补给。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博弈论里说到,只要一方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成本和收获不对等,最后结果就是,弱势被灭了,强势一方也会渐渐走向衰败。难道养寇自重这个成语他们就一点都不知道。
文章到此,是否该交代一个中心思想了呢?在此也想重新纠正一下那些“不正之风”,不要被学校老师贻误太深,文章并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可说。至多不过是作者的自嗨,或者YY什么的了。虽我所不能至,但心却向往之。这里的心指的什么?这就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这就是画家画笔下的画作;这就是歌唱家口里的歌曲......
那么,一百万还有没有救?以我行走江湖多年的经验认为,在唐三藏到达西天之后,江湖的传说已经穷尽了。真经未必是佛主所赐,西天也并非乐土,在痛苦而不堪的人世,也并非哪个人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