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
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
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
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
春官曰木正,夏官曰火正,秋官曰金正,冬官曰水正,中官曰土正: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夫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