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想法诉诸文字并出版,它们就成为知识产权,作者有如同拥有车子或者房子物质财产的同等权利。唯一的区别是知识产权是用脑力劳动采购的而不是金钱。任何曾经绞尽脑汁试图解决问题或者试着用文字表达一个清晰和有意义的概念的人都能感受到脑力劳动的艰辛。
剽窃是冒充他人的观点或文字为自己的。这毫无疑问是冒犯的因为这既是偷又是骗。在学术世界,剽窃被视为违背道德,要被挂科甚至被学校开除所惩罚。在学术外,如果作者有意愿指控这是可以被起诉的犯罪。不管是哪一种,冒犯者都会蒙羞,正如下面例子所展示的:
当南非一所大学得知马克教授的博士论文大部分是剽窃佛罗里达大学的Kimberly Lanegran时开除了马克。而且,授予他博士学位的学校撤销了它的授予。
1988年,当美国参议员约瑟夫·拜登寻求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有人发现他剽窃了英国政治家尼尔·金诺克和罗伯特·肯尼迪的演讲段落。还有人了解到,在法学院期间,他曾抄袭过大量法律文章。接连发生的丑闻让拜登失去了候选资格并持续地声誉受损。
多年来,斯托里安•安布罗斯剽窃了几位作者的作品,他的声誉因此受损。历史学家、林登·约翰逊总统的顾问多丽丝·卡恩斯·古德温被发现在她的一本书中剽窃了不止一个出处,她也遭遇了类似的尴尬。
1998年,苏格兰历史学家詹姆斯A.麦凯出版了一本亚历山大格 雷厄姆贝尔的传记。罗伯特布鲁斯证明那本书大量抄袭了他1973年获得普利策奖的传记。麦凯被迫从市场上撤回他的书。(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并没有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因为他后来出版了一本约翰·保罗·琼斯(John Paul Jones)的传记,该书抄袭自塞缪尔·艾略特·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 1942年的一本书。)
当《纽约时报》记者贾森·布莱尔被发现剽窃其他记者的报道,并在报道中捏造引文和细节时,他不光彩地辞职了。不久之后,他最亲密的导师、两名高级编辑也辞职了,据报道,原因是他们对布莱尔报道的不负责任的处理,以及随后的丑闻。
一些剽窃的例子归因于不诚实,其他的归因于粗心。但是,也许更多的是因为误解。“论文要根据研究而不是你没有根据的看法”和“不要把别人的观点当做自己的去呈现”的指导方针似乎是矛盾的且会迷惑学生们,尤其如果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幸运的是,有一种方法可以在结构和过程中避免剽窃。
步骤一:当你在研究一个话题时,让你的信息来源和你自己的观点分开来。从记录下你查找的每个信息来源开始。对于网上信息,记下网站地址、作者和项目标题还有你访问网站的日期。对于书本,记下作者、标题、出版地址、出版商和出版日期。对于杂志或者期刊文章,记下作者、标题、出版商名字和事件的日期。对于电视或广播,记下节目标题、电台和传输日期。
步骤二:在你读每个信息时,记下你想要你想要在写作中引用的观点。如果作者的文字通常是清晰而简洁的,准确地复制下来并在旁边留下引用记号。换句话说,就是用自己的话复述作者的话。写下作者文章出现的那一页的序号。
如果作者的观点在你脑海中激起了一个回应——比如一个问题,这个观点和你之前读过的东西的联系,或者你支持或者挑战作者观点的经历——写下它并用括号括起来,这样你就能在回顾笔记的时候分辨哪些是你自己的。下面是一个样本研究记录演示那两个步骤:
阿德勒莫蒂默J.《伟大的思想:西方思想词典》(纽约:麦克米伦出版社,1992)指出,从古希腊开始,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在争论各种思想是否正确。他说,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著名的思想家都同意真理是什么——“思想和现实之间的对应”。867也说弗洛伊德把这看作是科学的真理观。引用弗洛伊德的话:“这与我们称之为真理的真实的外部世界相呼应。这是科学工作的目标,即使我们对科学工作的实际价值不感兴趣。”我说真话符合事实;虚假陈述则不然。
每当你回顾这份记录,即使是一年以后,你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想法和文字是作者的,哪些是你自己的。除了直接引用部分,前三句是意译作者的观点。接着是直接引用。括号里最后一个句子是你自己的观点。
步骤三:当你写文章时,通过明智的引用和转述,把借来的想法和文字写在你的文章中。另外,赞扬不同的作者。你的目标不是消除哪些想法和文字属于谁的疑问。在正式的写作中,这种赞扬是写在脚注的;在不正式的写作中,只是简单地提及作者名字就可以了。
下面这个例子就是如何将莫蒂默的材料加工成一篇文章。(注意脚注使用的格式)第二段演示了怎样拓展你的想法。
莫蒂默J.阿德勒(Mortimer J. Adler)解释说,从古希腊开始,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在争论各种观点是否正确。但对阿德勒来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像他们所争论的那样,大多数著名的思想家都同意真理是什么。他们认为这是“思想和现实之间的联系”。阿德勒指出,弗洛伊德认为这也是科学的真理观。他引用弗洛伊德的话如下:“这种与真实的外部世界的对应,我们称之为真理。这是科学工作的目标,即使我们对这项工作的实际价值不感兴趣。”*
这种对应性的真理观与常识规则相一致,即符合事实的陈述为真,不符合事实的陈述为假。例如,“纽约世贸中心的双子塔在2002年9月11日被摧毁”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它们是在前一年被摧毁的。我可能真诚地相信这是真的,但我的信仰绝不影响事情的真相。同样,如果一个无辜的人被判有罪,无论是法院的判决还是世界的接受,都不会使他的无辜程度降低。我们可以自由地想我们想要的,但是我们的想法不能改变现实。
*莫蒂默J.阿德勒《伟大的思想:西方思想词典》(纽约:麦克米伦出版社,1992),第867、869页。
(《Beyond feelings》第二章什么是批判性思维 避免剽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