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傻逼唯一的区别是,他还触犯了法律。
我的一个朋友,在某知名企业工作。
最近她的日子不好过。
我每次提起她,都说她最近的日子不好过。最近我正在想,要不要把“最近”去掉。因为她每段“最近”之间没有间隙,受苦受难不休息。日子一直不好过。
仔细研究了一下,不可以。因为跟最近比起来,她以前的坏日子被衬托得像好日子。说白了,就是越来越难过。
前不久,她的一个同事被辞退。就地正法、即刻走人那种。原因是她向直属上司提出了合理要求,被直属上司无理拒绝,然后她向上司的上司举报。
这个结果,从制度、理法角度看,一切都是那么扯淡,令人气愤。从剩余任何角度看,一切都那么地在意料之中。
说白了,这个同事属于“作死”。她的“死因”在于认为那些号称“保护她”的制度能保护她。
太天真了!
所谓制度,你必须遵守那些禁止的,无权履行那些允许的。不让干的绝对不能干,让干的与你无关。
我初中时有个小伙伴受到了侵害,施害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小伙伴毅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方有门路,伙同有关部门愣生生把他拖成了成年人。
有人从这里面看到了“意外收获”。许多人辞职被公司刁难,以交接为由拖延好几个月或无限期拖延。原来举报领导是条辞职的捷径。
但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的人生活过得极其险恶,每一天的每一分钱都有去处,连感冒都不敢得,更别说丢掉工作。比如我朋友。
别人眼中的意外收获,在她眼中是火上浇油,或者雪上加霜。她特别怕冷,更喜欢雪上加霜这个词,觉得更凄惨。
举报上司的理由向来不缺,勇气从来没有,未来也不会有。
目前她的工作现状是,月工资6K,为做业务每个月替公司垫钱7K。公司其实每个月是有业务费发给员工的,被她的直属上司系数扣下。
她列出了各种堂堂正正的理由,向上司申请应得费用,上司一分钱不给,而且不给任何理由。
也就是说,她现在相当于每个月给公司干活,还给公司1K块钱。这两天她看了看存款,已经上不了几个月班了。
失业对她来说是致命的,继续干下去也是慢性自杀。唯一的出路,是把情况反应给公司。可是同事已经帮她示范过,这条唯一的出路叫“死路”。
连她的上司都叫嚣:你大可把情况反应给上级!
可恶至极,令人产生“生理性”呕吐感。
她在脑袋中模拟了无数种情况,没有一丝成功的可能,比复联打灭霸还难,于是毫不留恋放弃了。
你满手是血地挖出真相,突然发现它不具备想象中的威慑力。你所指控的对象没有一丝恐惧,轻飘飘的一句“So?”。
那意思是在告诉你,对呀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样。事到如今,他甚至告诉你,想知道真相你直接问我就可以,我不怕承认,何必费劲巴拉去挖掘。
接下来该恐惧的就是你了。你看到他轻蔑又充满杀意的眼神了吗?他敢向你坦诚这些,必然是已经确保你无法传扬出去。
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你是第一个宣布真相的人,你也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
那些你控诉的对象、指望伸张正义的对象,每一个人都比你先知道真相。更可怕的是,他们不光知道真相,也是真相的制造者。
当你证据确凿地指着一只“脏”手,要求“公道者”主持公道,依法砍掉这只手,对方拒绝了。你困惑、委屈、气愤,那是因为你没看到,这只“脏”手连在“公道者”的肩膀上。
“脏”手偷拿黑钱,小部分攥在了手里,大部分放进了衬衣口袋。砍掉“脏”手,口袋也就空了。
最后,被告打两板子,给不知情的群众看,换取“秉公执法”的称赞。原告换岗(下放)或辞退,给知道太多的你。
确实也帮你解决了问题,这只“脏”手再也碰不到你。好比有人打呼噜吵你睡觉,你提出“不想听到呼噜声”,于是把你弄聋。
小到企业,大到国家的建设,都被这些蛀虫给搞坏了。有了他们在中间的盘剥、克扣,下面的人不得不以“乞丐式”思维存活。既要弄到吃的,又害怕被人打,否则都是致命的。
有的实在活不下去,只好另寻他路。要知道,在合法的“职业”中,乞丐已是最下等。沦落为乞丐都是干不了别的。但凡改行,非偷即抢。
始终带着沉重的后顾之忧,就没有办法全心全力投入到工作中,企业走下坡路是必然。而那些蛀虫们,赚得盆满钵满。他不管你死活,他的目的就是赚你的钱。
奉劝各位“心知肚明”的老板,不要再姑息养奸。当所有的路与扶手被拆掉,即使有健壮的手脚,也寸步难行。
最后,希望邪不压正,希望和我朋友一样的人都能挺过去。祝愿那些蛀虫的家属,都能碰到那样的蛀虫上司,以达到整个社会的“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