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遗产继承也作出了不少新规定。例如,对没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家庭,新规增加了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代位继承。有人说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一笔遗产,如此横财好生羡慕。其实不然,这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侄子侄女要继承叔伯遗产,有哪些前提条件呢?
【案例】假设有一个老田无儿无女,父母也没了,就有一个姐姐,姐姐有个独生子。前几年姐姐也没了,现在就剩外甥小王。现在老田去世了,老田生前没有遗嘱。在老田遗产的继承过程中,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外甥小王能否继承呢?
现行有效的《继承法》
根据现行有效的《继承法》,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下:
第一继承人范围——配偶、父母、子女;第二继承人范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如果没有第二顺位继承人,遗产怎么办?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老田没有继承人情况下,遗产很有可能存在无人继承的情况。
《民法典》新规
《民法典》对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规定没有变化,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增加了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结合老田的案例,姐姐先于老田去世,老田没有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外甥小王是可以继承老田遗产的。
案例对比后
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民法典》扩大继承人的原因了。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民法典继承人范围的扩大,解决了私产的继承,也让老百姓奋斗一生的财富在后辈中得以传承。但也有很多人的直观感觉是,我家的财产怎么被外人继承了,其实不是的,小王作为外甥要想继承老田的遗产,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
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小王作为其母亲的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是对小王代位继承份额的上限要求。
附:《民法典》法条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1128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