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指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想要发展好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要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坚持党建引。党建引领始终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在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中,聚焦党建引领这一核心,不断建强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同合作社的产业优势、市场优势有机结合,坚持产业发展到哪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跟进到哪里,实现了支部有作为、党员当先锋、集体增收益、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成效的实践证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政治方向,找准各级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才能实现党的执政基础更稳固、党的事业长久发展。
必须坚持突出特色。当前,各地都在凝心聚力推动乡村振兴,但由于产业资源禀赋不同,具体路径也不同,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发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过程中,不跟风、不盲从,把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作为切入点,坚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发展合作社,实现了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民富村强,最大限度激活发展活力,坚决不搞“一刀切”“大呼隆”。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引领农村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聚焦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和政策举措,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落实到基层,应当实现党委领导联合社,统筹地域资源整合农村集体“三资”,打造为农服务平台;党支部按照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领办创办合作社,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生产经营合作等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推动了共同富裕。
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在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办社主体,把促进群众增收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合作社创立、管理运营、利润分配还是年底分红,充分尊重社员主体地位,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让群众尝到甜头、有更好盼头,从而更加拥护和支持村党组织工作,形成了良性循环,真正实现了党组织领办合作社“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