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6日出版的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文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一举措并非一时就有的。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2019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概括提出了我们党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宝贵经验。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根据新的使命任务、新的战略安排、新的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使之更好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1981年以来,党中央部门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进行了7次改革,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国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一系列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2019年7月5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短短一年多时间,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取得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的光荣传统,是“根”和“魂”。历史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觉悟者,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守护者,是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引领者,是最光明最正义最壮丽事业的奋斗者,是广大群众的“主心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是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
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以“不立不破、先立后破”为原则。“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概括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体现了我们党运用辩证思维谋划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理论自觉,科学阐释了机构改革的方法论内涵,并为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确立了鲜明导向。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最为关键的是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在“立”上,要登高望远,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在“破”上,要坚持不懈以改革为先导、为动力,大力推动机构、职能和人员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要认真总结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宝贵经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继续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