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卓杨来到上海之后的社交情况

  我现在有一个朋友叫做扔掉。大概就是这么写的。她是我近两个月认识的一个女孩子。

  扔掉这个人很暴躁。她对生活应当是充满热情的,从她的妆容可以看出来。我是很俗气的男性生物,所以除非是非常浓的妆,我仅仅能够通过女孩子的口红情况看出来她是不是花了怎样的妆容。扔掉这个女孩子属于除非里的那种情形。我觉得,一个人只有对于生活抱有希望的话,化很浓的妆出门才是一件解释得通的事情。要不然我想不出其余的理由把自己照顾成另外一种样子了。我发现她的暴躁也和发现她热爱生活一样的自然而然,因为她在一家小吃店门口哚一根没点着的烟对着电话咒骂着短波通讯另一头的对方。

  我打算就着蒜泥香油和醋吃下点的十五个饺子的第三个的时候心情十分愉快。这时候扔掉过来拍我的肩膀。

  “借个火。”扔掉说。

  “喔。”我说。

  你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会做出和我类似的决定。因为借火这件事情上包含着一种相同不良嗜好群体的奇怪集体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源自于对肺部做出自杀行为的相似性的群集效应,也能满足一下我这样一个人吃饺子的单身男子的莫名孤独心理。况且我的打火机是我侄女两年前送我的生日礼物,我是自以为非常好看的。

  然后她坐在隔壁的桌子上点燃了她的香烟。我注意到她吸食的是有果味爆珠的混合型卷烟。一般的女孩子都会做这种轻而易举的选择,因为果味的浓重会掩盖尼古丁和焦油的罪恶口感。我个人不喜欢这种味道。因为吸烟作为一种自杀行为应当也确实是神圣的。它接近礼法中的古老自我献祭行为,用生命实际意义上换取一点点被附会的快感。

  她把我的绿色铁质打火机放在了一边。我这时正在忙于应付那盘牛肉干饺的收官工作,所以并没有很在意这件事情。她把烟吐向小吃店的天花板。烟雾很浓,说明没有过肺。所以有关她侮辱礼法仪式的担心是杞人忧天。我想她根本没有在自杀,而是在做着谋财害命之类的事情,保证着周围的人们摄入和她相差不大的焦油量。

  但是很快事情发生了转折。因为我吃完了饺子,也没有要继续舔完小碟里残存的蒜泥的冲动;自然而然的我想要抽一支烤烟来缓解一下饭后焦虑的轻微症状。但是扔掉这时候还在谋杀天花板上的什么东西,并没有什么要把打火机还给我的趋势。

  于是她吐一口烟。吐一口烟。吐一口烟。

  在她把那根烟所能燃烧出的大部分颗粒物吐到天花板附近的时候,她终于往我这儿看了一眼。我很确定当时我正在把玩烟盒的背面。于是她走过来,把打火机放在我的桌子上,然后把烟头摁进了我这边的烟灰缸。可以清楚的看见烟蒂上有红色的印子。我就是在这时候发现她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她坐在对面,在表情显而易见的愤怒之中划动着手机屏幕。我开始点烟。

  我发现她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我对女孩子的长相很介意,但是事实上我也知道我对女孩子长相的审美观念并没有十分高级。很多别的人聊天时说的路人脸或者是什么其他的评价,我都觉得“嗯挺好看的”。扔掉应该就是属于“嗯挺好看的”rank女孩。于是对于这个坐在我对面的女孩子我想说点什么缓解一下无言的尴尬气氛。我看出来她心情很不好所以我在想是不是说一句“心情不好吗”这种话来开头;但是我换位思考的习惯让我想到假如是我显然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一个人对我说类似“心情不好吗”或者诸如此类的日常我也会觉得这个人很机车吧。

  所以我继续抽烟。我最近没有食很多烟,也没被亲戚发现一个人食吉野家。所以找不到话的时候我一般会习惯性的保持沉默;差别在于这是一个挺好看的女孩子。

  于是我鬼使神差的说,“烟抽完了。”

  我当时以为这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巧妙的一句话。但是大概两秒钟之后我就发现了这四个字在这种场合下隐含着的尴尬。

  对面的女孩子抬头看看,眉头似乎皱着。

  “那就扔掉。”

  我之后没有再和她讲过话。不过我也不想再见到她,因为她实实在在目睹了我做的蠢事之一(或者说是挺尴尬的事)。

  我在想扔掉应该是个挺好的女孩子。她应该会处理好她的烦心事用不着我担心。上海这么大,总不至于碰见两件一模一样的烦心事吧。

  我已经两个月左右没进行过像样的社交了。我交流最多的陌生人是一个出租车司机,他和我算是同乡。在某次打车途中他找错了高速出口(“开高速才快,这样反而省钱嘛,”他说。),所以我们不得不大量聊天来缓解尴尬的气氛。其余的最多止于物品买卖和问路。我慢慢发现了自己正在失去中学时期引以为傲的方向感。我是喜欢在城市里晃荡的人。但是很奇怪,我现在时常会发生走很久回到出发点的事情。虽然遇见一件事物两次并不叫人厌烦,但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多么开心。因为问路就不让人开心,也可能仅限于上海这个地方。

  我开始发现了自己不应该是一个社交困难的人。于是我做了一些尝试;然而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进展。于是我开始写信;但是我莫名其妙的问候也可能造成原本并不十分喜欢我的人的困惑。所以我又放弃了。我也不想显得很多余。

  我频繁的走动。一个人看展出。骑单车回家。路过很多地方。在一个花坛里我看见非常多蜻蜓停在那里,我走过去的时候踩到了附近的草地,蜻蜓飞起来飞的满天都是。它们是绿色和黄色的。入秋以后,蜻蜓变弱了,肉体死后,只剩灵魂,摇摇晃晃飞来飞去。透过秋日的阳光,能看到蜻蜓的身体是透明的。我不喜欢它们,只觉得它们数量很多但很杂乱。杂乱无论如何令人心烦。我也遇见了一个很不常见的在街头弹吉他的男孩子。他没有赚到很多钱,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和我一样并不好看。我也并没有给他钱,也是出于他的相貌没有能够吸引到我。也可能是我恶意的嫉妒他的诗人气息。我喜欢音乐,但是也没有到可以战胜我的虚伪和随波逐流的份上。况且我上次运气好的时候听的是自己喜欢的土里土气的bossa nova和蒸汽波。现在好运气离开我了,所以也就算了。弹吉他的男孩是美好的东西,但是他和蜻蜓一样美中不足而让我厌烦。

  我的自以为是最终战胜了某些完善自己的欲望。早晨,我睁眼醒来翻身下床,又变成了原来那个浅薄无知、善于伪装的滑稽角色。胆小鬼连幸福都会惧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也会被幸福所伤。趁着还没有受伤,我想就这样赶快分道扬镳。我又放出了惯用的逗笑烟幕弹。

  其实说的也不对。有时候其实根本连幸福也接触不到才对吧。我想为伍的人不一定会和我为伍才对。

  我借了一本书,里面有一张很久远的书签,写着“在男孩遇见女孩的故事中,应该是男孩主动出击的”。字体很秀气,可以说是好看了。可以想见这个书签至少是一个“嗯挺好看的”的女孩子写的,因为我喜欢她的字迹。我想象了一会儿,可能是某个女生写给暧昧关系的男孩子想让他看见,结果最后男孩子并没有借这本有关西方美学史的教科书。想到这一节,我觉得有些冒犯,很快就把这个公共资产归还给了图书馆。

  突然觉得,心绪不好的时候,假如有人和你问一句“心情不好吗”,似乎也是一种至少还及格的慰藉。

  还不错啦。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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