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许靖韵曾推出了一首新歌《别为我好》,这令我想起了一些往事,沉浸在一片思海中。
先说说我对「为你好」理解的意思:表面意思,是由说者的角度,尝试去代入受者的角度看受者面对的情景,及建议,甚至是强迫受者去接受一些做法,而理由就是让人难以拒绝的「为你好」。这看似没有问题,说者也许是你的爱人,亲戚,朋友,若你知道他们是真心想帮助你,你又怎可拒人于千里?
但若「为你好」只是从说者的角度去猜想,又真是能完全明白受者的感受吗?更严重的是当说者强行迫使受者做违背心意的事,又真是「为你好」吗?
举个两个例子,第一,就如我在开首介绍那首歌,男主角向女主角提出分手,说是为她好,但他有去理解过女生的感受吗?还是他一厢情愿?还是他愧对女主角?但我知道,女生就是不想分手。
第二,我其实想读书,但碍于父母想保护我,免受别人针对自己可能有眼疾一事而被歧视,或是拿白杖很丑怪(其实是他们认定拿白杖很丑怪,那些三姑六婆又乱说八道说很丑),或是读书压力大(都说了上万次,读书不是压力来源- -),事实上,我为了想读书而偷偷哭了多少个晚上,又有谁知?
除了不能明白自己的感受,还可能令一些人摆脱了愧疚的心理。一句「为你好」成为了最堂皇,最体面的理由,能令说者保住面子和良好形象,连内疚的心理惩罚也避免了,多好。
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当一个人想为你好时,他/她出建议就好了,但请别迫自己做不想做的事,这样不是「为我好」,反而是满足了对方那可能存在的自私心理,如果是这样,请别「为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