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在得不到的时候,总是垂涎三尺,有的人却在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当一切都成为过眼,又开始后悔。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活在当下。
人总是这样,忙碌的时候渴望闲暇的轻松,闲下来又向往忙碌的充实;单身的时候,向往爱情的浪漫,相恋以后又渴望单身的自由。好像因为得不到所以总在惦记。惦记久了就会忘记初心。
美国作家菲茨拉德在他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描绘了一个悲剧:盖茨比是一个亿万富翁,再次遇到前女友黛西的时候,她已经嫁给纨绔子弟汤姆,此时的汤姆家道中落,而黛西却早已适应了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不断散发着对物质生活的充分渴求却得不到满足。这时候,盖茨比出现了,明明知道黛西早已变心,却仍旧对她痴迷不减,继续疯狂的追求黛西,并斥巨资帮助她的家庭。然而,黛西却跟以前一样不在乎盖茨比,不仅和丈夫一起利用他,甚至还策划参与了一场车祸,害了盖茨比的性命。
深深的陷入了初恋得不到留下的诅咒,对盖茨比而言,没有实现的愿望,没有死心的追求,就像一个魔咒,似乎只有得到的一天才能得到解脱,魔咒才能解除。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这句话好像一句魔咒,使得一切当下,都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我们明知道最美的就在身边,却一直视而不见。
猎人总是喜欢追逐奔跑的猎物,如果此时猎物乖乖停下来等猎人,那打猎的乐趣也就荡然无存了。其实,人的天性本就如此,喜欢追逐新鲜的事物,却对已经到手的东西不感兴趣。
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再劫面包店》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一天夜里,刚结婚不久的小两口突然醒来,两人都饿得不得了,把家里所剩无几的食物扫荡一空,那种饥饿感仍然无比凶猛。
妻子说:这不是一种正常的饿,我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这时,我不由自主地回了一句话:我曾经去抢劫过面包店。
抢劫面包店是怎么一回事?妻子揪住这句话问了下去。
原来,年轻时我曾和一个最好的哥们去抢劫面包店,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面包。
抢劫很顺利,面包店老板没有反抗的意思。不过,作为交换他想请两位年轻人陪他一起听一下瓦格纳的音乐。两个年轻人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毕竟,这样一来就不是抢劫面包,而是交换了。
于是,在陪着老板听了瓦格纳的音乐后,两个年轻人如愿以偿地拿着面包走了。
然而,我和伙伴非常震惊,连续几天讨论,是抢劫好还是交换面包更好。两人理性上认为交换非常好,毕竟不犯法。但是从直觉上,我感受到一些重要但不清楚的心理活动发生了,我隐隐觉得还是不应该和店老板交换,相反该用刀子威胁他、直接将面包抢走就是,这不仅是我的感觉,也是伙伴的感觉。
后来,两人莫名其妙地再也不联系了。
对妻子讲述这件事时,我说:可是我们一直觉得这其中存着一个很大的错误,而且这个错误莫名其妙的在我们的生活中,留下了一道非常黑暗的阴影……
妻子认为,这就是这次莫名其妙而又无比凶猛的饥饿感的源头,要化解这种饥饿感,就必须去完成这个没有完成的愿望 -- 真真正正地再去抢劫一次面包店。
最终,新婚的两口子开着车、拿着妻子早就准备好的面具和枪,扎扎实实去抢了一次面包店 -- 一个麦当劳。
虽然荒诞,但不难反应出,没有得到的,从未实现的愿望,具有多强大的力量!
就像小时候想买玩具车,想买洋娃娃,然而一直没能实现,长大以后这种想法越发强烈,进而上升为一种执念。
甚至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样不合理,没结果,但是却总是难以摆脱控制。正如,我们都中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的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