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章第25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诗释
题文诗:
情生天地,天地有情,至情至寂,至寂至寥,
至寥至虚,至虚至无,至无至神,至神至妙,
至妙自生,不生而生;至情至母,至母有情,
情生万物,万物有情,情通万物,周行不殆,
独立不改,不知其名,強為曰道,至道至真,
至真至情,至真之道,先天地生,至真之情,
通无化有,至大无外,至小无内,万物资生,
至大而逝,至逝而远,至远而返,至返而始,
至始至道,至道至母,至母至情,情通天地,
达性尽情,自然而然.真情圣王,法天法地,
任物自然,清静无为,令物自化,不化而化,
不神而神,真情所至,神清气正,气正风清.
正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本《老子》第二十五章)
御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将欲明道立名之由,故云有物。言有物混然而成,含孕一切,寻其生化,乃在天地之先。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有物之体,寂寥虚静,妙本湛然常寂,故独立而不改。应用遍於群有,故周行而不危殆。 而万物资以生成,被其茂养之德,故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吾见有物生成,隐无名氏,故以通生表其德。字之曰道,以包含目其体,强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妙用无方,强名不得,故自大而求之,则逝而往矣。自往而求之,则远不及矣。若能了悟,则近在於身心而证之矣。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因其所大而明之,得一者天地王也。天大能覆,地大能载,王大能法地则天行道,故云亦大也。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王者,人灵之主,万物系其兴亡,将欲申其鉴戒,故云而王居其一,欲警王令有所法,谓下文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谓王也,为生者先当法地安静。既尔又当法天,运用生成。既生成已,又当法道,清静无为,令物自化。人君能尔者,即合道法自然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