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给孩子购买的年金险,能否被分割?附保单赠与协议模板

保险,作为一种契税经济关系,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也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机制。


很多人就会选择给自己、父母、子女购买很多保险,不管出没出事,总得求一份保障。



林先生和高女士原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但随着孩子的出生以及生活的琐碎让两人的感情慢慢发生裂痕。慢慢的,两人有了离婚的打算,但是高女士想到孩子还小,怕离婚后孩子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于是便给孩子买了一份年金保险,这样即便两人离婚,孩子每年也能拿到一笔保险金。


由于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高女士很担心离婚时对方会要求分割这份保单,那么律师就给大家来分析一下,究竟能不能分割。



目前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孩子购买的年金保单,是否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因而各地法院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地方法院会认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其财产来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被分割;有些法院则认为,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应当被分割。


浙江省高院曾就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做出过如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视为双方对子女的赠与,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夫妻一方投保,其子女作为受益人所获得的年金,一般会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



因此,夫妻一方给子女购买的年金险,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但是,如果投保的一方在离婚后选择退保,那么另一半是有权追回属于自己的一半现金价值的。因为退保后所取得的现金价值属于夫妻二人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即便是离婚后,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担心给孩子购买的保险离婚时被当做共同财产分割,可以签订一份保单赠予协议,这样就能很好的避免纠纷的产生。



附:

保单赠予协议


甲方(赠与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获赠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系父母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持有的保单利益赠与乙方。经双方充分沟通,基于平等协商、自愿签署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赠予保单内容

(一)年金险

1、甲方在 保险公司购买 保险产品一份,合同编号为 。投保人为甲方,被保险人为乙方,生存金受益方为乙方,身故受益人为 。

2、乙方成为保单的投保人,上述保单利益视为甲方对乙方个人的赠与,保费、现金价值、保险金及生存金等不属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

二、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上述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乙方。

三、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此为参考模板,不保证最终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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