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故事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张德发不想回家过年,至少他不想大年初一之前赶回家去,他嫌老太婆唠叨,嫌二个孙子黏人,嫌媳妇洁癖,见他抽烟就捂嘴,像避瘟疫似的……待在这个远离喧嚣的城市多好,住宿简朴,空气新鲜。今年是暖冬,阳光熙熙的,风儿微微的,小溪清清的,虽然草地一片枯黄,但山野亭子旁的那枝梅花,开得火旺,仿佛要把红艳的颜色点染开来,催促春的婆娘将大地梳妆一番。

或许他乐不思蜀的原因,在这个农庄结识了二个老伙伴,一个姓李,是退休的大学教授,专业是考古研究,常对乡村的古庙石碑,断垣残壁发幽思之叹,让他作为昔日的地质队长心有戚戚焉。还有一位姓朱,号称美食家的“吃货”,对这里鸡鸭猪牛情有独钟。尤其农家乐厨师烹调的红烧蹄膀,几乎隔三差五不断炊。拿他的话来说,人老先老腿,吃蹄膀,能补腿。

三个老伙伴,尽管经历不同,性格各异,但共同的特点是喜欢“淘老古”。平日,三人聚在一起,总是回忆年轻时的辰光。对他们来说,过去是一条平坦宽阔的大道,两边的景色迷人,连路边留下的狗屎也值得亲切回味,而未来则是一条荒芜孤寂的小道,倍觉黯然和凄凉,大概这是上了年岁的人共有的心态罢了。

当下是黄昏时分,大年三十的鞭炮从山下隐约传来,本来热闹的农庄像电影散场一样,客人逐渐离去,惟有半山腰水月寺传来悠扬钟声,嘡嘡……在寂静的山林间回响着,给人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

年年岁岁月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李教授听着钟声,不禁发感慨之叹。让他想起四十年前的傍晚,骑着自行车,后面驮着大学女同学林燕去乡村看望奶奶的情景。

这时,小屋间亮起了灯光,农庄主人胡老板特地为他们摆了一桌酒宴,自己也参与进来。他是张德发的过去战友,退休后利用父母留下的老屋地基,开办了一家客栈,专门接待亲戚朋友来作客。

新鲜蔬菜摆满一桌,咸菜冬笋,鸡汁芋艿,清蒸鱼头,冬瓜虾米……

又一盆热气腾腾的红烧蹄膀端了上来。

朱老头的那双“金鱼眼”闪闪发光,他搓着双手,就像馋猫闻到腥味,抓耳挠腮,嘴巴发出啧啧的响声。

众人见罢哈哈大笑起来。

老板娘笑得脸孔打起褶来,朱大哥,不是说你,会吃肉的人也见得多了,但你这样喜欢吃蹄膀的人真是少见啊!三天两头吃蹄膀,我看看肚子已经饱了。

你看他人精瘦精瘦的,他姓朱(猪)自己吃自己……

你们别笑我,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就知道我与猪蹄结下了多大“仇恨”。

他慢慢呷了一口酒,缓缓地说道起来。

那是六十年代的一个春节,我刚滿十五岁。当时,国家经济困难,商品供应紧张,甭说吃肉了,就连吃花生米也是奢侈品。说来好笑,我家隔壁刘二嫂,六个孩子天天吃菜没胃口,把招待客人吃剩的一块油煎咸带鱼,用棉纱线吊在餐桌上,每次吃饭时大家用嘴舔一下过瘾,后来咸带鱼越舔越小,终于一个晚上,半截的鱼骨被老猫叼走,他家老四边哭边将老猫揍了一顿。

我家的景况也好不了多少,就在那年春节,传来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我家的老二,就是说亲爱的二姐要从新疆探亲回家过年了。她自从报名参加边疆建设,已经有四年没有回家了。她在南疆,路途遥远。光回家一趟,从乌鲁木齐乘火车到上海就要七天七夜,甭说坐汽车穿过茫茫戈壁滩的十天路程了。就是说二姐回家来一趟太不容易了。晚上躺在床上,听着隔壁父母亲在悄声说话。

父亲说,二丫头在那里啃窝窝头,咬番薯干,吃苦吃大了,回家总要给她弄点好吃。

母亲说,是呀,回家一趟不容易,我把家里积存的几张肉票都拿出来,大年三十阿拉吃红烧蹄膀如何?

父亲说,好哉,好哉,叫阿四排队去买,我亲自上灶,老爸传下的手艺要派上用场啦。

父亲显得很兴奋,而我一听红烧蹄膀四字,口水禁不住流了下来。在我记忆中,大概五六岁时吃过红烧蹄膀,那时爷爷还健在。一天爷爷从菜场内买回了一只足足三斤重的猪蹄,胖墩墩,白嫩嫩的,骨肢里还绽有鲜红的血水。爷爷把猪蹄浸在热水的铅盆上,一边拨毛一边哼着“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豪迈歌调,这位立过三等功的志愿军老兵,在部队里当过炊事班长,一次他用斧头劈死一只小野猪,为全连战士改善伙食,诱人的肉香,连路过的团长也下车来打牙祭。他一边哼歌,一定在回味当时的情景,布满皺纹的脸孔荡漾着快活的笑纹。

他看我大朵快颐,不禁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脑袋,小子,红烧猪蹄好吃吗?

我说,爷爷太好吃啦,你每天烧给我吃。

哈哈,爷爷爽朗地笑了起来,现在还没有每天吃猪蹄的条件,等将来国家建设好了,终于有那么一天……

二姐探亲回家了,母亲把买猪蹄的光荣任务交给了我。她塞给我五元钱,又从枕头底下掏出三张肉票,叫我次日三时起床去菜场副食品柜台前排队。她通过熟人打听过,明天有一批猪蹄供应。

凌晨我睡得迷迷糊糊,就被大哥的一巴掌打醒了。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北风呼啸,我穿着爷爷留下的军大衣,紧紧裹紧身体去排队。但见菜场门口亮着灯,已经有四五十人排着队,我赶紧拎着篮子上去。

四十,四一,四二……

一位臂佩红袖章的男人,用粉笔在我大衣上划圈,我刚巧是四十五号。听母亲说,菜场今天共有五十只蹄膀供应,如果再晚一步来,可能只看到猪毛了。可人们还陆续涌来,后面一排黑黑的长队映衬着白雪覆盖的黎明,就像一群可怜的甲虫向洞穴蠕动着。

那时,我人比现在还瘦,绰号猴子,行动还算机灵。随着屠户吆喝声,副食品台的窗口开了,灯光和笑骂声透出窗口。这时人群一阵骚动,我站立不稳,就像潮水涌来一样。

不要插队!不要插队!

佩袖章的人吹着哨子,尖声叫道。只剩下前面三个人,我就可到达买蹄膀窗口了。我心怦怦直跳,仿佛到达天宫,摘到仙桃一般。

忽然,柜台的门开了,一位穿厚棉袄的男人出来将一块小黑板挂在窗外,上面写着一排潦草的大字,今日蹄膀告罄。

当时我急得眼珠子都凸了出来,头发根根竖了起来。

不可能!不可能!

人们随着我的声音一齐吼道。这时柜台门紧紧关住,无论怎么敲也无人应答。

我从一位大汉的胯部钻了过去,对着窗口间缝瞧了瞧,只见有五个蹄膀被装进箩筐里,几个人拎着向菜场的后门走去。说得迟那时快,我迅速穿过屋檐,像耗子似的窜到后门,但见一辆小型货车停着,箩筐还躺在旁边,司机正向几个营业员递香烟,笑着说,咱们互利互惠,以后吃糖找我们经理去。

原来剩下的脚蹄被他们做交易去了。

我胸腔怒火燃烧,趁着无人注意,迅速拎起一只蹄膀就跑。可还是被他们发现了,三个男人追了上来,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抓小偷!

我拼命往河边方向跑去,因为那边小巷交叉,地形熟悉。尽管我跑步速度很快,但地上结满冰雪,就像滑冰一样,稍不小心,就会摔倒。眼看后面“噗哧”的脚步声临近,我想被他们抓住可不是闹着玩……于是急中生智,将篮子往后面一掷,猪蹄像雪球一样滚出。可我交出蹄膀,三个男人还是不肯放过我,揪住我的后颈,一顿拳打脚踢,待我哀求地摸出钱和粮票,方才饶我一马。

此刻,我站起来号啕大哭,泪水结成冰条挂在我的两颊。我想怎么回去向爸妈交代?突然一位路过的大爷走了上来,手里拎着一只蹄膀,笑眯眯地对我说,别哭鼻子了,快将这个拿去回家。原来,我掷出去的蹄膀刚好落到大爷的脚前,他偷偷地把它藏进雪堆里……

当我见到这只复而失得的蹄膀时,激动的心情难以言喻。从此,我好像与蹄膀结上梁子,暗暗发誓将来如果有钱了,一定要吃上一百只,一千只蹄膀……

你这是病态的心理啊!

李教授摇头感慨地说,我见过许多土豪,过去穷怕了,现在一旦富裕了就烧钱,买房,买车,买古董,尽其所能大肆挥霍,而你这个吃货,报复性地吃猪蹄,不怕吃出脂肪肝高血压糖尿病来。

哈哈!

大家被说得笑了起来。

你是教授,你作派高雅,可你口口声声说,当年的老婆是骗来,究竟怎么一回事?

老朱吐出一根骨头,开始反击起来。

我……李教授被问住了。他呷了一口酒,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眼圈红了起来。

教授,大过年的,有什么伤心事,别难过啊!

我想死去的老伴。

于是引岀了第二个过年的故事。

别看我现在是教授,家里出身条件一定很好,其实我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我们村都姓李,父辈是个大家庭,爷爷共娶了三房太太,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共有二十多个。到了我这一代,堂兄堂姐妹们多得排成长队。我从小体质虚弱,是个病秧子,五岁才开口说话,而且说话结结巴巴。因此兄弟姐妹都瞧不起我,每次过年发压岁钱,别的孩子都起码有二毛钱,而我只有一毛钱。

爷爷七十六岁病殁,可三奶奶却活到九十六岁。她是大户出身的小姐,之所以嫁给爷爷当小的,是因为她十八岁那年被土匪掳了去,是县城当保安的爷爷冒死把她从虎穴里救了出来,那是民国十年的事了。据说,三奶带过来的陪嫁很丰厚,光是压箱银元就有几千两,由于连年战争和灾荒,家族人口众多,三奶奶的陪嫁随着李家的衰落,几乎消耗殆尽,只剩下她的一副贵重的金镯子。她说李家哪个孙子娶来的媳妇最讨她喜欢,她就把金镯子传给她。但她有硬性指标,一是孙媳妇文化程度要高,二是品学皆优,三是凡孙子过了二十六岁,还未娶到这样的媳妇就超标不传了。

三奶膝下的孙子共有十多个,直到一九六三年,十个务农的孙子已成家立业,自然淘汰了,还有四个孙子(包括我在内)考上了大学,自然成了金镯子传人的竞争者。那时,三奶奶八十八岁,是李家的老祖宗,其地位相当于红楼梦里的贾夫人,因此梦想得到金镯子是我们四个孙子的奋斗目标。一旦拥有了它,就象征着自己在李家内的地位飞黄腾达,其媳妇就好像当上了正宫娘娘一样的荣耀。

那时经济困难,物质贫乏,一副金镯子价值上万,谁不稀罕,谁不眼红?气愤的是家族中三个孙子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虽然我考入的是名牌大学,但一米六五的个子,走路微微有点罗圈腿的姿势,哪个优秀的女人会青睐我,除非我是像霍金一般的天才。老大,老三,老四都长得伟岸,一表人才,而且招女生喜欢。据同我关系最好的小姨说,老大,老三过年时分别带了女朋友去探望三奶奶,老人傢见了眉开眼笑,虽然没拿岀金镯子,但已赏给两个女的一人一只玉戒指,看来已打算在两人中挑选了。

记得那年我已读了大四,虚岁已过二十六岁,再过一年就彻底与金镯子无缘了。我九岁入学,身边女同学年龄都比我小,凭我的才貌在班级中处于劣势的地位。由于家庭困难,手头拮据,我节险得到了苛刻的地步。每天只吃早餐,晚餐,中午只啃一只冷馒头,省下的一二分钱,都存在一个小盒子里,同学们给我取了一个守财奴式的绰号,叫“小利钱”。因此,放眼校园,没有一个漂亮的女生愿意结识我。那年冬天,我过得非常沮丧,虽然综合考试,平均成绩优等,但在聪明人眼里,我只是一个贫穷乏味的书呆子而已。

就在我情绪非常低落的时候,有位班干部突然关心起我。她叫林燕,既是副班长,又是系里活跃的文体部部长。人长得靓丽,个性十分随和,尤其是天生的软心肠,看见一只小鸟被人不小心踩死,就会伤心落泪。她的言语表情,既矜持稳重,又不失温柔亲切,最能博得老人们的心,我想如果带林燕这么一位女孩子见三奶奶,那副金镯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也许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动机是那么的卑劣,完全是一个赤裸裸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心态,但在现实的困境和忌妒的冲动下,我还是平生实施了一个错误而又成功的计划。

那天我故意和同宿所的一位势利男生言语冲撞后,闷闷不乐地来到阅览室,但见她正在靠窗边的位置上静静地读书。看见我脸色苍白,头发凌乱的样子,很快地引起了她的注意。我找到了那本《被侮辱与损害》的名著,胡乱地翻阅起来,并随手写了几张纸条,都是悲观欲绝,生不如死的句子。其中二张被我撕碎,扔在旁边的纸箩,还有一张捏成一团,漫不经心地掷在地上,然后朝阅览室的后门走去。那是一片林子,人迹罕见,只有偷情的少男少女出没其中。在林子面前,有一条方圆五公里的湖,据说很多抑郁者都成功地在那里了结一生。

正是深冬的夜晚,寒风凛冽,阴暗的灯光,投向灌木林黑魅魅的影子,偶尔有几只野猫窜过,发出凄厉的叫声。四下岑寂,闻不到人的生气。触景生感,我真的万念俱灰,快步来到湖畔,越过铁栏……

她果然追踪而来,就在我犹豫地做出最后一个冒险动作时,一个急促而又温柔的声音传到我的耳际,李成,你快上来!我有话对你说……

我又故意迈岀一步,右脚已经触到最低的石阶上,下面是死水一潭的湖面,一轮残月隐约其中,仿佛眨着鬼眼对我说,小利钱,今天看你的表演了。

女班长惊骇了,跨过铁栏,紧紧地抱住我的粗腰,气喘吁吁地说,小利钱,你是个懦夫,你太自卑了,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你知道吧,由于你考试成绩优秀,系里已打算你留校……

我的心头猛然一惊,让我看到了自己光明的前景。这时她的秀发贴住我的脸颊,痒得我心猿意马,是呀从来没有一个美人儿这样紧紧地偎依着我,接着她又说岀情意绵绵的话,小利钱,你千万不要寻短见,生命是宝贵的,你有什么话尽管同我说,有什么事尽管同我商量,有什么困难……

我想水到渠成了,于是编了一个大孝子的谎话,要求她作为我的女朋友,过年去见我病危的老奶奶,圆她老人家一个梦。

危急之中,她居然痛快地答应了,并且说自己不止一次扮演这样的角色。

后来呢?

后来毕业前夕的大年三十,我带她见了三奶奶。为了营造气氛,我用省吃俭用的十元钱,让她在商场挑了一件女式冬装。本来天生丽质,稍加修饰,果然天女下凡,从李家村的凤凰山上飘落下来。三奶奶欣喜万分,一遍又一遍地端详这位未来孙媳妇的脸孔,竟当场从她密室百宝箱里拿出这对金光闪闪的镯子,亲手戴在林燕的手腕上。并要求我俩立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向全村老小宣布林燕是她金镯子的传承人。

面对突然其来的婚姻,林燕终于意识到弄假成真的严重后果,事后她摘下金镯子,留下纸条离我而去。那也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沿着她的脚印跟踪而去,突然意识到失去林燕,就像失去自己的生命一样,就在凤凰山的林涧间,我听到一个女子绝望的救命声,感谢我手中的猎枪,驱退了一头亡命的野狼。懦弱的小利钱恢复了当年爷爷的尊严,让林燕又惊又喜双手搂住我的头颈,把我当作勇士一般……

真是缘分,缘分啊!

客栈的老板娘听得出神,不禁喊出最常见的形容词。

扯蛋,真是扯蛋!

张德发一拍桌子嚷道,半只蹄膀从盘子里震落下来,朱方赶紧用筷子夹住,老张,酒喝得多了是吧,人家教授的爱情故事,触动你那根神经?

对不起教授,我自罚一杯。

他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睁着醉眼说,听着你两位老兄的经历,我想起四十多年前的一段英勇壮举,或许我的选择的职业就从这事开始!

听说张大哥开始讲故事,本来去厨房的老板娘又重新坐下来,她的漂亮的妺妹秀飞也从客厅里进来,她放下手机,仰头好奇地瞧着他的龙虾一般的通红脸孔。

我是一个粗人,从小养成了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那时我还在读小学五年级,就遇到了这个特殊的年代,老师不上课了,我乐得逍遥自在,学起三国水浒英雄的豪气,与几个同伴结拜兄弟,又死缠硬磨上了老拳师沈阿虎,央求他收为关门弟子。当时社会治安混乱,不时有歹人作案,对于我们未谙世事的工农子弟,开始崇尚习武自卫的风气。

沈阿虎原是一名拉大车的码头工人,早年住在下乡,因他母亲救济过一名云游的老僧,为了报恩,这个老僧传授了他一套拳脚功夫和跌打损伤的治骨医术。沈老起初把我们拒之门外,后因碍于他和我爷爷的交情,同意我们进入了他家的后院子,从摆马步的架势开始。三个月后,他单独传授了我一套鸽子拳,让其他师兄眼红得要死。

鸽子拳要领是敏捷二字,腾挪闪让,无所不精。练了这套拳回家,自觉身轻如燕,大有一种神气百倍,上天入地,无所畏惧之感。

那是六十年代末期的一个腊月,大概到了快过年的辰光。一天黄昏回到家,父母还末下班,所住的四合小院,显得沉寂冷静。但我推开院子,隐约听到有男人的啜泣声。循声寻去,只见角落的柴房里,五叔蹲在生火的树皮垒里,双手掩面,嗷嗷哭着。

五叔是我爸堂房兄弟中,最年轻的一个,虽然三十出头,尚无成家。他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水平了得,但为人懦弱。他有两个绰号,一个叫书呆子,另一个叫丁先生。书呆子,大家可以理解,而丁先生呢,就是说他办事十分认真,丁是丁卯是卯,从来不会拐弯抹角。前几天,学校负责人训话,要求每个教师将家里的旧东西上交登记。五叔祖传有一本元朝诗话的古籍版本,据说是上代当过礼部侍郎的老太爷传下来,此版本有元朝诗人王元洋鉴藏印,弥足珍贵,堪称海内孤本。当年有书商出数千大洋,也被他爹拒绝。由于此书长期珍藏,秘不示人,连我父亲也不知方家有传世宝贝。可听了上面的指令,并发话如不上交者,当作坏分子论处,五叔当场吓得脸色苍白,冷汗直冒。训话的是我同学的父亲,绰号刘秃子,也住在白果巷内,他对方家祖宗的历史多少有一点了解,见五叔慌张,便会后找他谈话,经不住他的连吓带哄,一五一十地将传家珍书交代了,当看到书被上交后,五叔懊悔得肠子也青了,捶胸跌足,差点精神崩溃。

平日我不屑五叔窝囊的性格,但此时看他伤心欲绝的样子,一股捍卫家族尊严的豪气油然而生。

我说,五叔,不要难过。我想办法将那本书要回来。

五叔仃止抽噎,一双迷蒙的眼睛闪出希望的火花,他扑上来几乎要跪在我的面前,连声央求说,小德,大侄子,你有办法帮叔这一回吧。我给你一百元钱……

我呆住了。当时的一百元,是多大数目的钱呀!为了一本破旧的古书,平日节俭的他下了血本了。

我说,五叔等书拿回来再说吧,自家人不用客气。

我去找那个刘秃子的儿子,他姓高,说话不像老子那样利落,有点结结巴巴(八成小时学结巴留下的毛病),但办事挺爽快的。前些日子,他与隔壁胡同绰号铁蛋的干了一架,结果被打得鼻青眼肿,是我为他出头报了一箭之仇,因此他没有理由拒绝我。

他正与一些男孩比试摔跤,看我来了眼睛亮了,嗳,真正的高,高手来了,介绍一下,他,他是我同学,沈阿虎的徒弟。

这些男孩听了肃然起敬,我点拨了他们几下后,便将小高约出门外,将五叔的事说了,他拍拍胸脯保证,这事包在我身上。

这回他说话很流畅,听口气他豁出性命也会帮忙的。

不久,他带我去一个地方,那是香积寺旁一幢七层楼高的房子,外面有戴袖章的大汉守护着,手持青柴棍,显得威风凛凛。

他告诉我,这是旧货仓库,你五叔的书八成在那里。我打听清楚,一层放瓷器古董,二层放青铜佛像,三层放字画古籍……

你要动手今晚去,刚好是我阿爸值班。

他诡秘地笑着附耳窃窃说道,上半夜,他肯定不在,去“烂菜花”家……趁他不在动手吧。

“烂菜花”是一个寡妇的外号,常听母亲与小姐妹议论,她是一个生活作风不好的女人,没想他父亲与她有染,而且居然出自他儿子之口,可见这个刘秃子有多放荡。

三层楼不高,旁边有株高大的槐树,从树下仰头望去,只见树梢通向蓝天,我可以攀树而上,然后向仅有三尺距离的窗子纵身一跃,我想起自己的鸽子拳,飞鸽展翅这一招,便足以事成矣。

夜深时分,我听到父母亲房间的打鼾声,便打开窗户,从自家的房间溜出后门,然后拨开门闩,身影消失在雾海茫茫的夜空里。今晚没有星月,淅沥地飘洒着针尖的雨丝,对盗贼者来说可谓是老天爷眷顾的好天气。我沿着小巷的甬道,很快来到一条广阔的河边。这是运城的护城河,历史悠久,据说是汉朝刘秀那代修的。两岸河堤栽满成排的柳树,有的枝叶伸进了水里。黑魆魆的河面,似乎有几只螢火虫飞舞,像鬼火一样闪烁着。有一只夜猫腾然从我身边窜过,吓了我一大跳。

沿着堤岸,我疾步向前,拐过一个拱形的石桥,眼前那幢仓库高耸的屋顶,变幻着利剑的形状,让我有点心惊肉跳。这时三楼的窗口亮起了灯光,我不由得后退了二步。

毕竟第一次入室做贼,下意识似乎背负着道德上的罪名和惴惴不安的心理。但五叔的哭诉和同学父亲那张卑劣的脸孔,让我内心的正义感得到了复苏。那时我缺乏知识,并无保护文物的意识,但我本能地觉得我们方家的宝贝,决不能落入这伙明火抢劫的强盗之手。

我往手心吐了一口涶味,纵身跃入那株老槐树身上,手脚并用,像猎豹一样慢慢地攀援,接近三层楼高的窗子了,我用手电筒一照,木窗斜开着,但我与窗子的距离足有一米多远,如果在白天没有问题,可如今在晚上,视线有点模糊,万一失手,墜入地面,非死则伤。然而现在没有退路了,都说年轻人莽撞,何况是血气方刚的我呢?闭上眼睛,脚蹬树梢,纵身飞跃过去,啪地脑袋撞在墙上,幸好双手抓住窗子下沿的木栏上,人身悬空晃动着。

正在万分危急之中,突然窗开了,一根绳子垂了下来,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快抓住绳子,爬上来……

我抓住绳子,钻进了房内,心里惊异得说不出话来,仿佛一个人在山野里走路,突然旁边石头缝隙里冒出一个人来。这个人是谁?不可能同我一样,肯定是这里的管理员,他是来瓮中捉鳖的。可看他的模样寒碜得让人可怜。七十左右,头发稀疏,下巴长满胡子,伛着背脊,上身是沾满油渍的棉袄,下身一条肥大的黑裤,透过对方电筒掩遮的灯光,可以看到他枯瘦的手掌有流有一丝血痕,是刚才拉绳子用力过猛的缘故。他诧异地注视着我,深陷皱纹的眼睛倒是挺有神气。

小朋友,你来干什么?

那你来干什么?

我是来这里拾破烂的。

我也是。

小朋友,你刚才太危险了,要不遇见我……

谢谢大爷。

我想起刚才的冒险,赶紧向他致谢,并说明原委。

好小伙子,有情有义,有胆魄。

但这里大多是被抄来的书画。他用手电筒朝货架模样的柜子扫射了一下,摇摇头说,没有你五叔要找的古书呢。

不可能。

我慌急慌忙地寻找起来,手脚弄出了很大的声音。突然我发现在老人的麻袋旁边,有一个立柜,上面放着用报纸裹着的书籍,便一手捞了过来,果然是厚厚一本线装书。

这时,门外响了一阵脚步声,老人立即把手电筒熄灭了。他伏在我耳边轻轻说,年青人快走吧,绳子还挂在窗外。

不,你同我一道走,我不能丢下你不管。

傻孩子,你想把我老骨头摔死不成?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已在这屋子蹲了三天。

他用手指了柜后的一块大帘布,我躲在里面,既安全又暖和,谁也发现不了我。再说,这里我还找到有关地质方面的古藉,经过论证,我发现这里大山深处藏有一个铁矿。

他喜不自禁地对我说。

什么叫铁矿?

就是我们家乡山里埋着一个大宝贝……

真的,你什么时候带我去瞧瞧!

傻孩子,首先要去地质勘察,获取样本。很辛苦的。

我有的是力气,跟师父学戴宗,日行八百里。

吹牛吧,小伙子,先要学科学文化知识,以后推荐你去地质勘察大队去吧。

接着,老人郑重其事地从口袋掏出一封信,叫我寄到北京去,然后用不屑的口吻说,我不信这帮龟孙子还要关我多久!

听他浑厚刚强的声音,俨然是传说中的江湖大佬,现在打扮成乞丐模样,为的是有朝一日出山探宝。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是某大学的著名学者,国内首屈一指的地质学家。他从牛棚里逃出来,竟躲到这里来搞地质研究。果然信寄出不久,上面下令他出来工作,落实政策,带领一队地质勘察队,在当地发现了一座大金矿。

这个故事,我早就听说过,没想到危难之中帮助专家的年轻人是你啊?

李教授推了一下眼镜,激动地说,老兄,你真了不起!

伟大,伟大!

全屋子的人一齐称赞说。

时近零时,四周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新年的气氛氲氤着整个山村。这时,不知从那里传来了欢快的歌唱声:

开心的锣鼓敲出年年的喜庆,

好看的舞蹈送来天天的欢腾。

………

今天是个好日子,

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打开家门咱迎春风。

哎,明天又是好日子……

为新年干杯!众人都高举起酒杯。

当黎明的一抹曙光映照东方时,三个老汉推着行李箱,有说有笑地向山下的停车场走去。他们步履矫健,比来时还要神气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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