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纸质的书籍,不论去到哪里我都会带着一本书,因此我的包总比别人的重好多好多,每次别人帮我提包的时候都会讶异地问我:“你的包里面装着砖头吗?那么重!”。大学假期回家的时候也是,别人的行李箱里装的都是衣服之类的东西,我却装了差不多一半的书,每次回家,总可以把我累的半死。一直舍不得把书扔掉,一个劲儿的往家里拿。堆家里老妈看见了不免又是一阵牢骚,“这些破书,也不知道你要留着干什么,拿来当嫁妆吗?”。我还一本正经的说:“对啊,我嫁人了,也把书带走”。老妈也只能无奈的任我把书堆得越来越多。
刚开始阅读并无章法,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书,只是一味的看,别人说好,我就看,上网别人推荐好,我就买。也不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意义何在。就这么边买边看,也就形成了阅读的习惯。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在人多的地方掏出书来阅读,怕别人会在背后议论自己,这家伙也忒会装逼了吧,手机上上网就可以阅读,偏偏还带着本书,这逼装得有质量。后来想想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呢?我看我的书也不碍着任何人。后来,在候车室,公交车上,火车上,飞机上,在咖啡厅,只要有空闲时间,我就会掏出书来翻翻几页,就这么在这条装逼的路上越走越远。慢慢的就买了一个小本子,记录阅读的书籍、作者、简介。进而开始写起读后感来,不管是书中的主人公,作者的一句话,一个场景,只要触动我的,我都会抒发一下我情感的小宇宙。余华是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喜欢上的一位作家,从最开始朋友介绍的《兄弟》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继而看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到最近看的《在细雨中呼喊》,这是一本回忆之书。书中主人公小时候在老家南门的生活回忆,那似曾相识的画面,不禁勾起了我童年老家深远的记忆。我为何不试着把我的童年也写下来呢?有了这个想法后,我便即刻回想记忆犹深的场面,一点点记下来,开始了才知道,原来写作是一件很难的事,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如何去形容当时的心境与环境的描写,写不出想要的效果。通篇下来就像小学作文流水线记事一样。下笔了才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看来还是自己的修行太少啦,还没有足够的经历与视野去绘制篇章。我也只能继续阅读,学习别人是怎么写的。
写作这东西竟然开始了,就写下去吧,不为什么,就为了年老记忆衰退之时,我还能去翻翻我的童年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