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延续之前的,介绍一下第二篇文章“积极的结论”。
在作者六岁的时候,有一段很特别的时期。有一天,父亲对姥姥说,一亩地里能打三十万斤粮食,而姥姥,一位农村来的老实老太太,跳着小脚叫了起来:“杀了俺俺也不信!”当时家里的人都攻击姥姥觉悟太低,不明事理。而事隔三十年,回头一想,发现姥姥才是对的。
在作者十几岁的时候又有过一段很特别的时期。当时在北京城有些大学生为了要保卫党中央、捍卫毛主席而奋起,先是互相挥舞拳头,后用长矛交战,然后就越打越厉害。这让作者对此事有了一些看法,北京城原来是个很安全的地方,经这些学生的努力之后,在它的西北郊出现了一大片枪炮轰鸣的交战地带,北京地区变得带有危险性,故而这种做法能不能叫作保卫,实在值得怀疑。
当然,作者认为:消极地回顾自己的经历是不对的,悲观、颓废、怀疑都是不对的,他正在从这些事件中寻找积极的结论。
之后作者又长大一些的时候,有一天,上级号召大家去插队,到广阔天地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这当然也是个很特别的时期。
在插队时作者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直到有一天患上了重病,加上食不果腹,病得要死。因此就向领导要求回城养病。领导不批准,还说作者的情绪有问题,让他高兴一点,“多想想大好形势。”通过这件事,作者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快乐或悲伤,只要不是装出来的,就必有其道理。你可以去分享他的快乐,同情他的悲伤,却不可以命令他怎样怎样,因为这是违背人类的天性的。
而人之活于世,也该有些坚持,比如说真理。真理直率无比,坚硬无比,但凡有一点柔顺,也算不了真理。人活在世界上,不可以有偏差;而且多少要费点劲儿,才能把自己保持在理性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