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想当猫的怪物
小时候很野,喜欢和同伴到处溜达寻找有趣的事,什么偷西瓜啦,什么钓龙虾赤手摸鱼啦,什么什么的,一野就是一天,但是一整天过去始终在一块地方。
第二天,无非就是换一块地。那会儿年纪也小,故乡有多大对我来说没有界限,玩到哪就是哪。
大概是四年级,我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自此以后都是我自行上学放学,哪天放学早,作业又少,我就会骑着车到处“流浪”。我记不清自己流浪到哪里去,只知道一直都骑不到尽头,兜兜转转就回了家。
故乡,在那时的我心里,是一块永远走不完的世界。
再大些,我对故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原来我家那附近有一个区域名称,原来我的故乡有很多很多区域。
每一个区域几乎都有一座同名的桥,有拱桥,有平桥,还有已经没了的断桥。
我依稀记得小时候那个地方还有一做断桥,边上长满了杂草,那桥是我们那堆孩子的聚集地,每次无聊都会去哪里,站在那上边,眺望整个故乡,尽管能看到的只是一角,但也满足。
故乡,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模糊。
自从上了高中,故乡也越来越遥远,哪怕是放假回到家,也顶多宅家里或是去城市里玩。儿时的玩伴有的打工在远方,有的宅在家里不愿出门,还有的就是像我一样漫无目的。
高考前,想散散心消除一些压力,吃完晚饭就插上了耳机,出门了。那感觉很舒适,尽管累没人捶背,也没人安慰,但你举着手机,把故乡的一些小角落拍下来的瞬间,就像那些小家伙复苏了,和你聊天,你们聊得不亦乐乎,并约定下个星期我还会来看你。
那几个星期,我常去散步,亦或者骑着自行车把整个故乡拍下来,久而久之手机里存了好多好多的关于故乡的照片。
一般,我吃完饭是五点半,拍完故乡,散好步大概六点半不到,仅仅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我就把故乡拍了个遍。
我这才发现,这地也没多大啊,骑个车这么会儿就没了,好多好多照片细数下来也就四五十张,记忆里那个大到永远走不完的故乡如今变小了。
那时的我站在故乡一角,放眼望去,无边无际,可我知道在那边的某棵树某座房或是某段回忆,是故乡的边界。
我可以跨越那个边界,但故乡不可以那么做,它留在原地不动,不是因为它是土地没有脚走不了,而是它承载的回忆太重了,关于那家这家,那辈这辈,那人这人的记忆早就深深扎根在此处,撼动不了。
如今这个年纪,说出去怎么也算是个青年,对于故乡来说我也长大了,它看着我窜高,看着我面容变化,我也同样看着它缩小,看着它地貌变化,不舍的过去也早就跟随故乡走了。
要说科学点,故乡可不会缩小,那块地始终如初,其实恰恰相反,随着我们的眼见无限扩大,故乡那点东西相比之下显得越来越渺小,以至于故乡也变得愈来愈陌生。
甚至有人会开始疑问,什么是故乡?一张手机翻翻的照片?一份不可告人的回忆?还是一段铭记在心的过去?一首歌?一部电影?一个人?
家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相机定格一瞬间成了一张照片,在你落笔那一刻成了一篇文章,当你迈出远处的步伐那一刻起成了一个思念体。
家乡是个词汇,名词!但如今,家乡所蕴含的东西早就已经超越了这个词本身,故乡,语语无伦次!!
如果,你问我家乡是什么?至少此时此刻我会回答,家乡是这一次的演讲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