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理论创新,既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必然。我们要坚持“宇宙是物质的”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根本的宇宙观,深化和发展对宇宙中各类物质存在的认识,特别是对人自身的认识,进而真正确立起全面、科学、彻底的宇宙物质观,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人;精神;物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针对当时社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是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诞生的,因此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理论创新,既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发展的必然。这正如牛顿的思想理论及其所揭示的物理学规律,在较大尺度的宏观物质领域是适用的,而一进入更深广精微的时空就显现出其局限性一样,现代量子力学与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的诞生,也并不意味着牛顿的思想理论和所揭示的经典物理学规律都是错误的。因为它们各自都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只不过后者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更深广而已,二者并非在根本上是对立和不可协调的对抗,而是继承、深化和发展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自身的发展也是如此。
就马克思主义哲学而言,它所揭示的事物发展规律在三维物质领域是正确和有效的,随着事物的发展进入更深广精微的超三维物质领域,其所覆盖的领域和范围也必然随之发展和深化。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前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我们解决当今世界存在和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因为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向前发展的,作为认识事物和揭示规律的思想理论本身也不可能总是停留在一个层面和水平上。实际上,马克思对此早有深刻而透彻的洞见,他十分清楚一种思想理论的诞生,必将为更科学合理的思想理论所发展。马克思曾经十分精辟地阐述道:“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新陈代谢是宇宙不可抵抗的规律,所以我们应当怀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心态来正确对待必然深化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既不能搞全盘否定,也不能视其为凝固僵化不变的教条,而应当吸取精华、与时俱进,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优秀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理论创新。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自然、社会和人自身发展至现今时空点上的必然。
那么,当前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能够深化和发展什么?重点又应当从哪里入手呢?
我们认为,深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从最根本处入手,就是要在坚持“宇宙是物质的”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根本的宇宙观的前提下,运用科学合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分析的方法和人类思想认识的精华,深化和发展对宇宙中各类物质存在的认识,特别是对人自身的认识。其基本逻辑和理路是:
1. 宇宙是物质的,宇宙中没有不是物质的存在,只有物质存在的不同形态。
2. 人是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思维并运用语言进行情感与理性交流的肉体和精神的物质辩证统一体。
3. 精神也是物质,精神是不同于三维物质存在的超三维物质存在形态。
因为,如果宇宙是物质的,那么宇宙中又怎么能有不是物质的存在呢?而人是肉体和精神的物质辩证统一体,如果说精神不是物质,显然等于说宇宙中有不是物质的存在,这就与“宇宙是物质的”这一根本的宇宙观自相矛盾、不能自洽而形成悖谬,这显然是人对自身认识的局限和对宇宙物质存在形态的片面理解。
这一拓展深化的彻底的宇宙物质观告诉我们:
1. 我们需要深化对宇宙中物质存在的认识,特别是对精神这一物质存在形态的认识。
2.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宇宙物质观应当向前延伸、拓展和深化,特别是要突破以往对物质的狭隘理解和认识,对物质应当给出更广延和周全的定义。
3. 对以往思想理论界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应当重新审视,特别是要在确立起全面、科学、彻底的宇宙物质观的同时,仔细厘清、正确认识和界定精神与肉体、精神与思维、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
还需要指明的是:宇宙观的实质是人对宇宙存在的立场和观点。宇宙观决定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时空观和发展观。学习、研究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正意义,就在于确立起全面正确的宇宙物质观。与其说精神是物质的反映,不如说精神是反映物质的存在。不是宇宙对每一个人不一样,而是每一个人对其体悟和认知的程度不同而显现差别。
可见,宇宙观问题实质是人自身的问题。全面正确宇宙观的确立,必在人对自身本质和规律真正觉悟和确认之后才能完成。所以全面认识人本身,深刻揭示并适应人的本质与规律,无疑会为人的宽容、和谐、健康、自由发展铺平道路,也必将会为我们所从事的利益人类的伟大事业开辟出更加光明的前途。
然而,现实的问题是:我们对“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尚处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状态。这样的思想混乱现状,不仅严重束缚着人自身的宽容、和谐、健康、自由发展,严重束缚着人的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形成,也严重阻碍着人自身智慧灵光的彰显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文明进程,成为阻碍和制约马克思主义哲学向前深入发展的瓶颈,这是需要我们予以深切关注的。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了重大成果,但还远未结束。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继续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现实中有几种关于人本质的不完全正确的思想认识,由于其长期严重地混淆和束缚着人们的思想,所以特别应当予以指正:
其一,“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说。
众所周知,人既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主体,而社会关系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从自然发生学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我们都可以说,因为有了一个个具体的人才有了人类社会,因为有了一个个具体的人也才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包括生产关系),每一个人同时也就生活在人类社会和社会关系之中了。但我们却不能说社会是人,或者社会关系是人。事实是,因为有了一个个具体的人,才有了人类社会;因为有了一个个具体的人,也才有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人是人类社会的创造者,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人创造的。无论是科学、哲学、文化、艺术乃至于宗教,都是在人首先作为肉体和精神统一体存在的前提基础上发生和发展的。可见,社会不是人,关系不是人,社会关系也不是人,“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然就更不是人。人都不是,又怎么能是人的本质呢?
我们应当将个体人与整体人类合理区分,而不应当将具体人的本质与其所具有的社会属性相混淆。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作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的具体历史背景和实际用意。我们认为,这一论断,一是针对当时“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提出的;二是从当时社会阶级状况,特别是从无产阶级和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不平等、不合理无法生存的社会地位角度做出的;更明确地说,是从当时无产阶级解放的现实需要做出的。可是,当无产阶级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有产阶级”,并解决了生存问题,当阶级关系及其存在形态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之后,当人与人类社会伴随着自然界的发展至现今,我们对人的本质的认识难道还只能停留在以往的认识上一成不变?不需要再深化、再发展吗?
人人平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其正确性显然是无可置疑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史都已经证明,人首先是自然人,而后才是社会人;人的社会属性也只能建立在自然本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相反。脱离了自然本质的社会人可能吗?存在吗?即便是从现实存在的意义上说,人也只能是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思维并运用语言进行交流的肉体和精神的物质辩证统一体。肉体和精神这一人的自然统一体,乃是人的认识与实践、思维与语言得以发生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乃是社会关系得以产生的根源。离开精神存在的人是什么人?离开肉体存在的人又是什么人?只有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才是周延完整、活生生实际存在的人。也正是在这一不容置疑的事实存在之上,人人平等的人道主义才能真正得以确立。除此之外,到哪里还能找到平等的人呢?
所谓人的“类本质”,也只是认为人的本质是“类本质”的人,对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当怎样做人的思想升华或对人生的觉悟。我们的确应当清醒地意识到,人类生活在同一艘自然的“太空船”上,共同的命运越来越将整个人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全人类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观点出发,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肩负起做人的应尽义务,和平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这也只是从全人类的角度对人在社会生活中“应当怎样做人”的揭示,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当然也就更没能从根本上回答和解决“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可见,要揭示人的本质,就必须首先从具体的人出发,对“人是什么”进行明确、科学、合理的分析与恰当定义,否则离开对现实具体人的正确认识,又怎么能确切地揭示出人的本质呢?
也即是说,没有具体的人就不会有人类社会,就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更不会有社会关系,所以人的本质首先也只能在人这一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上进行抽象。在此之外的抽象,必然偏离具体人的实际,也不可能是人的真正本质。在今天,将现实的具体的人仅仅当作肉体存在,显然已经是既不科学也不合理的片面认识,而将具体人或所有人(人类)在社会中的交往关系当作人的本质,无疑是用人的本质属性遮蔽了人的本质。
离开具体人的“人的本质”与在具体人之外去寻找或抽象出一个“人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必然是在根本上荒谬与不切实际的。
其二,“人的本质是实践”说。
必须明确的是,没有人这一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人既不能认识也不能实践。显然,实践和认识一样,都是人这一肉体和精神统一体所派生和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而实践是人的主观精神见之于客观事物的自觉活动,是人所具有的认识和实践两种能力的一个方面。我们可以说人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人认识、人实践,认识和实践一刻也不能离开人,但我们却不能说认识和实践是人的主体,或者说认识和实践是人,本末是不能颠倒的。既然认识和实践都不是人,又怎么能是人的本质呢?当然,说认识和实践都不是人的真正本质,也并非说它不是人的本质属性。
总体而言,当今人类在自身本质迷失状态下征服和“改变世界”的所谓实践活动,已经导致生态环境对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严重威胁,那么这样对世界的“实践”和“改变”还是马克思的原意与初衷吗?必须看清的是,马克思所要“改变”的世界,实质主要是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无法生存的不平等、不合理、不人道的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世界——当时的私有制社会制度。我们也不应当仅仅以马克思这一论断为依据,排斥或者否定人的思想认识必然随着人与社会和自然界的发展而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现实,特别是对人自身本质认识的必然发展与深化。认识是人的精神能动,是人的精神对事物的反映,而任何实践却都是以人对现实事物的认识为前提展开的,哪里存在离开人的精神能动认识的实践呢?不论是个体的人,还是整体人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其认识和实践的内容与形式都不会一成不变,必然会随着人自身、社会和自然界的不断发展而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认识也包括实践是否具有真理性,都要依自然存在的事物本质和规律来确定;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是通过实践的方法和手段来检验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方法、手段和中介。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科学合理的,否则是不科学、不合理的;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实践是科学合理的,否则也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可见,不论认识还是实践是否具有真理性,必须也只能依其是否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而定:偏离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只能是不切实际的主观臆断或胡思乱想;而不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实践,也只能是盲目的思想认识引发的盲目行为。
第三,有的学者还提出了“人:动物+文化”说。
不言而喻,我们所说的人,是通过直观就可以认证的现实存在的人。人是具有认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思维并运用语言进行情感与理性交流的肉体和精神的物质辩证统一体。所以人就是人,而不是动物,动物也不是人,人与动物的区别显然是不言自明的。文化,是人类在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的物质与精神精华的积淀。确切地说,没有人的存在与发展就不会有文化,是人创造了文化,而不是相反。因为即便是没有文化或文化素质很低的人,我们也不能说他(她)不是人,而只能说他们是没有文化或文化素养很低的人。可见,文化也不是人,而是人的创造。动物不是人,文化不是人,那么“动物+文化”又怎么能是人呢?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我们不能违背“从个性到共性、从特殊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的思想认识路线来认识人和研究人,违背这一思想认识路线,就会犯脱离实际、想当然的主观唯心主义错误;我们也不能违背“对立统一”“一分为二”和“事物的特殊性与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哲学原理和科学的辩证分析方法来认识和研究人,不遵循或抛弃这一基本原理和科学的辩证分析方法,就必然会主次不分、随意结论、掩盖本质、遮蔽真理。
所以,我们首先应当也必须实事求是,要从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人开始,由对现实具体人本质的研究与抽象上升到人类存在的本质,而对人类存在本质的抽象又必须能够还原到现实的具体人身上,否则这一抽象就极有可能是偏离人自身的不切实际的错误抽象或非本质抽象。
也即是说,如果我们对人不能作出科学合理的准确恰当定位,那么不但这门科学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而且无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研究方法,得出的人的本质的结论也都不可能是正确的。
可见,要想揭示人的本质,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脱离“人的根本首先是人本身”“人是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这样最基本的事实来进行,否则就不会有出路。
我们认为,对人自身本质的进一步深入分析和论证,既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也要符合逻辑和以下事实:
1. 应当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一分为二”和“事物的特殊性与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基本原理。
2. 就具体的个体的人而言,它必须是在根本上规定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殊性存在。
3. 就总体人类而言,它必须是人类共同具有的共性和普遍性存在,并因此而与其他类事物在本质上相区别。
4. 就其与自然界而言,它又必须是特殊性的,且能够与自然界物质存在形态保持总体上的一致性。
5. 就其与宇宙存在的关系来看,它应当归属并能够在根本上与宇宙本质同一。
深切关怀人本身,深刻认识人本身,尊重并借鉴历史上已经形成的有关人的科学合理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在广泛吸取中华传统文化和人类思想精华的同时,切合现实人的实际,完成关于人的思想理论上的突破与创新,实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意义上的继承、深化与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因此,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实质含义,而不应当囿于前人根据当时的历史现实和认知能力与需要,而得出的某些并不完全符合事物本质与规律的具体结论。我们要敢于也必须打破以往不完全正确的思想和理论的束缚,真正实现思想解放:对于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我们就坚持、继承和发展;对于不符合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我们就坚决否定、批判和扬弃。这是我们应有的立场和观点。
关于人的重大思想理论突破,也必将是当代哲学思想理论上的重大突破。而当代哲学思想理论上的真正重大突破,无疑将标志着全面正确的宇宙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时空观与发展观的确立。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以往的思想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而是说它需要更贴近现实、贴近人和人心的充实、提升与完善。这样的划时代的思想理论突破,也必将为人的宽容、和谐、健康、自由成长,为国家乃至人类的稳定与可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智慧支持。这一历史使命的完成,我们认为它是人类历史的必然,是以往人类思想文化精华积淀在现今时空点上的光华绽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对于人的具体运用和真正意义上的继承、深化与发展,是人类理智的伟大胜利!我们坚信,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将因此而获得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8页。
[2]《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北京:新华社,2016年5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