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朋友发书荒想看言情小说,扫遍了班里的一切资源,来找我要推荐。
你可算问对人了!我立马给她推荐了《巴黎圣母院》。
“三男抢一女,既有冲突又有温情,既有情感又有艺术,情节紧凑(指时间跨度几个月),人物饱满……”
“得啦得啦,我不看!我不看!”
我预判到了她的反应,毕竟我这么说就是为了喜剧效果。
但是,的确,我那时打心眼里瞧不上现在的言情小说以及一切网文,独爱名著。
先别打我,听我解释。
因为很多机缘巧合,我接触文学著作早于网络小说,并且是数年之久。有先入为主的意思。对网络小说,我现在也真香了(我还看升级流爽文,天哪)。
小时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倒还好,文学性更明显的《追风筝的人》当时看得我满面愁容。不过书的最后一页一翻过篇去,我的内心深处的“文学魂”就觉醒了。
所谓文学魂,就是怪癖,专看看不懂的。
《追风筝》多少还有一点流行的成分。接下来就是《1984》、《生活在别处》(这开启了我的昆德拉时代)、《局外人》(加缪时代)《边城》、《呼啸山庄》……
是的,局限性太明显,还基本都是外国的。有的书也读得倒懂不懂。
有一种“惯性”在推动我读下去,使我不愿意去改变。很多人说读书不要光挑一种读,可我很少能挑战自己。
我曾有一段时间特别自信:我读的书和别人不一样!我是特别的!但是很快,生活把我打倒在地,一顿猛捶,我也见识到了许多真正的高人。真正的高人得道在身,不好鼓吹,不自我陶醉,不像我这样卖蠢。
我对书偏不偏执我不知道,我这个人肯定是偏执狂。
怎么说呢,尽读这些,我变得狭隘,自负,不切实际。生活中,我连最基本的社交都做不好,说话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扭扭捏捏,极不自然。经常无意触碰他人底线,造成无可挽回的,惨烈的尴尬场面。
我发现现实中,我几乎一无是处。
可或许又正是这样,我才去读这些吧。
那些表面艰深晦涩的文字里,有着一股奇妙的温度。
记得读完加缪的《局外人》,老实说,很多地方没看明白。荒诞派嘛,不讲道理。男主角对一切都不在乎:母亲的死,自己的女友,别人的性命,自己的性命。最终他不出于任何目的,在海滩阳光明媚的下午,连开四枪打死了一个陌生人,被推上了断头台。
但是我清楚地记得他趴在窗户上观察下面街道的场景,他喜欢风景,喜欢行人,关心他养狗的邻居,他不时想起妈妈的话。他爱妈妈。他的形象明明充满了温情啊。
他的漠视是透彻了本质,也是他痛苦的源泉。他实际上矛盾,迷惘,挣扎,最后选择以制造悲剧的方式惨烈而壮阔地结束这场抗争。
文学家的冷漠中充满情感,他们恰恰是最为敏感的人。他们关注着宏大的话题,却又洞察一般人的视野所不及之处,从最为细微的部分发掘光辉。
这些书中的一切永远震撼着我,影响着我。
我觉得生活很艰难,自己很差劲。可是我愿意不论如何,继续下去。只要偶尔的一刻,可以欣然看着阳光洒落在不停颤动的树叶上。
希望一切都好,你也一样。
(新手瞎写,实属拙劣,如幸受阅,喷得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