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总觉得写字的时候,桌子不能太大,那样写作感觉不好,这可能源于我小学时候总是跟小朋友在操场的树荫下趴在小板凳山上写作文的缘故吧!
今天读《写作这回事》斯蒂夫.金,我不禁想说,哈哈哈,原来大作家也更喜欢小桌子。
作者说他梦想自己某一天会拥有一个大桌子,然后真的把它放在家里最显眼的地方,但是到后来他亲自把大书桌处理了,买了一个小一半的书桌。
金句:
把书桌放在屋檐下的一个角落里,那个屋檐跟我当初在德翰姆水果的屋顶很相似,但墙里没有老鼠,楼下也没有年迈的外婆大叫着让人去喂那匹叫迪克的马... ...
我喜欢这些平实的文字给人的朴素而又真实的感觉,写作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从读文章开始享受这个字里行间的美妙感觉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