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为作家是很容易的事,就是写写东西,俗称码字。网络的发展让写作的门槛越来越低,什么人都可以写,快餐文学越来越受欢迎。但静心下来才知道写作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它必须经过时间的沉淀,丰富的阅历,对事物的敏感度,想象力,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总而言之,写作是一场修行,需要坚持不懈的态度和敏感的内心。
写作是对自己的自我否定。这真的是很矛盾的事。看着自己十月怀胎的作品觉得很糟糕,于是就重写,一遍一遍的写,写到怀疑人生,最后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这种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越来越明显。长大后才发现自己原来的文章简直屁都不是,那么幼稚的文字怎么写的出来,一点都不优美,一点都没有内涵,就像小孩子写日记记流水账一样。于是变得抑郁,神经质。开始模仿大师的手法,笔法,希望语不惊人死不休。最后才发现成功的人生不能复制,留心自己的生活,善于发现,用敏感而纤细的心将故事写的丝丝入扣,款款动心。生活处处都是惊喜,只是你没有发现。作家就是把普通人没有发现的人和事写出来,反映出社会问题,舆论世事。不善于发现,不善于反思,不善于从细致入微的生活里发现更为深刻的意义,从而引导社会的舆论,对人有积极向上的作用,可能永远成为不了作家。
写作是体力和脑力共同运动,是很累人的事。所谓费力不讨好说的就是这个。村上春树每天坚持锻炼就是为了有强健的体魄好伏案写作。写作也是很费脑子的事,可谓呕心沥血,字字带泪。路遥写平凡的世界积劳成疾,吐血身亡,才有了茅盾文学奖上的明珠。写作从来就不是闹着玩的,它是神圣的工作,所以我对作家特别崇拜。
写作我更看重的事作品的感情,技巧和语言的锤炼次之。巴金就说我不会驾驭语言,我靠的是感情。我最喜欢的作家三毛她说她从来不会虚构故事,她身边发生的事都够她写了,流浪文学成为一种文学现象。初读她的文字感觉就是情感的流露,第一人称的叙述十分亲切,读她的文字就像和她一起生活在撒哈拉,感同身手。写的都是很平常的事,像中国饭店,天梯写的很平常,但十分耐看,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从来就不会有这样的文字,明明就很普通,可是读起来觉得很美呢。文字向来就有这样的魔力。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都是很普通的景色,组合一下,就是绝美的风景。说白了作者投入了感情,感情就是文章的灵魂,没有了感情,文学也失去了意义。文以载道,感文所致,才能写出打动人心的文字。
所以看来写作就是有敏感的心和丰富的感情,这只是很笼统的说,其他的要靠自己领悟。
毕竟写作永远不是一蹴而就的。
关于写作的感悟就写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