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今早翻完了,我获得了一个看待世界的新视角——复制因子(基因)的军备竞赛促成了地球几千万种生物的生存繁衍。
起源。三四十亿年前的原始地球上,在闪电和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某些地方原有的有机物质结合成一些大分子,在数亿年的随机飘荡中,诞生了一个非凡的分子——复制基因。一个能复制自己的分子,从此踏上了占领地球的征程。就像印刷术发明前人们以手抄书籍传播文化,复制过程难免有差错,形成不同的复制因子,它们在长寿、生殖力、精确复制力方面展开军备竞赛,以求自己在基因库里兴旺发达。复制因子们进一步竞争与融合,形成功能各异的细胞,再进一步组合成多细胞生物。我说的可能过于简略,不过就起源来讲,我们和桌上的橙子确实共有一个祖先。
利他。冒着被吃掉也要交配的雄螳螂,站在比自己还大的布谷鸟雏鸟背上投食的山雀养母,前赴后继跳水自杀的泛滥旅鼠,在重复博弈中坚持善良策略的人类,诸多的利他行为或被我们嗤之愚蠢,或谓之高尚,但从复制基因的层面俯察,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基因为寻求更高概率兴旺发达的理性之举。我们的基因有一部分保存在别人的体内——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有我们体内50%的基因拷贝,只要有利于基因的长期繁荣,某些策略会被自然选择,最终达到进化稳定状态。
觅母。这个词是道金斯自创,把它看做文化基因即可。伽利略、牛顿、达尔文等留下的基因可能并不比普通人多,但他们的觅母却毋庸置疑地称霸了世界。自私的基因主导了生物界,觅母却逃过了这个通过性细胞传播自身的底层逻辑,借由脱离实体的方式,广泛在人类世界野蛮生长。这是人类的专利,也是我们的荣耀。
这本书,初看让我很恼火,因为道金斯完全站在自私自利的立场考察世间万物,总会牵动道德之心不安颤抖,但正如作者所言,基因并无自觉的意识性和目的性,它们的所作所为却仍在盲目地、不可避免地继续。谓之自私,不过比喻,却一语中的地揭示了规律,佯装不知只会自欺欺人。
复制因子,堪称不朽的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