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要有时限

今天从逻辑思维听到一个有趣的观点:事是做不完的

事指不是对实物的操作,比如准备一次演讲。对实物的操作,比如钉一颗钉子。

对实物的操作有一个明确的结束标准,比如钉钉子,钉进去就是定完了,但是事是没有的,事的完成,取决于人为规定的结束状态,否则就可以一直做下去。比如准备演讲,准备一天可以上台,准备一年也可以上台,只是完成的效果不一样而已。如果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这件事情就可以一直一直做下去,当然,做一年也不一定比做一个月好太多(大概可以解释为边际效益递减?)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做事情要给自己一个合理的期限,这样才能把控住自己的时间,做更多更有收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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