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牛妈
写下这个标题,是在深夜1:00的时候。
虽然夜已深,我却还是想趁热打铁地将它写完,因为天一亮,我就没情绪写这个话题了。
黑夜,人会比较敏感,各种低落的情绪上来,十分适合写一些感性而又杂乱无章的文字。
爱情,对于一个四十不惑,有着两个娃儿的女人来说,似乎是一种奢侈。我现在拥有的,只是婚姻。
那么,我曾经拥有过爱情么?说实话,我不想骗自己,没有!
我不知道爱情为何物,自然也就不会遇到爱情。
这个世界上,我还没能遇到一个人,让我能为他舍弃一切,甚至生命。
写爱情的书,我看过不少。年少时,我也曾暗恋过一个人。
可惜,书上写的故事,并未在现实中上演。年少时的暗恋,也只是一场经过自己头脑美化的单相思。
对于爱情,我似乎从未经历,也并不期许。
这样的前半生,遗憾是有的。
可是,如果在后半生,真的让我遇到爱情,我会奋不顾身么?
答案是——不会!
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只会远观,不会亵玩。所以,我会写爱情,却不会让自己去经历爱情。
都说四十不惑,这种不惑,也许就是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很多惑,永远都只能是惑!
换句话说,有些问题,一辈子我也不会找到答案!
既然找不到,我也就不必去苦苦寻找了。
正如爱情,一辈子都没有也没啥大不了,多少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猿人,人类的祖先,动物一般生活,不也一样没啥爱情么?他们求偶、交配,也不过是为了种族的繁衍。
于我而言,爱情,不过是人们吃饱喝足后,多巴胺分泌旺盛后的产物,却被人给予了一个美化后的名字。
按科学的论证,基于多巴胺的冲动,只能维持两年。所以,用爱情去维系一段关系,实在是可笑至极。
若一个人真正爱情至上,那绝对是“阅尽人间无数”。到最后,在这个人身上,我们反倒看不出爱情所谓的专一恒久,只看得到“繁衍后代”的生物性需求了。
所以,婚姻与爱情,事实上是存在悖论的。婚姻是一对一,要求忠诚,追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爱情,则是多巴胺的旺盛分泌,要让它保鲜,两年就得更换一个伴侣。从这一点来看,那些让女孩子一定要“有爱情才能有婚姻”的说教,完全就是扯淡。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婚姻和爱情本来就是两样事物。你要爱情,就别选婚姻。你要婚姻,就别贪恋爱情。
我们的祖宗都是明白人,早就用故事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不信你看,他们给我们留下来的有关爱情的动人故事,都是悲剧。
不论是梁祝化蝶,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若是喜剧,一般写到结婚那一刻,也就不敢再往后写了。童话故事里,王子和公主幸福地在一起了,最后化成泡沫的,是海的女儿。
至于王子为何选择公主,因为他选择了婚姻。
一对男女若真的在一起了,爱情也就没有了!
所以,若是想在爱情上打败小三,最明智的决定,不是不让她和自己老公在一起,而是使劲撮合他倆在一起,然后让他倆在以后的日子里相处生厌、互相伤害。
那些发现老公出轨还不愿离婚的女人,我不觉得是真爱她老公,此刻,她选择婚姻,绝对不是因为爱情。
男人和女人,婚后就很难再拥有爱情,这并不是哪个男人或女人的个性问题,这是人类的共性问题。
亲亲我我爱一辈子的有么?也有,亚当和夏娃!那时候,这世上只有他们一对人儿——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所以说,只要这个世界上存在无数的女人和无数的男人,要一男一女拥有一辈子恒久不变的爱情,除非让他们身处一处与世隔绝的孤岛,否则就是不可能。
男人,有钱有能力,基于道德和自律,没在你白发苍苍时再找个年轻貌美的,真不是因为和你还有爱情,而只是他被文明进化的程度高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