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首先给了我三个印象:
一.嗯哼?高中语文阅读理解有一篇节选自这书,福贵买牛那段,我有点不高兴了;
二.封面是黑的,我更不高兴了;
三.16年9月第75次印刷,出版社是作家出版社,书前头有很多自序,书后头有很多评价,给我阅读造成了一些困扰,我感到很烦;
下午一点,我睡眼朦胧,一起床就捞书看,闭着眼,捞到了一本《活着》,我还不怎么乐意,这书,完全是为了凑单买的,买的时候也不是很情愿,毕竟看着书皮,黑漆漆的,我就感觉到很绝望,我心里想:哼,我可不是一个绝望的人。
但我懒得换。因为懒,我就开始读了。
于是很轻浮的开始读,斜着眼,读着读着,我觉得不对劲了,我由仰面躺着变为趴着,又忽的立起来,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桌子前。屋里暗,我本来懒得开灯,这下又乖乖的去开灯。
“啪嗒”一声,亮了,书皮也照的明晃晃的。
一开始糊里糊涂的,讲主人公福贵的事,家里有钱,是有钱,一百多亩地,多少佃户!一年下来,多少租!偏人家就祸害了祖宗积下的财,就跟大多数人眼里一样,阔少爷,吃喝嫖赌,都得占,否则,怎么当得人家一弯腰:
“哎!少爷好!”。
我心下明白:这是讲富哥儿怎么败家的呗。
余华可不照着来。好哇,福贵,被国民党抓壮丁抓走了。反正死不了,我心里暗暗想。果不其然,后头解放了,拿上盘缠,队伍里认识的老全死了,认识的春生逃没了,福贵于是回家去了,一到家就摊上了土地改革。
读到这儿,我后悔了,意兴阑珊:《活着》就是将旧中国与新中国的发展史联系起来,以一个小人物的视角反映近现代中国史呗。这样的历史看得多了,书也看得多了,我几乎都想合上了,但书一反过来,我就看见余华掐着烟、迷瞪着眼睛看着我,有点对不住人家,我想。得,看就看呗,又不诓我钱,勉强看了去。
勉强回到书里。土改也就算了,福贵之前把家都败坏了,因此反倒因为不是地主逃过了一劫。
在此之后,余华就成了坏人。他告诉我们,福贵啊,一双儿女死在了生孩子的事上,儿子有庆抽血过多,救了别人,自己死了,凤霞虽然又聋又哑,但嫁了个好人二喜,生孩子鬼门关没过去,也走了。老伴儿家珍没挺过去,也去了,就连最后相依为命的女婿二喜也被船板夹死了。福贵后来剩下的唯一的亲人,孙子苦根,也在一个夜里离他而去。
整个上世纪缓缓而过,福贵的精神,也在亲人离世中遭受到了一次一次的打击。这么多年了,他想着,也该走了,却陪着那头牛一直活着,活到现在。
余华是个会讲故事的人,讲的故事很生动,血淋淋的。虽然我们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但是清清楚楚地看见了福贵这个人,就像《老黑奴》一样,福贵这一辈子,家道中落摊上,打仗摊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摊上,都摊上了,到头来,他还是活了下来,活得很久,哪怕哭过、恨过,只有经历过,他才能如此平静的活下来,如此平静地走过上世纪。田间地头,才有两个福贵,默默耕耘,静静活着。
有一点感性的谁看了福贵的故事,也会将将落泪。这样的一辈子,如果搁我身上,我可能疯了,一头撞死了,但福贵,却让人在满含热泪时,大叫一声:“好福贵!”
整本书,最喜欢的那句让我找找,哦,在这: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福贵那头牛,黢黑黢黑的,皱纹在阳光下欢乐地跳动,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福贵那头牛,耕得也不错。
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