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作才知道原来看书很有趣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乖乖女,喜欢读书,但只喜欢读课堂以内的书。除此之外,就只有特别关注读者之类的杂志能引起我的兴趣了。大概,我就是那种没人催我就不会去翻一下书的人,就算在读书雄心勃勃抱了两三本回来,结局也会变成遗忘在角落里。

不喜欢讲话,超喜欢看电视,完全沉浸在那些刀光剑影和才子佳人的古装世界里。可能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吧。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比起辞藻之类,我对光影更加敏感,仿佛活在一个无声的世界里。小学选兴趣小组,我选的画画而拒绝了跳舞。

人们,所有的人都在说,要多读书,博文广识。可是看那些纸张上密密麻麻的如蚂蚁般的东西真的会很困吧!不如影像,有色彩,有声音,多好。

到如今,当我需要一个人说出大段的话,我需要提笔写下整篇的东西,才发现词汇之贫乏,行文之晦涩,简直都不如我的英文水平。英文好歹还学过一些套路。可是中文,高中的议论文训练简直就像噩梦,教条式的那一套根本支撑不了一个没有内容的作者写作。回头看自己随意写的那大段大段,真的太无聊了!想做一个有趣的叙述者,所以去看书,看到别人原来可以这么写,那样说。发现大千世界的奇妙,各种各样的表达者们……

就像精通书法的孩子从临摹名家的作品开始,慢慢寻找适合自己和喜欢的风格。我虽没有说话的天赋,多看书,希望争取两周一本,未来定能找到我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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