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
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
保守至到永久
杜琪峰,生日快乐
迟到了六天的祝福
这种文章写不好结尾
所以耽搁到了现在
凑活着看
主要表达我对杜导的钦佩之情
文改自电影《枪火》
很经典的电影,目前网络资源下架了
想要的话留个邮箱我发给你
我叫阿麦,是一家夜总会的皮条客。
帮大老板安排小姐总归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即使挣的钱比那些写字楼白领要多得多,也改变不了我们这一身脂粉的恶臭。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同于其他大堂经理,毕竟我曾经是个读书人。
读书人的拉皮条,能叫拉皮条吗?那叫拓展人脉关系。
老板把内保当狗,内保看不起皮条客,小姐把老练的皮条客当祖宗供着——毕竟能碰到有钱又不变态的老板是件幸运的事。
我向来都是鄙视这些出来卖的,一群懒惰的社会垃圾,打着失恋、家人生病、弟弟上学、被男朋友骗这些不着调的借口,就想着两腿一争挣钱。
还是台妹实在,目的明确就是为了挣钱养男朋友。
性是伴随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每一个生物都是进化史上无数次性行为的结果。而金钱交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有了足够的剩余产品,才可能有金钱交易。
两者结合,出现了鸡。
你看看我这番道理,是那群没文化的鸡头能想到的吗?
当然这些话是不可能说出来的,演戏我也会,不跟小姐处好关系,怎么托她们跟那些大老板搭上线?
多亏了那个下海的大学生,我才能认识了文哥。
认识文哥之前,我一直以为那种叱咤风云义薄云天的大佬只存在TVB中。抱上他这棵粗壮的大腿后才由衷感叹,只有这么牛逼的人才能混社会从回归前混到回归后。
文哥得知我曾是部队退伍下来的军人后,开心的允诺了我可以随时去他的射击馆练习,带着他的口头证明就可以取到实枪实弹。
我问他为什么,文哥摇摇头给我做了一首诗。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砍你就砍你
凌晨上酒吧里
长街明亮都是人
搞赌钱的小店冒着热气
好诗好诗。
现在不比以前要面子耍威风,讲究的是以和为贵共同发财。枪比刀好用,最重要的是它有威慑力和解决力;将军比士兵难得,人才是第一生产力。
文哥说完拍拍我的肩膀,带着神秘的笑容离开了。
人跟人的差距比泥跟云的差距都大,要是不抓住文哥这次暗示,我何时才能出头呢?
于是我晚上努力拉皮条,白天认真练枪,傍晚抽空背诵一篇《葛底斯堡演说》,时间久了连隔壁的老鸨都夸我带上黑眼框特别好看。
终于有一天文哥的弟弟南哥找到我,告诉我老大被人暗杀好几次了,送钱认怂都不行,头铁的就是要干。
这他妈哪行,摇就完事了!
哦不对,鸡掰!敢惹文哥,南哥你说是谁我现在灭他全家!
于是我跟另外四个奇怪的人组合了五人小分队。
一个很凶的光头,一个很凶的胖子,一个很凶的眼镜男,一个比我帅一点的鲜肉。
看起来都比我像主角。
我立马偷偷找到文哥表态,大佬帮你处理完对头,让我当你司机吧。
文哥说那可能不合适,你见了大嫂会尴尬。
当时真的,真的我后悔了。
我后悔为什么自己没有睡了那个学生妹。看着她婀娜多姿一身有房产价的从内屋扭出来,刻意摆出对我客气又生疏的样子,我偏偏还要低头弯腰的喊声大嫂。
我当时为什么不草她呢,草了我可就是给文哥带过绿帽子的人了,想想都刺激。
仇家是肥祥,查查他跟社团里哪个二五仔合作的,顺便帮我盯着阿南,他想操你大嫂。文哥很酷的合着茶,丝毫不在意身边的女人。
你看看这些老大怪不怪,你亲弟弟都不信信我一个外人?没毛病吧?
我信你,你胆子小,只想在能力保证范围内发财。
吔屎啦你。
从前的日字都很慢
砍人谈判都慢
一刀只够砍一个人
现在不一样了,一把枪双弹夹十四发子弹,最多能杀十五个人。
文哥不愿意收我当小弟,南哥肯定也跟不了,我这些年的准备不找个有实力的老大岂不是白费了?
阿鬼能力强,但是性格寡淡,对挣钱没多大兴趣。他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把理发店开到大陆去,挣那些大陆佬的钱。
来哥倒是会挣钱想做大,可他疼那个阿信像疼弟弟一样,我现在跟着他怎么出头。
肥仔告诉我,他以后专职给各位大老板提供定制手枪,实不实用另说,主要是好看。
先混着吧,反正仇家明了,无非是找出二五仔抓拍南哥有没有草大嫂。不过卖老大砍兄弟睡大嫂这三大人生快事,南哥能做齐了也是威风。
这个所谓的大嫂每天固定去市区做spa或者购物,回来的车程大概要半个小时。起先是来哥负责接送她,但不知怎的他死活不愿意干了,把这香艳的轻松活扔给了阿信。
从前的小姐也好看
内衣精美有身材
你点了
人家就不抢了
即使大嫂曾经是小姐,但她现在毕竟是文哥的金丝雀。在文哥花钱养她的这段时间,大嫂就是文哥的私人物品,其他人再被她性感的屁股吸引也不能胡来。
忍不住就去厕所打手鉖好了,非要把命搭进去。
当知道阿信把大嫂睡了后,我在感慨这小子作死的同时,还是有点羡慕他的。睡大嫂哎!多爽!
不过机会来了,阿信一死,我不就可以跟着来哥混社会了?
汇报给文哥?我又不傻,这事一是让文哥拂了面;二是让我看着南哥草没草我却供出了阿信,啧啧,你怎么保证自己没草?
南哥南哥,阿信睡大嫂。
他妈的!南哥抓了抓裤裆,你知不知道公司新来的一个小明星奶子比我的头都要大!
我拿着南哥给我的赏钱离开了,不出意外就是阿鬼对阿信家法处置,然后来哥身边缺一位忠心能干的小弟——我就可以登场了。
哪里想的到,我成为来哥小弟的第一件事,就是安排他的小弟跑路。
一直以来,男人的友谊是件很奇怪的事情。
他们因为第一印象厌恶对方,也会因为相处久了慢慢爱上对方,甚至会做出为对方付出生命的奇怪举动。
我如果知道肥仔阿鬼来哥这么疼阿信这小子,我是绝对不会告密的。你们兄弟情深的要放他走,那南哥为了大哥的尊严死的不就是我?
阿信!你他妈这么走了,死的就是我们四个你知道吗?
到底是年轻人,脑袋一热就回来了。
总有人去问江湖是什么,其实过去这么多年了江湖跟社会早就揉捏在一起无法分割。挥不掉的英雄泪,忘不掉的家国恨;喝不尽的杯中酒,唱不完的离别歌;放不下的手中刀,杀不光的仇人头。
做一行就要有做这一行的觉悟,不抱怨不后悔多动脑少动手,才是一名优秀的古惑仔。
阿鬼说最后喝场散伙酒吧,也算好聚好散,大家一起送阿信上路。
除了不知情的肥仔,慌里慌张的想去找文哥说情,剩下的我们一起演戏给南哥的亲信阿九看。
子弹是假子弹,防弹衣就在阿信的衬衫里。阿鬼打两枪,来哥打七枪,最后辛苦饭店老板把装死的阿信送出去。
剧本很完善,就是得知大嫂也死后我恍惚了一下。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可婊子跟我们这种最底层的混混臭味相投的还是多一点。
世道其实还算公平。
你没有流过的汗水一定会成为泪水回归到你的人生中,你耗费过的日夜一定会用你以后漫长难熬的日子来补偿。
年少轻狂的确浪漫,但自毁人生就相当傻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