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福利是机关为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物质及文化生活水平,采取的一些措施或提供的待遇。作为货币形式薪酬的重要补充,我们公务员的福利制度尚不完善,也亟待规范,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福利项目设置不合理,制度老化。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福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福利项目的设置都带有“供给制”的色彩,社会属性体现较多,劳动属性和分配属性则体现较少。1993年工资制改革时没有出台新的福利制度,而且近十多年来也一直没有制度方面的创新;福利制度改革明显滞后与工资制度的改革,不利于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福利待遇差距大,标准悬殊。
在英、美、澳等发达国家,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水平基本统一。在工资津贴之外,公务员享受何种福利,福利标准及程序都是比较明确和统一的,如通过社会保险获得医疗、失业福利保障,通过统一的福利补贴制度获得生活或消费的满足等。但在我国,由于地区、单位、行业不同,公务员福利待遇差距十分悬殊:沿海、内地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差距,大概相差3到6倍;效益好的部门与效益差的部门大概也在两倍到三倍之间。
3.福利形式过于社会化。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福利除住房补贴和公费医疗制度外,其他都是由各个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提供的,而这些福利如食堂、幼儿园、图书馆等大多有“机关办社会”之嫌,容易出现重复建设、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而公务员生活中所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却没有通过福利制度得到很好的解决。
4.福利资金提取和使用混乱,“小金库”盛行,滥发补贴和实物的现象突出,缺乏有效监督。在我国,各个单位和部门是公务员福利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各个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收入状况就直接影响到公务员所享受的福利水平,所以,各单位各部门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巧立名目”来增加各自收入,又“巧立名目”发放福利。除此之外,一些单位或部门把无法入账的开支都列入福利费用,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和实物,干扰了国家的经济建设;而过多福利发放也拉大公务员间收入差距,导致税收流失,社会风气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