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午睡前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讲的是吉林省一对年过5旬的教师夫妇不远千里去四川看望儿子时,与亲家发生矛盾,结果一家三口被儿子岳父灭门的事。此案一审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由于凶手不服上诉,二审判凶手为死缓。
凶手被判死缓的理由之一是被害者有错,首先是女婿不负责任,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和妻子闹矛盾而离家在外面租房。然后是男方父母来了之后,一家三口去女方家强势抢夺孩子,发生抓打事件,激化矛盾,引起岳父防卫过当而导致一家三口被灭门。死缓理由之二是凶手有自首行为,做案后没有逃离现场,主动交代案情。理由之三男方的父亲被凶手捅得奄奄一息之后,凶手没有继续加害。理由之四是被害者的亲属,也就是凶手的女儿出具了谅解书。
我觉得这4个理由都漏洞百出,没有一个理由能站得住脚。
说男方有过错,婚姻之中根本说不清谁对谁错,一家三口都被杀死了,一切全是女方家人的说词,他们想怎么杜撰就怎么杜撰,想怎么栽赃就怎么栽赃,想怎么串供就怎么串供, 谁又能反驳得了他们呢?人的本性就是这样,犯了错之后一定是百般为自己辩解,百般推卸责任,何况是那么一个连杀三个人的凶残的人呢。再说如果你只杀一个人还有正当防卫的可能,可是你连续杀的是三个人,先杀儿子,给两个老人以致命的一击,让两个老人因悲痛而无力反抗,然后又杀两个老人,最后一个老人虽然没有当场毙命,但也已经奄奄一息,没有再杀的必要了,而且当时也并没有马上叫救护车来进行救治,任最后一个被害者生命自然流失。
真为那个死去的女婿感到悲惨,感到冤屈。生活中婆媳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其实有些岳父和女婿之间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从本案中不难看出 ,因为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经常发生矛盾,所以不得已之下才出来自己租房住,也有可能就是被岳父岳母以及妻子一家三口赶出来的。这却被有些人指责为不负责任。一家三口去看望孙女,协商事情,(不否认在此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生争抢抓打事件。)惨遭灭门 ,竟然被认定为过错方,成为凶手正当防卫缓刑的理由。看了网上一些评论,还有人愤填膺的地说这一家三口活该!把过错推到不能说话的不能自证清白的惨死者身上。
我想起老公的一个战友,他是一个上门女婿,有一个女儿,跟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房子是岳父岳母家的。岳父岳母处处看她不顺眼,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的,动不动就指责她,冲他发火。他忍了一次又一次实在受不了了,就净身出户离婚了(虽说开始住的是岳父岳母买的房子,但是他的转业安置费10多万都用于装修婚后共同买的新房上)。当时我们还不理解他,以为他为人处事不够圆滑,不会去讨好岳父母,所以才导致岳父母看他不顺眼。现在想想,谁又能忍受那种和岳父母在一起处处遭嫌弃处处受指责的屈辱生活呢?
理由之二 , 凶手没有逃离案发现场,主动自首。请问这个案子这么明显,凶手要往哪里逃?他除了自首还有别的出路吗?你凶残地连杀了三人,理当杀人偿命啊!为何还要百般狡辩,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千方百计不停地上诉,把过错推到受害者一家三口身上,以求减轻罪责呢?真是又狠毒又狡猾的凶手啊!
理由之三没有对最后一个受害者当场杀死,说明没有故意行为。多么荒唐的逻辑啊!为什么不在捅第1个之后就停手呢?每个被害者都被捅了好几刀啊!最后一个被害者已经被伤成那样子了,根本没有活命的希望。这个凶手的狡猾和凶残之处可能就在于此,他想看着他的敌人在他面前痛苦的慢慢的一点一点的死去。再说他当时也没有及时叫救护车来救助啊,说什么打了三个电话打不通,难道不是找借口吗?
理由之四死者亲属出具谅解书,死者的亲属就是凶手的女儿啊,两家发生矛盾,女儿也对死者一家恨之入骨,说不定女儿就是父亲的帮凶啊。这样的谅解书被采纳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看了这篇文章,内心激流翻涌,感到非常的震惊和愤怒,想弄清楚事实的真相,想要杀人恶魔立即被处决,想要冤屈被洗刷,想要正义被伸张。
我又去搜索与这件事相关联的文章,搜来搜去也搞不清事情的真相,因为一家三口都被灭门了。更可气的是还有不少网友说岳父是正当防卫,女婿一家三口是活该。
震惊!郁闷!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