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比》是文学大师乔伊斯的短篇小说,这篇小说被中国著名作家格非、苏童等视为完美级的小说,然而故事却极其简单,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暗恋一个女孩,并且听到女孩想去阿拉比(古时阿拉伯的一个地名,类似五光十色的大型集市)的想法时,一人只身前往,只为告诉女孩见闻,或者给她带点什么东西。
那么,这篇小说为何被如此推崇呢?因为,这篇仅仅七页的小说里,充满着意味深长的细节,并且讲述了一个虔诚信仰的爱的故事。首先,本篇小说以主人公“我”的视角,观察着生长他的地方——都柏林。小说开篇两段,介绍了一位教士死在一间屋子的后客厅里,而且写到屋子厨房废物间里有几本平装书,小说写道:“我最喜欢最后一本,因为那些书页是黄的”,为什么主人公喜欢书页是黄的那本呢?作为一名小男孩,这个细节体现了他对陈旧(古老)的神秘事物的向往,其次,一本发黄的书是否证明了,曾经那位教士经常翻阅此书,对这本书存有某种隐秘的热爱呢?从这里,我们已经发现,主人公受到过宗教书籍的影响。
接下来,在第二段的三分之二处,作者写道:“屋子后面有个荒芜的花园,中间一株苹果树······”苹果树?这难道不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的那颗苹果树吗?是的,这是人类爱的起点,也暗示了本篇小说的主旨。可是,为什么是荒芜的花园呢?这里可能涉及到作者本人的悲观思想,认为在当时的爱尔兰社会,宗教信仰颓败荒芜,这也呼应了 前面教士之死的象征意味。暂且不表,我们接下来往后看。
主人公和伙伴在街上玩耍,作者写到“头上的夜空显出一片变换的紫罗兰色”,这一看又是作者笔端的细节,因为我们知道,紫罗兰的花语便是质朴、永恒的美与爱,所以,在这段文字的末尾,小说的女主人公便出现了,她就是曼根的姐姐(从文中可以知道,曼根是主人公的玩伴),作者描写主人公看到曼根姐姐时是这样的:“她一移动身子,衣服便摇摆起来,柔软的辫子左右挥动”,大家注意到了吗?没有对她容貌、眼神的描写,而且,当你读完全篇后发现,整篇小说都没有说到曼根的姐姐长什么样,这又是作者故意为之,因为,作者提供了美好的侧影,而最完美的梦中情人,当然是每个读者自己来脑补完成啦。
接下来继续第四段,第四段便说道,主人公总是透过家里的百叶窗缝偷看曼根姐姐,当她看到曼根姐姐走到台阶,准备去学校上学时,主人公就立马抓起书本跟在她后面,这里写道:“我紧紧盯住她穿着棕色衣服的身形”,为什么不是紧紧盯住她棕色衣服的背影呢?读者可以做个比较,背影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正面的看,而身形却可以是看着一个恍惚的什么东西,这里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用词之细(也有翻译家的功劳),是的,因为主人公由于羞涩,害怕被曼根姐姐发现他在看她,所以,主人公必然不是正视,而是东张西望,但是用余光死死锁定那个魂牵梦萦的身形。
然后,我们就来到了第五段,这也是比较关键的一段。这段主要描写主人公陪他的姑妈(主人公寄宿在姑妈家),到街上购买东西,帮忙拎东西,然而,这里是成年人的世界,作者描写这里的场景时用了“喧嚣、诅咒、噪声”等词汇,表达了成人世界的种种无奈和世俗,紧接着作者写道主人公的感受:“这些噪声汇合成一片众生相,使我对生活的感受集中到一点,仿佛感到自己捧着圣餐杯,在一群仇敌中间穿过”,为什么说这一段是关键呢?因为,从这一段可以看出,作者不仅将这种纯真的爱与成年人的世界分割开,更是将心中的爱与宗教象征物(圣餐杯)融合在一起,所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呢?是一种抵御喧嚣世俗,如同宗教一般虔诚的爱啊,这几乎将爱与信仰无缝衔接了。然而,作者立刻又写道:“怎么向她倾诉我迷惘的爱慕”,我们回到前文的教士之死,以及荒芜的花园,就可以知道,这信仰是因为一个人的坚定,然而在荒芜颓败之际,难道不是同样令人迷惘吗?这简直是完美的将荒芜的信仰,与被世俗包围的爱融合了。于是层层细节埋下伏笔,推进,才有了第六段,主人公偷偷跑到教士死去的地方(时间是薄暮时分,又是暗示),双手合十,祈祷,嘴里念着“啊,爱!”
接下来,曼根姐姐终于和主人公说话了,也就是说她很想去阿拉比,这里有个提问的细节,原文是“她问我去不去阿拉比。我记不得怎么回答的。”,主人公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吗?还是另有隐情?其实,这又是作者有意为之,曼根姐姐问主人公去不去阿拉比,但是根据下文,其实是曼根姐姐这礼拜要去修道院静修,所以去不了但是很想去,可是主人公在当时并不清楚,他以为曼根姐姐的意思是: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阿拉比。主人公当时估计是懵了,心跳加速,什么?这不是赤裸裸的约会吗?所以,主人公当时极大可能是支支吾吾,说东道西,或者就是哑口无言,什么也说不出来。这就是童年印象深刻的尴尬,同时让主人公紧张慌乱的心情抵达尽头。最后,当曼根姐姐说“你真该去看看”时,主人公回答:“我要是去,一定给你捎点什么的”,这就引出了最后一个情节,主人公向他姑父要钱坐火车去阿拉比。
从第十二段开始,到二十二段(在此说明,文中有时一句话就是一个自然段),便是主人公心事重重、焦虑不安的在等待周六的傍晚,他能如愿以偿去阿拉比。在这中间,有个细节也值得注意,那就是主人公傍晚回家,姑父还没回来,于是他只能等待,而在这中间,有位当铺老板的遗孀来到姑父家,并且说她是长舌妇,文中写到:“为了某种虔诚的目的,(她)专爱收集用过的邮票”,为什么在等待去阿拉比的过程中,要穿插进这么一位寡妇呢?首先,为什么收集用过的邮票?信封即代表内容,而现在只剩下邮票,也就是只是某种纪念,内容早已随着岁月流逝,但是,从全文的表达来看,似乎这一笔暗示了整篇小说的命运,当岁月流逝,人们出于某种真诚开始书写,而这就相当于一枚浓缩的邮票,一种永恒的纪念。而长舌妇,正像著名作家阎连科吐槽自己是个“怨妇”一样,也可能是乔伊斯对作者本人的自嘲,而那位不存在的、偷走了内容的当铺先生,也许指的就是上帝。
最后,主人公终于拿到了钱,坐上了火车去阿拉比,可是前文介绍过,姑父因为在外面喝醉了差点把答应主人公的事情忘了,所以回来时已经九点了。于是主人公坐车来到阿拉比时都已经九点五十分,而这时,很多店铺已经关门了,寥寥几家店铺,基本也都在算账了。在此,主人公来到一家店前,这一段是一个女郎和两位先生的对话,也是意味深长:
原文:
“奥,我从没说过那种事。”
“哎,你肯定说过。”
“不,肯定没有!”
“难道她没说过?”
“说过的,我听见她说的。”
“啊,这简直是······胡说。”
这一段,相信大家也能品味出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为何是两男一女呢?大家可以想想。接着,长廊传来一声熄灯的喊声,整个世界陷入一片漆黑。这时主人公凝视着黑暗,“感到自己是一个被虚荣心驱使和拨弄的可怜虫,于是眼睛里燃烧着痛苦和愤怒。”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是虚荣心吗?也许表面上,主人公想向曼根姐姐炫耀自己去过阿拉比,然而,内心深处催动他的,其实是爱。
最后,相信每个人在年少时,都有过这样纯真的感情,面对自己的心上人,心惊肉跳,惶恐不安,但是由于年少,又羞于表达,或者不知道如何表达而做了一些“蠢”事,然而,大文豪乔伊斯告诉我们,那样的迷惘的爱,形同虔诚的信仰,具备经典和永恒的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