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产生的渊源来自于托尔斯泰的法官朋友——柯尼讲述的一件真实事件,而这部小说的写就却花了整整十年。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毋宁说它是一本反映俄国底层人民生活、关乎道德与法治的巨作。它的故事情节没有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却更加符合生活的真实性;它的文字有种天然的魔力,引人入胜;它字里行间所传达出来的高尚情感让人折服。
围绕着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充当陪审员时发现了被误判的已经沉沦堕落的卡秋莎,进而回想起了自己对她的伤害与抛弃,在进过一系列思想斗争后,决心放弃一切,为卡秋莎的案情四下奔走、不断努力,让卡秋莎的精神得以复活的同时也救赎了自己的这么一个故事,托尔斯泰不断扩大揭露批判的范围:先是荒唐的法庭和黑暗的监狱、再是苦难的农村和腐朽的上流社会,最后是黑幕重重的政府机构。
一说起监狱,一说起囚犯,我们似乎油然而生一种厌弃和鄙夷的情感,就像很多年前,我去永川的茶山竹海时,途中经过了几处监狱,仅仅是远远地看到了它的轮廓,并未走近,我都想要更远地远离。更别说见到囚犯时,我内心会有怎样的恐惧与厌恶。但在托尔斯泰笔下,囚犯却比腐朽的上流社会的人们更可爱,更加有血有肉有感情,有积极的思想,有崇高的精神。我们老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单一地评判一个人的善与恶、好与坏、聪明与愚笨,认为这个人是好人,那个人是坏人,这个自由人是善良的,那个犯人是邪恶的,可是,究竟谁给予了我们评判的权力呢?我们应当说,有些人善良的时候多于凶恶的时候,聪明的时候多于愚笨的时候。就好比天气,雨、雪、风、霜、暖阳……都是自然界的常态,有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晴朗,有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阴雨绵绵,有时候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大雪纷飞,你能说天气就是晴朗的,或者阴雨绵绵的,或者大雪纷飞的吗?我们往往戴着有色眼镜,从而忘了事物的客观性与多面性。
托尔斯泰在写道农民的苦难时,书中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坚决反对土地私有制,一心要把土地还给农民。他认为土地是公有的,人人享有同等权利。这有点像托翁的自传体,因为身为贵族的托尔斯泰,也在自己的领地上做过改革农奴制的尝试,并且晚年时力求过简朴的平民生活。在他看来,眼见千千万万的人民受苦受难,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而自己却在独自享乐,这无疑是罪过的。
最后,对制度、对法律、对惩罚的批判,应该是全书最为激烈的。作者通过聂赫留朵夫,一直在探求消除暴行、减少罪恶的方法,他想知道:人民的苦难是怎样造成的?谁是罪魁祸首?人民怎样才能过上好日子?托尔斯泰认为全体苦难人民不幸的根源就是沙皇制度,而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方法就是不要法律、不要惩罚,各人管好自己,饶恕一切人。对于这点,我不太能接受。如果每个人都能一心向善地做好自己,并且饶恕一切人,那么这个世界上确实就不会存在罪恶了,也就不用惩罚和法律了。就目前而言,这只是一种理想主义。人类确实是在往这个方向前进着,可要跨越的鸿沟,远过整个银河系。就像坚持“致良知”的王阳明在剿匪时毫不手软一样,我们只能将天平倾向于大部分人所获得的安宁,同时将善意和悲悯的种子播撒。如果真的不要法律、不去惩罚,丧尽天良的人就让他继续丧尽天良吗?无辜的人又该到哪里去寻找庇护和公平呢?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要维持社会和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提高公民的总体道德而非没有惩罚。谈到这儿,我突然想到了一个观点:“所谓道德,无非是当权者为了巩固他的统治而加盖在人们身上的思想囚笼。”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人类的出路又在哪儿呢?道德的标准该去哪里寻找呢?或许真的该去婴儿身上寻找吧!